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武汉陆羽茶交所是大骗局诈骗非法集资! 揭秘 :武汉陆羽茶被指涉嫌传销行为和资金盘骗局

武汉陆羽茶交所是大骗局诈骗非法集资!

近日,刘李冰反传销团队获悉,有人向我们反应,武汉陆羽国际茶交所有限公司涉嫌传销和资金盘行为,表面光鲜亮丽的背后却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很多秘密,究竟这家陆羽茶是如何一步步挖坑的,今天小编陆续给大家一一揭秘。(严建红)陆羽茶董事长武汉陆羽国际茶业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7月9日,是一个重度垂直于茶产业的“互联网+茶”的交易和金融平台,中心以“弘扬陆羽茶文化、振兴中国茶产业”为使命,落实到“让天下人买到健康实惠中国茶”的具体目标上,打造中国茶收藏和贸易的专业化、国际化平台。中心以标准引领、交易聚合、金融扶持和文化推广为四大支柱,深入千县千茶,服务千企万店,提供与茶产业有关的标准、交易、金融、文化等全产业链专业服务,助推茶行业标准化、产业化、现代化,形成中国茶行业晴雨表,是国际国内行业和消费者信赖的中国茶收藏和消费平台。如上所述,武汉陆羽茶交所,应该是一家很正规的企业,看到的宣传都很鼓舞人心,看到就想让人去做的想法,接下来小编在网络整理发现,网络上四处都是这家企业的软文《软文就是忽悠你可以赚钱》。两种赚钱模式。第一种静态收益,简称躺着也可以赚钱。%title插图%num来源:陆羽国际茶业交易中心网络软文的宣传首先我们来看看陆羽茶的静态:这是 年3月陆羽纯收益最新的奖金模式:静态首月:每天30单=93.72元,按20天算= . 元。次月:每天20单=62.48元,按20天算= . 元。推荐奖直接推荐的新账户买满1000单正价单,一次性奖励推荐人500个特价单,每天25单20个工作日给完,500单= 元店长❶初级:基础100单+固定100单=200单200单=624.8元×20天=1249612496+静1249.60= . 元 初级❷高级基础257单+固定200=457单457=1427.66×20天=28553.20元28553.20+静1249.6= . 元 高级❸社区基础750单+固定300单=1050单1050单=3280.2×20天=65604元65604+静1249.60= . 元 社区❹品牌基础1920单+固定400单=2320单2320单=7247.69×20天=144953.80元144953.80+静1249.60= . 元 品牌❺旗舰基础4833单+固定500单=5333单5333单=16660.29×20天=333205.8元333205.8+静1249.6= . 元 旗舰以下是陆羽茶的动态收益:【所谓的动态就是通过拉人头获取更多的利益。】1、个人拼团收益方案一:最低2080元可以进场操作,每周玩一天,日赚96元,一个月赚384元,赚个菜钱;方案二:投资10400元,每周玩满5天,日赚96元/天,首月收益1920元+2880提货券,首月收益18%;次月收益1280元+1920茶叶提货券,次月收益12.5%2、拼团团长动态网体收益:拼多多模式,直拼越多,收益越多!%title插图%num%title插图%num3、店长补贴收益:
%title插图%num通过发展人员数量的不同下拿人员奖金层级也是不同的。最高可拿下线8代奖金。陆羽茶为了鼓励下线去拉人头,推出了陆羽3.0奖励制度:  ①经销商采购补贴(静态收益)拼十补一!持仓1000单(一万元)  月收入1280元+2提茶  新经销商首月1920元+3提茶  持仓2500单(二万五)月收入3200元+4提茶  ②推广销售补贴(直推奖励)  直推一人持仓1000单(一万元),一次性首月奖励500个特价单(1600元 )  ③渠道补贴(店长的销售补贴)  初级店长团队补贴6:1  每天收入1000元左右+/天  月收入1.5万~2万左右  高级店长团队补贴7:1  每天3000元+/天  每月10万左右  社区店长团队补贴8:1  每天2万+/天  月收入50万左右  品牌店长团队补贴10:1,每天10万+/天,月收入百万。  旗舰店长团队补贴12:1  天收入几十万+/天  ④店长级别补贴固定工资  初级店长月补贴6400元  高级店长月补贴12800元  社区店长月补贴19200元  品牌店长月补贴25600元  旗舰店长月补贴38400元

以上是陆羽茶的人员推广自己如何获利的奖金制度,告诉你就是拉人头获利。
%title插图%num陆羽茶会场的人真是不少,也不知道有多少上当,实在是太可怕了。所谓的现货交易,无非就是利用合法的手续,从事者非法的勾当。%title插图%num陆羽茶的群内是禁止私自发奖金制度的,看来是为了隐藏很多东西,但是在问询以后对方直接发过来了,陆羽茶的拉人笔记,拉多少人到什么级别等。陆羽茶团伙的笔记,所谓的现货其实没有实际价值,所谓的利益无非都是拉人头的资金盘游戏。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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