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禁止金字塔销售条例》,该条例禁止中国的个人和实体从事金字塔销售。不少洋葱用户投诉反映,洋葱集团业务营收主要靠“拉人头”、付费“加盟”,存在传销模式嫌疑。公司工作人员对此辩称,“传销是有很多级别,而且要多次缴费刷人头。我们只有两级,只做店铺产品的销售。”值得注意的是,洋葱集团在招股书中也表示,与当前业务模式有关的现行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诠释和应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会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另外,《投资快报》记者发现,公司一直存在诸多经营纠纷及消费投诉问题等待解决,仅仅在黑猫投诉平台针对洋葱Omall的投诉达到321次。国内另一家投诉平台“电诉宝”的数据显示,洋葱集团从2019年9月至2020年全年的各季度及年度消费评级中,均评为“不建议下单”或“谨慎下单”!2017年2月,因为公然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被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罚:责令停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0年,财务造假毫无下限的赴美上市企业瑞幸咖啡东窗事发,中概股的整体形象受到了严重信任危机。针对如此重要的政策风险,以及用户的诸多投诉与第三方平台的质疑,急欲赴美上市的洋葱集团有何积极的应对措施?如若成功赴美上市,将成为公众公司,将拥有海内外广大中小股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在哪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有哪些?面对投资者及记者较为关心的这一系列问题,自4月15日起,《投资快报》记者向公司发去正式采访提纲,并向有关负责人多次致电询问,洋葱集团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如“鸵鸟”般三缄其口,截至27日晚发稿,均没有任何正面回应。
剖析业绩扭亏
三大业务板块仅靠一项支撑
天眼查App显示,洋葱集团2015年运营至今相继获得国泰君安、险峰旗云、亦联资本、赛富基金等资本支持,公司六年累计融资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洋葱集团母公司为Onion Global Limited,旗下拥有包括广州洋葱时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越洋无界互联网有限公司、广州海洋无限科技有限公司等海内外近50家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全球品牌孵化及跨境直卖电商,平台上拥有4001个品牌,包括86个与公司直接合作的品牌合作伙伴,提供23类包括美妆、母婴、食品饮料、快时尚和健康在内的产品。
在业务方面,洋葱集团有三大模块,分别为洋葱Omall电商(以下简称洋葱Omall)、洋桃跨境供应链和洋货百科。其中,洋葱Omall产生的收入也是洋葱集团主要的营收来源,占据了90%份额。如,洋葱集团2018年至2020年,GMV分别为24.5亿元、38.4亿元、44.3亿元,同一期间,洋葱Omall销售产品产生的GMV分别为20.7亿元、35.3亿元、40.2亿元。
根据公司披露的数据,公司营收和利润都逐年攀升。2018年到2020年期间,集团收入分别为18亿元、28.5亿元、38.1亿元,净利润从2018年的净亏损9480万元,增加到2019年的净收入1.028亿元,并进一步增加102.3%,在2020年达到净利润2.08亿元。
KOC推荐模式被质疑
社交功能仅用于“金字塔销售”?
不过,有行业观察人士指出,上述招股书公布的近三年一直在增长的业绩数据,并不意味着洋葱集团毫无风险。相反,还有可能存在着巨大的政策法规风险。
洋葱Omall作为集团重要的业务板块,公司在资料中将其定位为社交电商。据了解,社交电商通过社交互动、用户生产内容等手段来辅助商品的购买和销售,拼多多,小红书都为社交电商的代表,而社交产品的共性是都拥有好友功能,方便用户互动社交。
记者下载洋葱OmallApp体验后发现,App主界面的“种草”栏目看似提供社交内容,但既没有好友功能,用户之间也不能互动。“种草”栏目点进去后,页面分为“种草任务”、“研选指南”、“BIGONION”。“种草任务”主要为购买产品的用户分享的产品评价,只有“去抢购”和“分享”按钮,其他用户无法与之互动。“研选指”、“BIGONION”两个部分,前者为用户分享的化妆品相关咨询,后者为官方分享的与洋葱集团相关的新闻,均没有评论互动功能。
那么,洋葱Omall的社交功能体现在哪里?
