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火爆网络的“开元盛世”网络传销案件,当时可谓是风光无限,随着各地把这一传销组织摧毁以后,不少骨干相继获刑,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利箭在行动从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7月14日公布的一起判决书中获悉:
开元盛世集团在互联网设立运行平台,以高额回报引诱参与人缴纳会费,以销售“开元券”,发展的人员需缴纳人民币650元、6500元、19500元、32500元、65000元不同级别的会费,通过线上虚拟“开元券”价格的涨幅,鼓吹经过几次拆分倍增后加本盈利来引诱人员投资,并对推广者实行推广奖、平衡奖、领导奖、点位奖等奖励,借以不断发展下线人员加入,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人员加入,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下线数量和缴纳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人员参加,进行非法传销活动,骗取钱财。
2017年4月,梁某通过韩某轩(在逃)的介绍加入开元盛世集团,梁某在银川市发展胡某、刘某为其下线。2017年7月27日,刘某在石嘴山市某区成立开元盛世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经营者为刘某。2017年7月28日,梁某在银川市某区成立智渊信息咨询服务中心,经营者为梁某。为获取开元盛世集团的直推奖、对碰奖、互助奖等奖励,梁某、胡某、刘某通过组建微信群、讲课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胡某为讲师。梁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数3118个,层级在3层以上,胡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2038个,层级在3层以上,刘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员1571个,层级在3层以上。3人连本钱都没有收回。都是赚了一大笔数字。
(曾经的忽悠视频)
2019年5月19日、5月24日梁某、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19年5月24日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3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金凤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胡某、刘某以投资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的投资数额作为计酬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应予刑事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判决如下:
1、被告人梁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2、被告人胡某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3、被告人刘某犯梁萍犯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4、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OPPO手机二部、华为手机二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利箭在行动点评:在这起传销案件中,这些骨干都没有挣到钱,并且连本钱都没有拿回来,都是赚了一大笔数字。还受到法律制裁,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要远离传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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