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抓获骨干6人!盐池警方成功侦破网络传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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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返利”“投资理财”“低投入、高回报”……这些听着让人心动不已的词语往往是让人防不胜防的陷阱 说起传销大家可能都觉得离自己很遥远“灯光幽暗的小黑屋里集体上大课”“限制你的人生自由”“没收你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这种所谓的“传统传销”已经“OUT”了今天我们要讲的“网络传销”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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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盐池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利用互联网搭建虚假胶原蛋白等产品交易平台从事网络传销犯罪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title插图%num“我投资的网络平台突然关闭了,钱无法取出。”7月份,居民蔡某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称其在“某优品商城”投资了虚拟胶原蛋白被骗了2万余元。接到报警后,县局迅速开展分析研判、调查取证等工作,逐步揭开了该网络传销组织的真实面目。随着案件的深入侦办,专案组民警通过对该传销组织重点人员和资金流数据的分析,发现该平台采取邀请注册的方式,引诱他人成为平台会员线上抢购虚拟商品,以获取高额动态收益和静态收益,引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下线业绩作为返利依据,从中骗取资金,发展人员数量众多,严重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在办案民警大量调查取证下,该组织具体构架、人员情况、返利规则逐渐清晰。民警果断出击,成功抓获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吴某等6人。%title插图%num经审讯, 6名犯罪嫌疑人对其利用“某优品商城”平台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 6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title插图%num
%title插图%num警方提醒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从线下逐步转变为线上,通过虚拟的网络交易,构建出复杂的层级关系和利益链条。涉案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并依此获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大量人员资产损失。对于先交“入门费”“会员费”,再通过拉人头得提成、佣金和商品无限增值获利等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所谓投资活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浙江公安:“人民资产”App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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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亿国债发放
只需下载“国债”APP
就有专业理财顾问帮忙理财
瞬间可“赚”1.6亿元这泼天的富贵终于轮到我了?!千万别上当!
近日
湖州市公安局南浔区分局
城西派出所接到反诈预警指令
辖区李先生(化姓)
疑似遭遇电信网络诈骗
城西派出所民辅警
第一时间赶往李先生家中

△警方来到李先生家中了解情况并开展反诈宣传

“我没有被骗,你们放心…”
面对警方的询问
李先生坚决否认
自己下载了涉诈APP
并表示未参与任何投资理财项目

在警方坚持不懈的努力下
李先生这才愿意
让其帮忙查看手机软件
“这就是涉诈APP啊,千万不能信!”
“你是不是还转账了?”
看到李先生手机上的
涉诈APP和转账记录后
警方更加确信他已落入诈骗陷阱
让其当面卸载APP
然而,李先生却支支吾吾
始终不愿意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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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向李先生开展反诈劝阻工作

见状
几人只好请李先生到城西派出所
进一步了解情况
派出所内,在民警包杰杰和
预警员蔡伟峰、沈鸿炜等人的
一再追问下
李先生这才道出了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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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诈APP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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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红头文件

“我就是偶然看到了购买国债的广告,
说完成充值就有百万国债可以领取…”
前不久,李先生无意中
在手机里看到广告后
感到心动不已
随即跟着下载了一款名为
“人民资产”的APP
并加入了某理财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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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内有人声称自己成功提现

不久后
群内便出现了一个名为
“人民资产执行司”的红头文件
还有群友声称
自己充值了1000元
就提现了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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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顾问”诱惑李先生充值

在多重诱惑下
李先生立即添加了
群内“理财顾问”为好友
并在其引导下
往APP内充值了3000元
没想到不一会儿
个人总资产竟显示165693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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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账户显示1.6亿元“特别国债”

