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任某东联系上我们后,多次通过电话宣传养鹅合作模式。并且承诺他公司可以免费上门提供包技术,包回收,包成活率,包赊送饲料,包搭建脱温鹅棚以及所有相关用品和围栏搭建。补贴场地费。提供优质,健康,出厂前注射过小鹅瘟疫苗的鹅种。为了让我们放心,任某东还通过微信发送了山东省济宁市亿祥家禽孵化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给我们看。并且告诉我们,他就是这间公司的合伙人。又多次邀请我跟我姐去孵化公司现场参观考察,凭票报销差旅费用。还可以参观他的成品鹅回收宰杀工厂。
经任某东邀约,2020年8月15日,我和我姐来到济宁火车站。任某东将我们两人接至嘉祥县梁宝寺镇郓王村孵化厂。在现场没有看到亿祥家禽孵化公司的营业执照,当时我就提出质疑并询问。任某东告诉我们是怕被人乱拍所以未挂放出来,但也没给我们看。由于行程紧凑,加之任某东不断窜掇,现场没有细究太多相关问题。依照几个月来微信聊天时任某东多次宣传的广告合作模式商谈后签订了购买1000只白狮头鹅苗(31000元)赠送200只同品种鹅苗的协议。任某东给出其微信二维码叫我扫码支付了9000元订金。因本人与我姐文化程度均有限,又考虑到彼此通过微信聊天建立了一定的互信关系。在签订合同时未能仔细查阅合同的每个细节。任某东签署了一个虚构的单位:济宁家禽有限公司。未盖公章,未签名字,还说大家这么熟了不会骗我们的。在我们的再三要求下才按了一个手印。
2020年8月22日,任某东在发鹅苗之前通知我们付清剩余款项人民币22000元。当时合同中约定的是:提货或验货后才付尾款,我方属于送货上门服务,约好鹅苗到场验货付款。任某东在发货时却要求必须付完全款才发鹅苗,并且强调这是他公司的规定,不付全款不发货。无奈合同中第九条规定甲方要求鹅苗必须48小时之内喂养,否则将全部作为死苗无害化处理。甲方解除合同,9000元订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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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我们有些不详的感觉,但也只能付完全款!付款发车后派往养鹅场作现场指导的技术员打来电话(号码为:186xxxx4666,有通话录音)问我方是否购买鹅苗保健品,在我方不确定什么原因情况下,与任某东电话联系(号码155xxxx1678,有通话录音)任某东表示要从他公司购买鹅苗开口药和保健品药,每只鹅苗需要11元—-12元;1200只鹅苗需要一万多元。如果不购买他公司的指定药品和保健品将无法保证鹅苗的成活率。继后承诺在发货途中鹅苗伤亡,致死,在派往鹅场的技术员在场期间鹅苗出现任何疾病,死亡情况由他们公司负责并承担损失。2020年8月23日鹅苗及技术员到达我方养殖场时,经现场清点已经死亡79只。死亡率接近8%(不含赠送)。其余鹅苗普遍站立不稳,无精神,翅膀着地,拉白痢。装鹅苗的纸箱上可以明显看到鹅苗拉的白屎。当时我方与任某东联系要求退回鹅苗,退还购苗款。任某东表示拒绝退款退鹅苗。(事隔几天后还对我方说你们觉得我会退钱给你吗?)
经多次沟通,他只答应补发鹅苗并告知这个技术员不懂技术,要跟老板商量。(不懂技术你派他来干啥)
当天晚上8点多一个电话(号码189xxxx3999,已录音。经查证此电话登记为济宁亿祥家禽孵化有限公司负责人所有)与我方联系承诺补发600只鹅苗同时提出换一个技术员,第二天随补发鹅苗车辆一并过来。在第一个技术员走后第二个技术员未到场期间,养殖场鹅苗再出现任何死亡也由他公司来承担。所有事情都由他来安排,然后不断催促我方尽快把司机和技术员送到火车站去。当时那个技术员带给我方一张鹅苗收据,金额31000元。白纸收据未盖财务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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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如约将技术员送走。技术员走后,8月24日下午我方拨打189xxxx3999电话和155xxxx1678任某东电话均无人接听。发微信给他们告之这里鹅苗死亡严重,期望尽快派技术人员过来。但是微信也不回应,无法联系。至8月27 号任某东才接电话,我方咨询他补发鹅苗事情如何履行,他的答复是不知道,不清楚。在双方分歧没有得到任何解决的情况下,任某东又拒接电话了。2020年8月28日养殖场事态更加严重,我方无奈只好求助12315相关部门。后9月6日才得以再次联系。经相关部门调解补发300只纯狮头鹅苗,任某东却质问合同签的是杂交白狮头,凭什么要纯种的?要纯种的一只也不能给你发。但是合同签的是白狮头鹅苗,不是杂交白狮头。任某东又提出鹅苗还是发原来一模一样的鹅苗,并且在他发货前就要发视频给他写一张收到300只鹅苗的收据,同时写上我跟我姐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做保证,保证鹅苗出厂之后所有事情,包括鹅苗生病,死亡等等都由养殖户承担,与济宁亿祥家禽孵化有限公司无关。他在收到字据微信后才给发鹅苗,这是他公司规定。明知道自己以前发来的就是假品种,还天天强调我方必须写保证才给发鹅苗。最后干脆说:就是发这种鹅苗,你要就发。不要一只也不发,就敢这么肯定。你天天打畜牧工商电话都没用,想打就打吧!