招股书介绍,“Omall是一个开拓性和领先的社交电子商务平台。当新用户首次访问Omall时,KOC(关键意见消费者)将与新用户合作,提供个性化和定制的购物建议,以一种引人入胜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通过其社交网络推广和销售我们的产品。KOC推广我们的产品,并将新的KOC推荐给我们的平台,都会收到平台奖励。”
从洋葱Omall官网,记者发现该平台不单售卖海外产品,消费者还可以申请成为“店主”和“服务商”。
根据官网电话,记者致电洋葱Omall,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如果在后台申请成为“店主”,将平台商品分享后吸引人购买,或“店主”购买自用都能获得17%—21%的利润。“服务商”和“店主”则是上下级关系,想要成为“店主”,需要联系“服务商”,缴纳1000元费用。而成为“服务商”,则要缴纳10000元的费用。
换言之,洋葱Omall的社交功能,跟其他主流如京东淘宝电商的社交功能大相径庭,反倒是更类似用于“金字塔”式直销场景。
用户透露运营模式:不指望卖东西赚钱,靠发展下线店主、升服务商
“服务商”和“店主”,即招股书中介绍的KOC。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公司之前举办过KOC销售大赛,参加大赛的都是“店主”或“服务商”。
知乎一则关于申请退掉洋葱Omall 1000元加盟费的提问下,有匿名用户回复“不指望卖东西赚钱,就靠别人来做店主,升服务商”“赚的钱都是拉人得来的”。此外,该评论区还有一名叫“applestalin”的用户介绍,服务商主要靠招商收入和招商后的体系收入。“招商就是招一个店主1000元,可以招40个,超过40个每个交600元给洋葱,自己赚400元。招一个服务商就是4000元奖励。旗下店主卖货利润的30%归服务商,70%归店主。”
这组数据和操作模式,是否属实?确实是公司的最重要谋利之道吗?靠真正卖产品赚了多少钱?靠拉人头赚了多少钱?靠收取加盟费收了多少钱?在过去三年,各业务具体的营收及利润比例是怎样的?自5月15日起,《投资快报》记者向公司发去正式采访提纲,并向有关负责人多次致电询问,截至27日发稿,均没有得到任何正面回应。
公司招股书自认:业务存法规政策风险
不过,记者关注到,在知乎的评论区,有不少用户质疑公司上述的运营模式像传销。据报道,公司的客服工作人员对此予以否认,并向记者表示,“传销是有很多级别,而且要多次缴费刷人头。我们只有两级,只做店铺产品的销售。”
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范辰向记者介绍,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第一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第二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第三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根据这些特征,这家企业不是传销。因为店主的提成最终是通过销售平台的货品拿钱,有实体的商品。而传销是‘画饼充饥’。”范辰说道。
2005年8月,国务院颁布了《禁止金字塔销售条例》,该条例禁止中国的个人和实体从事金字塔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洋葱集团在招股书中也在“提醒”表示,与当前业务模式有关的现行中国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诠释和应用存在不确定性,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会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如此的重大政策风险,公司方面有何积极的应对措施?如若成功赴美上市,将成为公众公司,将拥有海内外广大中小股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在哪里?业务的核心竞争力有哪些?面对投资者及记者较为关心的这一系列核心问题,洋葱集团也采取了回避态度,截至发稿,同样没有任何回应。
洋葱Omall遭数百起投诉
被电销平台评级“不建议下单”
公司还有诸多投诉问题等待解决。记者发现黑猫投诉平台针对洋葱Omall的投诉达到321次。
其中,在4月1日,一位消费者投诉洋葱Omall,要求退还服务商费用10000元,并表示加盟服务商后,卖货不是第一位,拉人加盟才是第一位。“2021年3月1日加盟成为了洋葱服务商,后面我的上级服务商就拉我进了很多微信群进去学习洗脑,要想赚钱就只能不断的发展下线及发展服务商才能快速回本。一个电商购物平台为什么要加盟费那么贵呢,其实都是靠拉人头赚钱啊,卖货不是第一位,拉人加盟才是第一位。时不时拉你进群又踢出来。叫我整天发朋友圈,可是买的人并没有,都是我自己买。不满299不包邮,为了回本大力购买造成货物积压,卖货回本难度系数极大。”“半月不到买的阿玛尼表的表链断了。并且买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不退换,服务商费用收款方竟是旅游公司的名头,非常不正规。我要求洋葱Omall退款我的服务商加盟费1万元,还我的血汗钱。根据法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12条,针对加盟商应当允许加盟者在一定期限的无条件解除权,在合理期限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返还加盟费。”
4月7日,“WANGQIANWENWEN ”发起投诉:“洋葱Omall平台分批次收取20000元加盟费后,没有和本人签订任何纸质或电子合同,只有授权书,并且不允许退款,霸王条款无法认同。”
4月12日,“石仁康” 发起投诉:“我现在不想做洋葱店主了,我向他们申请退店,但是他们说那个是终身的,不能退店也不给注销个人账户并且那个人说她帮我倒贴了一千块钱,我希望那一千块钱可以退回给她,并注销我的个人账户。”
此外,国内另一家投诉平台“电诉宝”数据显示,洋葱集团从2019年9月至2020年全年的各季度及年度消费评级中,均评为“不建议下单”或“谨慎下单”。
公然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 2017年被监管处罚
3月14日,一个匿名用户发起了题为“洋葱海外购希思黎全能乳液假货”的投诉,表示,“本人于2019年花费20000加盟洋葱服务商并签订合同,本人售卖洋葱产品,洋葱承诺所售产品均为正品。洋葱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合同法,应双倍返还加盟费用,现要求洋葱方退回加盟费用20000并履行假一赔十承诺,分别赔偿3369元。”针对真与假,该用户还附带贴出了一些列产品比对图片。
此外,据《天眼查》显示,2017年2月,“广州洋葱时尚集团有限公司”因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而被广州市天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广东省查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责令停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于用户及加盟商的大量投诉,公司方面的具体处理及投诉方认可的解决率是怎样的?后续如何取得广大投资人对公司的发展信心?截至记者发稿,洋葱集团还是没有给予正面回应。后续如何,本报记者将继续跟踪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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