“充值10万元,还可以提现更多钱!”
如此庞大的金额
让李先生激动不已
正想着赶紧分享给妻子
商量着“投资”10万元
一起“赚大钱”时
却被警方找上了门
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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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顾问”让李先生再充值10万元
“骗子用假的‘红头文件’获取你的信任,然后让你一直充值,充再多钱都不会让你提现的!”现场,蔡伟峰等人为李先生详细讲解了“虚假国债”诈骗的套路李先生这才恍然大悟对诈骗分子的手段有了更深刻的认识随即快速删除了手机内可疑的软件连声感谢警方为其成功止损10万元
财政部发行的国债会通过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在银行发售购买时应当咨询正规承销机构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国家惠民政策真实性
同时,在收到不明快递时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不要见码就扫也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更不要安装来历不明的APP如遇可疑情形请及时拨打反诈专线96110或110进行咨询

转载来源:浙江公安公众号,特此鸣谢!

老人网购药物的群里10个人9个是托,快递小哥发现异常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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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费加代收货款需要付7825元,里面只有3小盒药和一袋大米,我感觉到异常就报警了。”上海浦东一名快递小哥说。11月25日,上游新闻记者从上海浦东警方了解到,在这起案件中,因快递小哥发现及时,帮市民费女士避免了可能高达6万元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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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劝阻,目前费女士已经不再和对方联系。图源/上海浦东警方
近日,上海浦东警方接到辖区某快递公司电话称,有一个寄给老人且需到付7825元的快递包裹,快递小哥在发现这个到付件有高额到付费用,且收件人为老人时感觉异常。快递小哥说:“我收到快递的时候,感觉金额有点大,而且收件人还是老人。送过去后,我让她当场验货。打开之后,里面是一袋大米和3小盒药。收件人还和我说后期还会有类似这么大金额的快递,我就感觉不对劲。”
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收货人费女士的住处了解情况,费女士称网购的是治疗糖尿病的药物及保健品。江镇派出所社区民警谈晓峰联系费女士的女儿了解到,老人最近确诊了糖尿病,心生焦虑后开始在网上购药,在某短视频平台浏览时被某款药品吸引,随后商家主动添加费女士微信,并把她拉进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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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为快递小哥送去纪念品。图源/上海浦东警方
江镇派出所副所长周祺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了解到,添加微信群后,对方告诉费女士,先寄点东西(大米)给她,药吃不完可以先寄存,等需要的时候再把药寄给费女士。“通过费女士的手机我们找到了这个所谓的医疗群,发现群里10个人9个人是托。他们虚假宣传夸大成效,引诱费女士一步步陷入其中。”周祺说,在民警的劝说下,费女士已经不再和对方联系,她表示自己已经准备花6万元继续购买该药物,幸亏大家识破了骗局。
为了感谢快递小哥和快递企业提供线索,浦东警方为快递小哥送去了“警察小熊”等纪念品。周祺介绍,在日常工作中,他们调动快递小哥们的积极性,将其纳入治安防控体系,使他们成为守护辖区平安的重要力量,编织起一张严密的安全防护网,为辖区居民的生活保驾护航。
%title插图%num来源:上游新闻,在此致谢!

