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8月4日电(记者蔡俊杰 通讯员叶景)只要交100元注册会员,每天赚“流量”,“流量”可变现。介绍10个会员,还能获得股权,三年后公司上市,至少可分到60万元……看见这样的宣传信息,心动吗?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靖某建、靖某喜批准逮捕。
2019年11月,靖某建成立了某科技有限公司,并与靖某喜一起建立所谓的“无限流量新业态社交全民电商平台”。该平台号称将成立线上商城,只要缴纳100元激活会员,就可以在商城内购物、获取“流量”。这个所谓的“流量”,其实是类似于积分,可以变现,可以购物,甚至可以买车、买房。
此外,激活会员后还能获得一个共享码,用以发展下线。下线达到10个人的,即可拥有一个分红权,三年后公司上市,预期一个分红权能分到60万元。下线直推10人,团队发展达100人的,有1000元奖励;直推30人,团队达400人的,有2万元奖励,发展的下线越多,得到的分红和奖励也越多。
就这样,该公司以“赚取流量”“利润分红”“股权”等为诱饵,大肆发展会员。从公司成立至2020年4月,短短5个多月的时间,会员从最初的150人呈几何式疯涨至80多万人,会员遍布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含香港),会费交纳高达近8000万元。
而实际上,靖某建等人是在负债累累的情况下成立的公司,所谓的“线上商城”,截至案发仅有一款固体饮料可供售卖,收到的近8000万元会员费,也被他们用于公司运营、日常开销和信用卡还款,部分钱款赠送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