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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好云店直播再遭质疑,涉事直播视频消费者已无法观看是否违规?

在日前捉销师发布题为《》的文章,文中对消费者王女士在聚好云店直播中购买商品后发现的种种问题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据王女士透露,在将相关情况反映至聚好云店客服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后均被受理。

值得一提的是,聚好云店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聚好云店可以满足王女士所主张的“退一赔三”要求,但是要求王女士签署一份“撤销举报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下图为聚好云店方面提供的申请书样板。

在该申请书中这样写道:“网站涉嫌虚假宣传一事的相关证据是朋友提供给我的,本人对其真实性不能负责……因此本人承诺愿意撤销本人的向上海市/市辖区/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举报,不要求该部门任何形式的回复,本人愿放弃举报奖励以及相关答复的知情权。”
对此,王女士表示不能认同:当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对于聚好云店这样一套极力回避问题的解决方案,王女士当即表示拒绝,并保留上诉至人民法院的权利。

与此同时,王女士还对自己在聚好云店直播中购买的另一款产品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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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视频截图及产品宣传图片,王女士供图

据王女士透露:在聚好云店直播中购买了一款名为辰膜兰斯特植物精粹防护喷雾和辰膜兰斯特娇嫩透薄防护霜的化妆品套装。在直播间中宣称:这款防护喷雾现在夏天是都可以用的,你的全身都可以用,只要是露在外面的……你在用到它的时候起到一个非常好的防护作用,防晒防紫外线,这个效果是非常非常好的…….我们的罗总现在皮肤是越来越好,其实是要感谢这一款防晒喷雾……

然而,当王女士收到套装后,在直播中宣称能“防晒防紫外线”的两款化妆品只是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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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实物图片,王女士供图

辰膜兰斯特植物精粹防护喷雾生产许可证为:粤妆20161265、执行标准为:GB/T 29665(O/W);辰膜兰斯特娇嫩透薄防护霜生产许可证为:粤妆20190071、执行标准为:GB/T 1857;
捉销师根据王女士提供的信息在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搜索结果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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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平台截图自
从国产非特殊通途化妆品备案网站可以得知,辰膜兰斯特植物精粹防护喷雾和辰膜兰斯特娇嫩透薄防护霜属于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而法规规定的特殊用途化妆品,如祛斑美白、防晒等化妆品,产品标签上应标注‘国妆特字’或者‘国妆特进字’的批准文号。显然作为国产非特殊通途化妆品备案的辰膜兰斯特植物精粹防护喷雾和辰膜兰斯特娇嫩透薄防护霜无法满足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
根据《广告法》第一章第四条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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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自聚好云店小程序

另据王女士反映称,涉事的名为“新品来袭,夏降到底”直播视频已无法正常观看。
根据今年5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第二十条规定:直播服务提供者将网络交易活动的直播视频自直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三年。

涉事直播视频消费者无法观看,其中原因到底是视频已经被删除或是被设置了某些权限,捉销师尚且无从知晓。

经查询,聚好云店开发者为上海聚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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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资料来源于企查查APP
据企查查数据显示,上海聚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大股东均为徐之伟,持股约95%,是单一最大个人股东。徐之伟还有一个更知名的身份——江苏隆力奇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隆力奇”)董事长。
25年前,隆力奇在江苏常熟创立,以蛇油膏和花露水为人熟知。其产品后来覆盖日化的许多领域,保健品也是其主攻阵地。
对此,捉销师将继续关注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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