直至假品种成品鹅到90天出栏周期回收时间,任某东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回收假品种成品鹅。商谈签订合同时都以回收模式签定。并且自始至终以济宁亿祥孵化有限公司的名义蒙骗我方说要补发鹅苗,实际又从中制造障碍。一直未认真履行合同,隐瞒事实真相。
2020年12月16日嘉祥县政府投诉中心05376612315回复我方:济宁亿祥孵化有限公司说任某东不是该公司员工,任某东冒用了他公司名义跟我方签合同。济宁亿祥孵化有限公司不承认跟我方养殖场有实际交易。同时说明任某东不属于济宁亿祥家禽孵化有限公司合伙人。
现在我方公开实名举报任某东使用欺骗手段诱导我方签署虚假合同,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欺诈目的。济宁亿祥家禽孵化有限公司明知任某东无正常履行合同能力,却依然为其实施诈骗提供便利条件。他们合伙设养鹅骗局坑农害农,事实与理由如下:
任某东(甲方)签订虚构单位:济宁家禽有限公司。在微信聊天及电话联系时一直以济宁亿祥家禽孵化有限公司合伙人为身份,并且通过微信发送该公司营业执照给我方(乙方)。
任某东本人没有孵化公司,无能力孵化白狮头鹅苗。以欺骗手段与我方签订购买合同出售白狮头鹅苗1000只,诈骗金额31000元。我方自始至终未收到任x东发来的白狮头鹅苗。2020年12月份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出任某东(甲方)是从江苏发来以次充好以假当真的鹅苗冒充白狮头鹅苗给我方。现已证实假品种鹅苗属五龙鹅,鹅的上眼睑部有一疤状缺口。鹅苗到我方养殖场时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死亡率非常高。
鹅苗养殖期间,任某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赊送饲料给我方,未安排有经验技术人员进行指导。鹅苗养至商品鹅出栏期,任某东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肯上门回收,最后联系社会上的司机五元一斤收购,与双方约定的保底价格九至十八元一斤相差太多。以上种种,充分说明任某东行为近似合同诈骗性质,虽然签订合同却基本没有履行相关合同内容。有少许履行条款也是以假乱真,以次充好。
济宁亿祥家禽孵化有限公司明知任某东无正常履行合同能力,却不制止其欺骗行为。虽然该公司不承认任某东为其公司合伙人,但是据资料显示,该公司涉嫌多次为无营业执照提供便利条件、出借营业执照被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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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假鹅苗发到我方养殖场时,因质量问题我方拒收。当天晚上该公司负责人曾打电话与我方联系(电话号码189XXXX3999,有录音),承诺补发600只鹅苗并换派技术员。后一直无履行。以上充分证明济宁家禽孵化有限公司与任某东互相勾结,利用虚假合同欺骗我方。致使我方被骗购苗款31000元,损失场地费,人工费,等相关费用20000多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我方(乙方)要求任某东(甲方)及济宁亿祥家禽孵化有限公司共同为我方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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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年来我国政府为改善农村经济面貌,相继实施了村村通公路,村村通网络等一系列工程。许多偏远地区的农民朋友也能通过网络了解外部世界,寻找适合自己的致富信息,经济项目。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个别无良商人和不法公司却通过网络发布一些极具诱惑力的致富项目,然后利用虚假合同设骗局坑农害农。而有些农民朋友文化水平有限,防范能力不强,很容易上当受骗。近期反传防骗联盟平台已经接到几起类似涉农投诉信息。希望能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同时也提醒广大的农民朋友:事出无常必有妖,特别是这种什么都给你安排好的致富项目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因为骗子也想致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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