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报网综合讯】新西兰警方近日宣布,加拿大华人富商龚晓华同意新西兰政府没收其7000万新西兰元(约近5000万美元)作为案件和解的条件。这个数字创下了新西兰没收犯罪所得的纪录。
在中国搞传销 在新西兰被没收
加拿大《环球邮报》(The Globe and Mail)报道,今年51岁的多伦多商人龚晓华(Edward Gong)三年前被新西兰法院冻结了他在新西兰的银行账户,涉及超6800万新西兰元的存款,以及一处位于奥克兰East Tamaki Heights的房产。龚晓华有直系亲属在新西兰居住。
当时,新西兰当局对龚晓华的商业交易展开了调查,新西兰刑侦督查汉密尔顿(Craig Hamilton)说,这笔钱被转移到新西兰是为了“隐瞒来源”。
汉密尔顿说,这笔钱的来源是一个以加拿大和中国为基地的传销组织。
龚晓华被中国政府指控在加拿大实施传销。加拿大安大略省证监会称,龚晓华策划了向中国公民欺诈性出售其保健品公司“O24”数亿美元的股票,并将相当一部分资金注入其在加拿大和新西兰的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
此次新西兰当局没收此前冻结的数千万资产后,汉密尔顿表示:“这是新西兰有史以来没收犯罪所得最多的一次。这向世界各地的罪犯发出了一个简单的信号——你把赃款转移到新西兰,你就会失去它。”
曾在加拿大“花钱买和解”
2017年12月下旬,安大略省证监会对龚晓华提起了欺诈、洗钱等4项指控,若相关罪名成立,他最高将获刑14年。但他的律师辩称,目前的证据都是“基于中国当局胁迫”的供词。
今年2月,安大略省高等法院与龚晓华达成和解协议,相关指控被撤销。龚的律师艾迪安(Joel Etienne)当时强调,撤销指控“意味着龚晓华是无辜的,没有任何个人犯罪行为”。
但与此同时,龚晓华的公司“爱德华企业国际集团”(Edward Enterprise International Group Inc.)承认了传销和使用伪造文件的罪名,同意被没收近1500万加元(约1200万美元)的资产并支付近100万加元(约80万美元)的罚款。
根据安大略省证监会的指控,龚晓华从传销行为中获利超1.4亿加元。这笔钱存在其加拿大的银行账户里,被用于购买酒店、住宅、豪车和一艘船。
曾是戏剧导演 在北美建立商业帝国
《环球邮报》指出,51岁的商人龚晓华此前在中国是一名戏剧导演,2002年移民加拿大,2008年正式入籍成为加拿大公民。移居加拿大后,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收购了多伦多的几家酒店、美国密歇根州的第二大酒店以及加拿大的两个中文电视频道,其中一个名为“加拿大国家电视台”(Canada National TV,CNTV),但并非国营,而是私营。
龚晓华为加拿大民众所知,源于他与加总理特鲁多的一张合影。那是2016年在一个由多伦多华人社区举办的自由党筹款活动上,特鲁多和龚晓华等人一起包饺子。这张合影被媒体曝光后,引起外界对特鲁多“花钱买门路(cash-for-access)”行为的关注。
2016年,北京《中国日报》曾报道龚晓华收购密歇根州福特国际会展中心和伊利诺伊州前摩托罗拉生产和研究中心的消息。
中国官媒曾披露传销详情 本人否认违法
2017年6月,新华社报道了湖南邵东法院宣判一起“特大境外遥控传销案”,并披露案件详情:“2014年6月至2015年12月,龚晓华(在逃)以推销加拿大爱德华企业集团旗下‘O24国际医药联盟(O24PHARMAPLC)’的产品并赠送‘O24’公司和原始股票和CNTV股权为幌子,以网站(www.24plc.com)为平台,设立5000元(人民币,下同)会员入会门槛并积极发展下线,推销‘O24’公司的海豹油、抗压源、克通、雾霾清、克糖源、男之源6款产品,以设立推荐奖、对碰奖、报单中心和报单奖为计酬、返利方式,在境外遥控发展国内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共发展会员认购388583单产品,每单5000元,涉案传销资金达19.4亿余元。法院经审理查明,‘O24’公司董事长为龚晓华,未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也未有分支机构。”
同年7月25日,龚晓华就“中国19亿特大境外遥控传销案”在加拿大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回应。针对湖南法院判决书里“在逃”一词,他表示:“我是加拿大人,那我回中国算是在逃,还是我人在加拿大算在逃?”他还表示自己没有回中国的打算,一方面是希望扎根在加拿大做出一番事业,“另一方面,也没有收到来自中国方面的传唤和邀请,怎么回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