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呈商城什么时候能恢复?
还在想恢复的了, 可以省省了. 已经判案了!!你觉得还可能恢复吗?
5月8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侯某英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6年以来,陈某甲、陈某乙等人(另案处理)在网络上先后以“舍得联盟”“浙江集呈公司”的名义,搭建“集呈会员社区”“集呈商城”等网站,以投资“集呈会籍卡”等为名,设立“直推回点”“见点回点”等高额的奖金制度,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中骗取钱财,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2018年10月,被告人侯某英经王某某(另案处理)介绍,交纳人民币365元会费注册成为集呈商城会员,后采用邀请他人参会听课、微信转发二维码、购卡返点、消费购物返点等方式吸纳孔某某等人成为集呈商城会员,并根据其推荐关系对会员按照一定的级别和层级关系进行积分返还,返还的积分可在集呈商城上进行消费等形式进行传销发展下线。
经司法鉴定中心对集呈公司后台数据依法鉴定后认定:被告人侯某英在整个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7层,下级层级6层,共计发展下线会员548人,其中发展购买集呈会籍卡会员5层94人, 会员奖励积分累计38097.82分,其中邀请会员累计37922.55分,购物补贴累计167.27分,培育奖励8分。被告人所获收益均在网上集呈商城进行消费。
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侯某英以投资“集呈会籍卡”等为名, 要求参加者缴纳会费获得会员资格,设立“直推回点”“见点回点”等高额奖金制度,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和缴纳金额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中骗取钱财, 涉及人数达548人,情节严重,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文系李旭反传销团队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