利用虚拟货币变相换汇,“完美方案”引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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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带来的往往不是利益,而是法律风险!利用虚拟货币提供跨境兑换及支付服务赚取汇率差,实现外汇和人民币的价值转换,属于变相买卖外汇,构成非法经营罪。近年来,以虚拟货币为媒介的新型犯罪还可能涉及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大家应保持理性,切勿参与。”11月18日,江苏省建湖县检察院结合办理的一起以虚拟货币交易为媒介的新型犯罪案件,组织干警深入社区、街道、银行等地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向群众宣传虚拟货币犯罪的主要形式,解读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风险,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观念,共同营造抵制虚拟货币交易的良好氛围,从源头上遏制涉虚拟货币犯罪。
在这起案件中,三个“95后”小伙以虚拟货币交易为媒介,从事买卖外汇“生意”,短短数月就完成交易650余次,兑换外汇近3000万元。经建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等三人日前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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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建湖县检察院干警深入社区、街道发放宣传手册,讲解涉虚拟货币犯罪的主要形式,解读虚拟货币交易的法律风险。
“搬砖”时偶遇尼日利亚的“王子”
2020年初,25岁的林某因文化程度不高,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当时虚拟货币市场一片繁荣,他在网上了解到很多人靠炒币一夜暴富,便也想借助虚拟货币实现咸鱼翻身。后经朋友介绍,他和高中同学颜某一起在本地的一个工作室做起了虚拟货币“搬砖”。
所谓的虚拟货币“搬砖”,实际上是一种虚拟货币交易模式,他们在币安、火币两个不同的交易所平台上买卖虚拟货币,低买高卖赚取差价。那时,林某只是从事单纯的虚拟货币“搬砖”,直到2020年8月10日,林某在一次交易中偶然认识了一个微信昵称叫“王子”的尼日利亚人。双方添加微信后,“王子”称在银行或外汇公司买卖外汇费用高,想通过林某把当地的法定货币奈拉兑换成人民币。
怎样操作才能绕开外汇监管将奈拉兑换成人民币?林某很快想到了一个完美方案:“王子”在当地用本国法定货币奈拉在币安交易所购买泰达币,然后转到林某币安交易所的账户,林某将泰达币出售给国内币商换成人民币,再转账到“王子”提供的中国境内银行账户。林某事先根据泰达币当天的挂牌价下浮5%确定收购价,再以挂牌价卖给国内币商,从中赚取差价。全程只需简单操作和沟通联络,无须垫付资金,就可以“空手套白狼”。第一次交易半小时就完成了,赚了300元,这让林某尝到了甜头,认定这就是一条发财路。
“另起炉灶”干起外汇生意
2020年9月,林某和颜某决定辞职出来单干。他们置办了一部工作手机,注册了一个工作微信号,专门用来联系尼日利亚客户、国内币商和进行虚拟货币交易的操作。2021年1月,林某、颜某二人的银行账户因频繁的大额资金流入被限制交易,他们便让同学谢某加入,让谢某提供银行卡接收资金。
“我当时有份正式的工作,但是收入不高,经常手头拮据,听他们说做这个赚钱快,而且时间自由,利用零散的时间就可以完成,我就同意了,没想到这是犯罪。”案发后,谢某追悔莫及。
很快,谢某跟着林某学会了基本操作,三人便开始轮流操作,一人负责一个星期,每天操作不到两个小时,他们把这门外汇“生意”做得“风生水起”。
2022年6月17日,三人在各自家中分别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2022年10月,建湖县检察院依法介入,联动公安机关会商研判案件性质,积极引导追踪跨境资金链,督促公安机关及时调取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充值、提币交易记录、犯罪嫌疑人微信聊天记录及银行账户交易明细等证据。
经侦查发现,2020年9月至2021年1月,林某、颜某变相买卖外汇2129万余元。2021年1月至4月,谢某加入后,三人变相买卖外汇838万余元。“变相买卖外汇看似人民币与外汇之间没有发生物理流动,但实质上绕开了我国外汇监管,影响我国金融市场稳定,同时导致国家掌握的经济数据失实,影响汇率、外汇储备调整等金融决策,危害巨大。”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
合法套利还是非法经营?
2024年1月26日,案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我不知道泰达币的来源是尼日利亚,我做的只是普通的虚拟货币‘搬砖’赚差价,属于合法套利行为,不构成犯罪。”讯问室内,林某这样说道。
面对林某的狡辩,办案检察官通过比对境内外交易记录,提取聊天记录中存有涉及外汇兑换的内容、与兑换记录相关的国内收款方的证言,逐一查明涉案资金的转换过程、犯罪数额及犯罪嫌疑人对虚拟货币的来源和性质的认知。在严密的证据链面前,林某终于承认其明知泰达币是尼日利亚人用于支付国内收款方的货款,并认罪悔罪。后林某等三人退出全部犯罪所得。
检察官审查认为,林某等三人以虚拟货币为媒介,提供跨境兑换及支付服务赚取汇率差额,系利用虚拟货币的特殊属性绕开国家外汇监管,影响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汇率的稳定性,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应当依法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2月26日,建湖县检察院对林某等三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并结合三人的犯罪事实以及情节分别提出量刑建议。4月29日,法院经审理采纳检察机关的罪名认定与量刑建议,分别判处林某、颜某有期徒刑五年,各并处罚金;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三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刑案 作者:管莹 吴宏伟 陆冬竹

