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带来了便利
但当个人信息变成一种资源
个别不法分子会通过倒买倒卖
公民个人信息非法获利
这不仅严重损害公民个人合法权益
可能还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近期,文山、丘北、广南等地出现买卖、出租微信团伙,文山警方通过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一批买卖、出租微信团伙,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制裁!
可能很多人都曾在微信群内看到过如下这种刷单兼职信息。
有人可能认为这种兼职是真实的,
其实这都是诈骗的陷阱。
每天都有人因刷单被骗!
骗子为何敢用微信号公然发布诈骗信息?
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
骗子的身份是假的、公司是假的、什么都是假的,
这些账号也不是本人在使用,
而是骗子通过购买”实名认证的微信号”,
然后用来实施诈骗,
并且这些账号几乎都是从个人手中直接购买。
不乏有些人为了几百元就将自己闲置的账号售卖,
可能你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购买的用途,
只是想卖个号赚点钱;
但售卖的账号一旦涉嫌违法犯罪,
那么你所实名的账号必然逃脱不了关系,
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接下来,就给大家普及一下
买卖账号的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第17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文来源文山州反电信网络诈骗分中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