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蜀反诈从乌苏市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判决书中看到:
被告人董某萍,女,1962年出生于江西省南昌市,汉族,大专文化程度,系河北省邯郸市某中学音乐教师(已退休),户籍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住河南省濮阳县。因涉嫌诈骗罪,于2020年6月8日被乌苏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于2020年7月9日被乌苏市公安局逮捕。
2019年6月起,被告人常某、周某群、陈某定、董某萍等人明知“云数贸数字货币”等卡片是诈骗工具,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自购“云数贸数字货币卡”等卡片,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方式在群内以“云数贸卡是国家为了振兴民族互联网、精准扶贫,实现中国梦而暗箱操作的政策,购买云数贸卡,等将来云数贸公司和商城成立之后,能获得上亿的股权、积分、数字货币和数十万元的现金分红”为诱惑,大肆进行虚假宣传,以几十元至三百元不等的价格售卖,致使数百名购卡群众被骗。
被告人常某与周某群相互配合,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常某主要负责在QQ群里面直播宣传、推广云数贸卡,周某群负责汇总、统计、进货等。2020年5月11日,陈某定、董某萍加入,四人形成诈骗团伙。陈继定主要是帮常勇梳理报单情况、记账。
董某萍负责按照报单情况进行汇总、打包、邮寄发货。陈某定、董某萍、刘某杰、矫某梅、侯某玲主要从常某、周某群处买卡后倒卖。
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6月7日期间董某萍共骗取97,744元。
2020年5月28日,乌苏市公安局在侦查买尔哈巴·吐某干等人涉嫌以“中青互联”为由实施的民族资产解冻诈骗案件时,发现2020年4月底,阿瓦姑·木某某尔等人通过网络发布虚假宣传、销售“云数贸YSM能量卡”“80万现金分红”“人民物联网卡”“中国梦富民卡”“五行币”等理由实施诈骗。
2020年5月、6月相关人员被抓获,到案后,被告人常某、周某群、陈某定、董某萍等九人对利用网络对不特定大多数人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人董某萍所作的供述,证实:董某萍从2012年6月开始加入“云数贸”,接触“张健云数贸会员盘”。2012年3月左右,董某萍在武汉的一家酒店见过张健。
2015年6月,董某萍在河北省邯郸市火车站附近开了一家“张健数贸商城”实体店,经营1年左右实体店倒闭。后一直在手机上关注“云数贸”“数字货币”的相关信息。
2018年“云数贸”被作为传销进行打击,张健被判刑。2020年初,董某萍在微信、QQ群里认识了常某、周某群、陈某定等人。2020年5月8日,董某萍到河南濮阳常某家中,向常某学习“云数贸”“区块链”的相关内容,并留在常某家中帮他统计、制作收款名单、打包、发货,从中赚取抽成。
常某负责在QQ群里直播讲课,讲解卡片的用途与分红,也卖卡,周某群主要负责卖卡。董某萍建了5、6个微信群,“WXB雾星链万雾链群、低调百姓群、邯郸人民银行聊天群、老大扶贫送2万群、七亿入口管理群、云数币圈综合群”,把常某微信群中宣传、推广云数贸的内容复制粘贴到自己的群里面,非法倒卖卡片600余张,卖了5万余元,赚了3万余元。
董某萍将卡片卖给了王某玲等人,他们通过银行卡转账到董某萍的银行卡上。
董某萍等人为了让所有人统一口径,曾在微信群中发布关于“接到总部的命令...地面上派出了大量的公安局、派出所进行调查回访,不管是哪个部门,记住:一问三不知,没听说,不明白你说的什么,没有做.....”等内容,试图抵抗公安机关审查。董某萍称常某所宣传的内容都是假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卖云数贸卡骗钱。
乌苏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常某、周某群、陈某定、董某萍等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常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二、被告人周某群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三、被告人陈某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四、被告人董某萍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提醒:别认为有教师参与的互联网骗局就是合法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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