【以案释法】投资虚拟币就能赚大钱?忻州法院为您揭秘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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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类虚拟货币逐渐进入人们视野,同时,一些不法分子也动起了“歪脑筋”,打着虚拟货币的旗号从事传销、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诱导投资者上当受骗。近日,忻州中院二审审结了一起利用虚拟货币交易的诈骗案件,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回放
%title插图%num2019年前后,被告人黄某浩在一个做USTD泰达币(以下均称泰达币)与人民币兑换交易的币圈微信交流群里认识了被害人吴某,二人多次进行虚拟币交易,建立了信任关系。2021年,吴某在神池县考察项目期间欲将自己名下的467289.71个泰达币出售给黄某浩。交流中,黄某浩表示愿意以单价6.24元总价300万元人民币的打包价格收购。由于之前双方进行过多次交易,并已经建立起一定信任,吴某在与黄某浩达成协议后,便将自己467289.71个泰达币一次性转入黄某浩提供的imToken钱包地址内,并将署名曹某的银行卡号微信发给黄某浩,要求其按照约定支付300万元人民币。黄某浩虽口头上答应履行交易,但实际上拒绝与吴某联系,由于黄某浩常居柬埔寨,吴某无法找到其行踪。黄某浩在未按照约定向吴某支付3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将吴某转来的467289.71个泰达币转入自己名下的虚拟货币钱包内,后又转入OKex交易所内,最终流向欧易交易所官方钱包地址内,又由欧易交易所流向8个虚拟币钱包地址,共分9笔完成转账,共计转账46万个泰达币。之后,黄某浩将其中约30万个泰达币用于炒币投资,因爆仓全部归零;约10万个泰达币在柬埔寨一超市兑换美金投资“挖矿”设备;约6万个泰达币被用于投资新型虚拟货币。经神池县公安局委托山西某评估有限公司对涉案的泰达币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意见为:467289.71个泰达币在当时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3023037元整。

法院判决
%title插图%num神池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浩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三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吴某3023037元。判后,被告人黄某浩以原判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错误,其行为更符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以及自己如实供述事实,应当构成坦白情形为由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我国禁止虚拟货币的非法属性,但并未否定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不代表虚拟货币的财产属性不受法律保护。通过上诉人黄某浩的供述与证言证明,黄某浩以3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吴某购买467289.71个泰达币,二人对该泰达币的实际财产价值有明确的约定,且与山西某评估有限公司认定的价值基本一致,山西某评估有限公司及价格鉴证师依据受害人被骗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了被骗价值的客观真实。一审法院据此确认上诉人退赔受害人损失并无不当。关于上诉人提出的泰达币作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实质上是动态的数据组合,依法属于刑法“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经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侵犯的是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危害的是社会管理秩序,而上诉人侵犯的是受害人的财产价值,危害的是公私财物安全,故其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此外,上诉人黄某浩诈骗他人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本案证据能够证实其犯罪事实,其如实供述行为不影响本案对事实的认定,且案发后未退还受害人损失。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适当,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title插图%num虚拟货币与股票、房地产等资产不同,普通市民对“虚拟货币购买”“虚拟货币投资”知之甚少,这就让诈骗分子有机可乘。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一夜暴富的心理设立“线上”虚假交易平台,前期通过小额交易骗取用户的信任,吸引投资者入场,后期以各种理由拒绝大额提现,并采用恐吓、诱导等方式让受害人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实施诈骗。法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投资理财应选择正规途径,切勿轻易相信不法分子编造的“稳赚不赔”“躺赚”等谎言,谨防陷入虚拟币投资“陷阱”。

