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开资料显示,“虫草硒牡蛎钙”是由一家名为“春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溟科技)运营,据天眼查显示,春溟科技成立于2018年9月25日,李艳秋担任法人、执行董事,但据相关人士透露,该公司董事长实际是一个名叫刘振江的人。此外,本网通过查询注意到该公司有三大疑点。
疑点一:“虫草硒牡蛎钙”夸大产品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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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新资讯注意到,春溟科技代理商在互联网公然宣传宣传《虫草硒牡蛎钙》六大特点,不仅宣传全世界唯一一款显强碱性的饮料:让免疫力得到增强;让五脏六腑开始活跃;使糖尿病、痛风、顽固性皮肤病、胃肠炎或癌症患者见到康复的希望等各种治病功效外,还宣传能激活人体的九大系统让各种神经性的无名头痛、痛经、闭经、癫痫及帕金森问题得到解决,甚至连癌症都能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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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投融新资讯在春溟科技的官网(http://www.4009616878.com/cpjj.aspx)“产品展示”一栏中注意到,该产品直接宣传“强骨骼,降四高,促代谢,胃肠好,增免疫,肌瘤少,改睡眠,阳气早,亮皮肤,身材苗,增体力,人不老。”此外,还有“作用与效果”还显示,血压正常了,降压药不吃了,头不晕,心不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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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虫草硒牡蛎钙如此多的功效,那究竟是不是药品或者保健食品呢?本网在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搜索关键词“虫草硒牡蛎钙”,均未显示任何信息。此外,从产品包装来看,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号为SC11341019400219,生产企业为郑州林诺实业有限公司,食品类别为糖果制品,饮料。
显然,春溟科技的虫草硒牡蛎钙只能是普通食品。根据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十三条指出,“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另外,我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食品宣传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疑点二、借疫情炒作产品功效
据相关人士透露,在新冠疫情爆发初期,在网上出现了这样一则题为《战胜冠状病毒,我们有新招!》为主题的宣传图片,这则在图片底部印有春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宣传材料明确指出,用“虫草硒牡蛎钙”对新型冠状病毒的疯狂流行有很好的化解和抑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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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借疫情宣传产品功效,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是地地道道的歪点子。我国《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早有规定,监管部门早已三令五申,态度也十分明确,严禁利用疫情诱导和误导消费者,严禁借疫情炒作,将产品功效与疫情防控、病毒防治挂钩,不得出现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行为,然而,偏偏有那么一些企业置国家相关法律于不顾,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儿戏,借疫情宣传产品功效,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更搅乱市场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干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投融新资讯还注意到,此前,天津津南区金轩宝贝孕婴用品商店通过互联网发布含有“激活自身免疫细胞”“对抗新型冠状病毒新发现”“能阻止冠状病毒对宿主呼吸道上皮细胞的侵入”等内容的食品、保健食品、口腔喷剂广告。当事人却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广告中推销的商品功效,有关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其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疑点三、多级分销模式涉嫌传销
除了夸大产品功效以及借疫情炒作产品之外,据相关人士透露:“去年10月,春溟科技还发两级分销批发兼零售的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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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盒688元的产品就可以成为第三级代理,享受推广权,重复消费先手九折待遇,同时,可以得到一袋推广的25%的奖励;花6880元买10盒,成为二级代理,一次性办理可以得一盒赠品并重复消费 可以享受八折待遇,更有一袋推广的25%与二代间接推广的20%业绩奖励;花13760元买20盒可成为三级代理,一次性办理者可得2盒赠品外,重复消费可享受六折,更主要的是,可得到推广一代、二代、团队上单和累计业绩费福利等全部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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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团队奖可以实现“躺赚”,永不封顶。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团队业绩突破10万元时,可得2%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275.2元;
团队业绩突破30万元时,可得4%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550.4元;
团队业绩突破100万元时,可得6%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825.6元;
团队业绩突破200万元时,可得8%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1100.8元;
团队业绩突破400万元时,可得10%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1376元;
团队业绩突破800万元时,可得12%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1651.2元;
团队业绩突破2000万元时,可得14%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1926.4元;
团队业绩突破3000万元时,可得16%的上单级差奖,每单可得2201.6元;
此外,投融新资讯在企业FM中注意到,一个名为“刘总对产品销售提成制度的讲解(链接:https://fm.qq.com/show/ru002w5gBr4CNoQS)”中对于该经销模式进行了讲解。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投融新资讯还注意到,春溟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健康新理念是“愿天下无疾苦,为万民开太平”,而如今春溟科技代理商用普通食品夸大产品功效以及市场模式涉嫌传销的行为令人瞠目结舌。
文章来源:投融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