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红山公安
1月23日至2月8日,红山区公安分局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侦查(培训)中心依托合成作战,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长线经营、集中出击、精确抓捕,历时17天,辗转11省份21市,成功抓获“套路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6人,教育惩戒12人。
2020年9月,贺先生到红山区公安分局报案称,其在“借贷宝”、“今借到”APP上被套路贷诈骗157万元。考虑到该案案情重大,为制止犯罪,惩处涉案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分局成立了以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侦查(培训)中心民警为主要侦破力量的专案组。
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利用“借贷宝”、“今借到”APP,以“借贷宝”、“今借到”业务员的名义向被害人贺先生进行放贷,贷款利息均为30%以上,超过还款时间就会每天按照利息的10%或者借款金额的10%计算。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还介绍所谓的其他业务员再次向被害人放贷。被害人“拆东墙补西墙”,导致贷款金额越滚越大。被害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还款的情况时,犯罪嫌疑人便对被害人进行辱骂、电话骚扰其亲友等手段进行暴力催收。此诈骗形式实质是通过一系列连环圈套套住借款人,将区区数万元本金滚动成巨额贷款,借款人轻则损失巨额家财,重则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社会危害性极大。经过前期侦察,1月23日,专案组展开集中收网行动,制定了严密的抓捕计划,由刑侦大队三名副大队长带队,抽调20名民警分成5个组奔赴11个省进行抓捕。
1月25日,专案四组首先传来捷报,在湖北武汉警方的支持下,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赵某梅(女,26岁,湖北武汉人)、肖某可(男,27岁,湖北武汉人),经审问及提取证据,犯罪嫌疑人赵某梅、肖某可交代了其在“借贷宝”、“今借到”APP上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专案组连夜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赤。专案一组在浙江宁波抓获郭某慢、陈某素、胡某强,经专案组分析,四人无作案嫌疑,沿线追踪,发现郭某慢的丈夫王某丰有重大的作案嫌疑,通过调取手机电子物证,确定犯罪嫌疑人王某丰(男,35岁,浙江宁波人)使用郭某慢银行卡及身份信息实施诈骗,并伙同其表兄弟王某兵实施诈骗。经工作发现王某兵人在广东省梅州市,专案一组立即将此情况汇报专案组指挥部,指挥部将此人信息传至正在广东实施抓捕的专案三组进行抓捕。此时,专案二组在福建省宁德市将犯罪嫌疑人甘某贵(男,27岁,福建省宁德市人)抓获,专案五组在江苏徐州警方的配合下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7岁,江苏徐州人)抓获。2月5日,专案三组在广东深圳将王某兵(男,34岁,浙江宁波人)抓获。专案组辗转11省21市,抓获6名犯罪嫌疑人,核实12名与案件相关但不够刑事犯罪人员进行教育惩戒。
此案的成功侦破,再次彰显了红山区公安分局对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态度和决心,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目前,该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此案的侦破过程中,分局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侦查(培训)中心发挥了巨大作用。2020年12月初,分局在刑侦大队反诈中队的基础上组建了打击新型网络犯罪侦查(培训)中心。中心成立后,分局党委十分重视,在110指挥中心接警后开通专线,实施快速止付,及时挽回群众损失。从分局其他警种抽调资金分析、人员研判、信息查询专业化人才,同时向此中心开放全警手段,并且整合社会信息资源,利用“互联网+公安网”大数据的模式为此中心打造一个智能化、专业化、信息化的队伍。中心紧盯电信诈骗犯罪形式,一手抓“打击”,一手抓“宣传”,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有效遏制案件多发、高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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