知识小剧场
1、什么是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2、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是什么?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虚拟货币投机交易有哪些风险?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4、常见的虚拟货币骗局“黑平台”——虚假交易平台(1)设立虚拟货币虚假交易平台,通过小额交易,使用户获取小额利润,赢得用户信任,在吸引投资者入场后,拒绝大额提现,并进一步诱导、恐吓用户将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实施诈骗。(2)谎称是交易平台,诱导用户下载钓鱼链接,套取受害人账户信息,盗取账户资金,实施电信诈骗。“拉人头”——传销组织利用“比特币”“区块链”“数字货币”等概念骗取投资者信任,诱导投资者投资,实则是发展线下金融传销骗局,不少投资者为了拿到更多返佣,发展更多人成为自己的下线,让更多投资者参与其中,最终被套牢。“非法集资”——代币发行融资、项目融资(1)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其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2)打着区块链的旗号通过虚假的交易平台,发行虚假的虚拟货币或空气项目,以此募集投资人的钱财,项目方通过币值管理收割用户,或者换成黑客盗币卷走用户资产。5、防范虚拟货币洗钱风险(1)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活动不从事与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相关的上下游工作,不盲目跟风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2)树立正确投资观念不轻信高额收益、高额回报等宣传,选择正规渠道进行投资理财,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出售、出租、出借银行账户。(3)防范个人信息泄露不向陌生人透露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及密码、手机号、验证码等个人信息,不出借、出售身份证、银行卡、网银,不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通过微信、QQ、支付宝、手机银行等方式向陌生账号直接转账。(4)及时报告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虚拟货币非法行为。

来源: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有人喊你“抢单+上架+赚差价”,纯纯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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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利通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以“抢单+上架+赚差价”为幌子的新型网络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刚开始我认为是一个来钱快的兼职,每天只要在手机上点击抢单,第二天在平台上上架让其他人抢单能获得收益,现在想想确实是太贪心了。”平台参与人马某报案时说。今年3月,马某在朋友的介绍下知道了一个“优品商城”的网络电商平台,称通过平台交易可以快速赚钱。看到朋友的收益进账,马某决定加入成为朋友的下线会员,并加入朋友所属的“店铺”。加入后,他按照规则向其他朋友进行推荐,并获得加入提成。该平台周一至周五是固定的交易日,通过“抢单”购买再转卖赚差价。交易日当天上午8时上架以胶原蛋白肽为主的多种化妆品,价格在2000至10000元不等。平台要求会员在1小时内完成下单和付款,但不实际进行货物交易。第二天卖单的价格比购买价格提高2.6%,会员可得其中1.5%的溢价盈利,剩余的购买平台积分,此时的卖单再由会员进行接龙买单出售,循环交易。%title插图%num抓捕归案。随着投入的“赌注”越来越多,这种“击鼓传花”式的骗局让马某和朋友实际损失已有三四万。马某向警方讲述,“在这个虚拟网络平台上,展示了多种所谓的“化妆品”,其实是毫无价值的东西,甚至多数都没有实物。”接到报案后,经侦民警迅速组织开展数据收集、分析研判和人员核查,逐步刻画出犯罪组织架构,最终以石某某、马某某等人为首的传销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2024年2月,石某某、马某某等人通过朋友韩某某介绍跟随“优品商城”平台项目创始人开始做市场,向身边亲朋好友进行公开宣传。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发展会员,承诺做电商兼职零风险、24小时内本佣到账、点对点交易、高额回报等为诱饵吸引他人加入,今年6月该平台已关闭。警方提醒:近年来,通过虚拟的网络交易,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从线下逐步转变为线上,构建出复杂的层级关系和利益链条。“涉案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组成层级并依此获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大量人员资产损失。对于先交“入门费”“会员费”,再通过拉人头得提成、佣金和商品无限增值获利等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所谓投资活动,一定要保持高度警觉,避免造成财产损失。”利通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说。

