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题为《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福建峰秀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云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王查某、黄振华、蔡开垦涉嫌组织策划传销一案财产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以下简称:《结案通知书》)。
据《结案通知书》显示,本院执行的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福建峰秀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云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王查某、黄振华、蔡开垦涉嫌组织策划传销一案财产保全事宜,本院依据(2020)湘0921行保7号行政裁定书,于2020年10月10日立案实施,根据上述裁定书的内容,已经冻结被申请人福建峰秀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云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王查某、黄振华、蔡开垦的银行账户。现本案已经结案,结案方式为部分保全。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据天眼查APP显示,福建峰秀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2月18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王查某担任法人,持股40%,晋江市广通食品贸易有限公司持股60%。
此外,福建云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4月13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王宽跷担任法人,持股50%,王查某持股50%,其商标为“优米熊”。
以上公司与相关个人为何会涉嫌传销呢?融媒新发现注意到,与该公司推广的“优米熊”有关。据悉,只要花49元买一箱优米熊就能成为代理,复购享受8折,自购无返利无佣金。成为优米熊代理如何赚钱呢?
“优米熊会员分享二维码海报,客户扫码下单赚返利,比如:A扫你的码购买你赚5.88元,A招募一个B你赚4.9元,B招募一个C你赚4.9元,可享受三层返利。只要拥有20个直推可升级主管,升级,返利层级增加。”相关知情人透露:“你只要直推20个会员升级为主管,主管招募一个A赚8.33元,A招募一个B,你赚7.35元,B招募一个C,你7.35元,C招D你赚2.45元。”
此外,优米熊代理一共分为6个级别,即:优米熊会员达成条件:自购一箱优米熊面包;优米熊主管达成条件:直推20位会员;优米熊经理达成条件:直推40位会员且收入累计5000元;优米熊总监达成条件:直推100位会员,总佣金达2万;优米熊总监达成条件:直推300位会员,总佣金达到10万;优米熊合伙人达成条件:总佣金达到30万。
“优米熊面包的运营模式和2017年崛起的熊本家如出一辙,而事实上,熊本家正是优米熊的前身,双方同属于福建惠家食品有限公司。熊本家本身是一款高品质的面包糕点,是福建惠家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线上品牌,惠家食品拥有10个注册品牌,而熊本家品牌自2017年10月上市后专供互联网销售。”据相关知情人士透露:“熊本家法定代表人是王启明,其妻子王丽云为控股股东,而优米熊品牌的认证账号主体是福建云彩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而王丽云恰好是这家公司最早的投资人。”
“差不多在两年前,熊本家迅速火爆于朋友圈,号称2个月内吸粉60多万,复购率达到惊人的90%,仅仅大半年的时间,就拥有了600多万的会员。但好景不长,熊本家便因为其奖金制度,被质疑为涉嫌传销,备受舆论争议。”知情人士透露:“2020年6月,全新品牌优米熊推出,可以说是沉寂了两年的熊本家再次重启,虽然推出了优米熊这一新品牌,但显然他们不想放弃熊本家在两年前积累起来的会员和名声。所以,在新品包装上,还印有‘熊本家出品’几个字。”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第七条,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从《禁止传销条例》来看,优米熊模式的奖金制度和《禁止传销条例》规定是有冲突的。对此,融媒新发现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