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芝李某春两女子都家住辽宁沈阳。
2013年9月至2019年6月,李某芝伙同李某春等人以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扶贫体系为名,以“寝室”为平台,谎称加入组织后国家根据发展下线人数作为晋升级别和获取补贴依据,称达到一定级别后可以获取优先代理国有企业民族品牌的权利,以此诱惑使得组织成员能够发展更多的人员加入该传销组织、领导的“3260”传销组织经营模式。
该传销组织的传销模式是:以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扶贫体系为名,采取签订虚假购买“欧莱雅”产品购货单,缴纳费用人民币3360元成为会员的方式,以拉人头缴纳会费的形式发展下线,按照发展下线的人数作为晋级、返利的依据。
该传销组织分为五个层级,代理商、代理员、培训员、推广员、会员;管理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寝室长”、“小组长”、“中组长”、“大组长”,上级领导下级。
这伙人还会使用事先从银行换好的连号新币,谎称是国家从国库直接拿钱补贴给下线人员,按照不同的获利金额进行发放的人民币,并且谎称“双臂出局”后可以获取优先代理国有企业民族品牌的权利,以此引诱组织成员能够拉取更多的人员加入该传销组织,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李某芝经他人推荐加入“3260”传销组织,在吉林省德惠市缴纳人民币3360元成为会员,并发展了李某春、陶某、孙某作为自己的下线。李某春的这组人先后在吉林梅河口、辽源、四平,辽宁辽阳、鞍山、抚顺、锦州等地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2018年11月,李某芝从其上线处接手并独立发展、管理该传销组织。负责辽宁辽阳、鞍山、抚顺、锦州等地区“3260”传销组织的推广和发展。截止2019年5月31日,“3260”传销组织在辽阳、鞍山、锦州、抚顺租用80余处民宅作为“寝室”,共计发展会员28790人,收取入会费人民币63232009.7元。
在这个“团队”中,李某芝是整个“3260”传销组织的实际操控者,传销组织中化名为“李平”,9线代理商层级(单臂出局),其下线是被告人李某春、陶某、孙某等人。此后孙某也组建了自己的团队,在锦州地区独立发展。孙某发展的下线索某负责抚顺地区传销组织的全面管理。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2万多人,非法获利人民币300万元。
这一规模庞大的传销组织最终被警方打掉。辽阳市弓长岭区法院一审此案认为,李某芝李某春等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李某芝、李某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陶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到两年不等。扣押的赃款人民币五千二百九十五万六千六百四十四元,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李某春等人不服上诉。近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声明:此文来源于V眼看大连。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