这不是炒币,是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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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技术、加密货币……一系列“高大上”的科技名词背后究竟是应用了新技术的网络新业态还是假借技术创新之名非法敛财的网络传销?%title插图%num
针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互联网企业、科创企业云集的特点,日前,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举办了“检察护企开放日”互联网企业专场。活动中,该检察院检察长吴晓栋介绍了一起以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金融、加密货币等科技名词为幌子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引起了在场企业人员的关注。%title插图%num“检察护企开放日”互联网企业专场
2020年9月,通过炒币赚到第一桶金的徐某结识了同样混迹于“币圈”的黄某、杨某、陈某,黄某精通区块链技术,杨某是程序员,陈某精通英语。4人一拍即合,决定开发“第二地球”平台,并发行自创的虚拟币SET币。为提高推广效率,4人采用拉人头的传销模式进行宣传推广:平台会员以泰达币(一种挂钩美元的虚拟货币,1泰达币约等于1美元)充值兑换SET币,使用SET币购买不同等级的充能舱后,可通过发展下线获取相应收益。
没多久,该项目不仅在国内“币圈”迅速走红,还依靠陈某出色的英语水平打开了海外市场。短短两年时间,参与人员就多达7万余人,达到1302层级,涉案金额超1亿元人民币。2022年11月,炒币爱好者王先生经推荐参与“第二地球”项目,后发现无法提现,便报了警。2023年5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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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准确定性网络技术犯罪,首先要搞清楚技术原理。为此,我们组建办案团队,系统学习了区块链知识,并就技术问题多次与专业机构沟通,厘清了“去中心化”“公链”“挖矿”等概念。在此基础上,我们通过一系列证据,证实SET币是没有任何价值、不可在“公链”流通的无实体项目支撑的虚拟货币。徐某等人以推广SET币为名,要求平台用户购买充能舱获得加入资格,并通过发展下线方式获取收益的行为,涉嫌传销犯罪。
解决好案件定性问题后,再解决定量问题。辩护人提出了“泰达币属于虚拟货币,不是法定货币,不具有法偿性(指法律认可的货币对特定范围的债务具有法定偿付能力),不能以泰达币的价值认定平台所涉传销数额”的辩护意见。对此,我们开展自行补充侦查,一方面借助专业技术公司开发的区块链浏览器,自行查询、调取犯罪嫌疑人电子钱包的交易记录,查明徐某在案发前从平台转入个人钱包42万余枚泰达币,准确认定其违法所得;另一方面通过梳理上千页银行流水,查明黄某使用违法所得投资赚取人民币数百万元,并向其家人转账人民币7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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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追缴赃款,我们决定在确保资金、交易安全的前提下,聘请专业公司对暂扣的泰达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先行处置变现,得款人民币2884万元。同时,我们通过释法说理,引导被告人家属退赃人民币500余万元,4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至此,检察环节实现追赃人民币4000万元,判决生效后均已上缴国库。
2023年9月,我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徐某等4人提起公诉。同年12月,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徐某等4人六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title插图%num庭审现场
案件办结后,我院将该案制作成动漫短片,在图书馆、商场、写字楼等循环播放,提醒想要涉足“币圈”的年轻人切实防范各类打着技术创新幌子的新型网络犯罪。
来源:检察日报、南通市检察院、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反传防骗,我们一路同行!

广德破获一起“众益鑫SPC”传销案,涉及452人,有6个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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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25日从广德市获悉,该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日前通过工作,成功规劝一名犯罪嫌疑人投案,并破获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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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图:朱展)
2023年12月份,广德市公安局接大量群众控告称:李某利用广东某投资有限公司搭建的众益鑫SPC平台,吸引群众投资,现平台已无法提现,受损金额上百万元。鉴于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投资群众众多,该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立工作专班,展开研判侦查。

