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1日,禹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对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禹州代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登记的公告。
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经浙江省嘉兴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现该案禹州区域代理崔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已由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
为最大限度挽回涉案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损失,保证案件诉讼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1、登记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7月22日,为期一个月,逾期不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权利,责任自负。
2、登记对象:参与上述公司在禹州市区域非法集资的加盟商户。
3、登记报案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上);
(2)加盟商家在该平台注册登记时提供的营业执照和捆绑的银行卡复印件;
(3)在平台充值时通过微信、支付宝、扫二维码、刷POS机等交款截图凭证和捆绑的银行卡流水明细单。
4、登记报案事项:
(1)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
(2)登记地点为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509房间。
(3)登记报案必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
5、登记注意事项:
(1)登记前,请先核算本人投资金额和受损金额;
(2)已登记报案的加盟商不需要再登记备案,未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和银行流水的请自行到银行调取相关凭证,并送交至经侦大队509房间。
联系电话:0374—8084241
18839905556(贾警官)
18839906612(黄警官)
禹州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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