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经济的繁荣,虚拟币由于具有持久、便捷、安全、匿名等方面的优势,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开始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欺诈、盗窃、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虚拟币诈骗案中,3名被告人经过一系列包装成功骗得炒币老手的信任,诈骗受害人710万元。
2020年10月,徐某、李某、张某3人看到泰达币等虚拟货币炒作火爆,萌生了以收购交易虚拟币为名实施诈骗的念头。11月初,徐某等人锁定了经常从事虚拟币交易的张某某。
为了让张某某对自己的身份深信不疑,徐某等3人专门花心思恶补了关于虚拟币的知识,租赁豪华跑车,声称自己是替香港的大老板在内地找职业操盘手购买泰达币。同时,为了取得张某某的信任,还与其签订“代购”协议,许诺对方千分之三交易服务费,给张某某尝了点甜头,随即以须达成1000万交易量为由,一次性骗得价值710万元的110万个泰达币后,直接卷款跑路。
发现上当的张某某立即报警,警方循线追踪,于2020年12月将徐某等3人抓获。2021年4月,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徐某等3名被告人。2021年7月,该案移交淮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受害人张某某从事比特币等虚拟币交易7年多,可以说是‘币圈’的网红,很多人都慕名找其交易。”承办该案的清江浦区检察院检察官孟海洋介绍,诸如比特币等的虚拟币交易大多采用线上交易,借助所谓的专用钱包交易,像本案中的泰达币,使用的是一款tkom的交易钱包,此类钱包大多都是国外设计的App,服务器在国外,交易记录很难查询,为洗钱、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提供了便利。
孟海洋说,尽管国家金融监管机构多次制发文件,要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相关行业主管机关也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等虚拟币交易风险的通知,但虚拟币市场的火热程度依然不减,地下交易、代币发行融资(ICO)等违法犯罪活动虽有所收敛,却从未消失。一些不法分子甚至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炒作区块链概念,还以ICO、IFO、IEO等花样翻新的名目发行代币,或打着共享经济的旗号以IMO方式进行虚拟货币炒作。
“虚拟币的暗箱交易严重干扰了正常金融秩序,它已经不是简单的金融爱好概念了,而是隐藏了很多社会风险点。”淮安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刚说。
针对虚拟币犯罪等问题,淮安市检察机关专门发出检察提醒函,建议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开展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或开设虚拟货币交易场所、为境外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提供服务通道,包括引流、代理买卖等服务,以各种名义发售代币,向投资者筹集资金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等违规行为,坚持打早打小、严厉打击类似犯罪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利用网络监测、大数据筛查、线下摸排等多种手段,加大对‘炒币’‘炒链’等违法犯罪的监测预警力度,加强风险排查,一旦发现苗头及时果断处置。”清江浦区检察院检察长韩少芹表示。
(来源:江苏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