经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利用广东某投资有限公司搭建的众益鑫SPC投资平台,以“新零售超市”为幌子,在线上线下卖力宣传,吸引大量群众投资购买该平台的理财产品,以高额回报作为诱饵,使用“拉人头”、“缴纳入门费”及“团队计酬”等手法发展会员并按照一定顺序形成层级关系,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已加入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投资。通过鉴定,犯罪嫌疑人李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级共计452人,最深为6个层级。

经过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如实供述了其涉嫌犯罪的事实。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将李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安徽日报社记者:张敬波)

关于王某枝、田某春(合信APP)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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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王某枝、田某春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的通告
近期,巧家县公安局破获王某枝、田某春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案,相关犯罪嫌疑人现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王某枝、田某春等人以“合信”手机APP投资理财为名,引诱他人不断发展下线,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二、王某枝、田某春等人案件有关参与成员,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银行流水等相关书面材料,到巧家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如实陈述相关情况;
三、为深挖犯罪,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提供王某枝、田某春等人犯罪线索;
四、凡是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的,都应当依法理性进行,不得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网络传销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危害社会稳定,参与网络传销活动是违法行为,广大人民群众要理性投资,不要盲目参与网络传销活动。
联系人:
胡警官,联系电话:13638833028
吴警官,联系电话:15808878525

巧家县公安局
2024年1月8日

警惕!3名高校大学生因“约炮”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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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里的大学生们正值青春年少、风华正茂有人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有人寂寞难耐、“放飞”自我11月,株洲市天元区某高校多名同学因“约炮”被骗少则上千,多则上万某高校多名同学遭遇“约炮”类诈骗,在此,平安天元呼吁同学们:保持健康的上网习惯,不要浏览色情信息,切勿试图寻求刺激,不轻易下载他人指定的可疑软件。真实案例一11月10日下午,天元区某高校大学生田某在宿舍浏览黄色网站时,在网站客服的引导下下载了某“约炮”APP,注册后APP提示需要完成刷单任务后才能进行“约炮”。信以为真的田某先后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了8笔充值刷单,共计转账15267元。后因对方继续让田某充值更大金额,田某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后急忙报警。真实案例二11月18日下午,天元区某高校大学生李某在学校宿舍上网时,被一条突然跳出来的黄色小广告所吸引,点击链接后按照提示李某下载了一个招嫖APP,客服称只要完成几个非常简单的刷单小任务就可以约到自己心仪的“美女”,李某尝试性地刷了两单,没想到除了本金外他还获得了小额返现,就这样在客服的诱导下李某抱着又能赚钱又能约到“美女”的心情先后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账数次,共计被骗1万余元。真实案例三11月19日晚,天元区某高校大学生彭某在宿舍刷某音短视频时,被一条约美女聊天的陌生账号视频所吸引,彭某扫描视频里的二维码下载了一款约*APP,通过和APP客服聊天,彭某被告知可以通过充值返现做任务与线上的“美女”在线下进行“约炮”。彭同学心动了,于是便按照对方的指示先后用微信和支付宝进行了4次充值转账,共计9600元。后因对方要求彭某继续转账,才发现被骗。诈骗套路1、发布虚假招嫖广告在网络、短视频等平台发布虚假招嫖广告,等待受骗群体点击。2、诱导下载诈骗APP以免费、低价招嫖为诱饵诱导受骗者下载APP。3、诱导刷单、赌博把“刷单”作为免费招嫖门槛,诱导受骗者参与刷单或者赌博,再利用蝇头小利让受骗者尝到甜头,使之一步步深陷套路之中。4、不断要求转账当受骗者放开手脚投大单后,诈骗分子立即抓住受骗者不舍得已投入资金的心理,以各种提现出错为由不断要求转账,直至骗局被揭穿。警方提醒1、网络招嫖涉嫌违法,会被治安拘留和罚款,千万别相信“招嫖类APP”“同城交友类APP”,更不要在网上做任务、赌博。2、请自洁自律自爱,不要浏览色情网站,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要下载手机应用市场没有的APP。3、一旦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及时止损。【文章来源:平安天元,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