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防骗联盟讯:近日,有网友在反传防骗联盟后台留称近日有一个名为“云范商城”的平台在朋友圈很火爆,询问反传防骗联盟该平台是否正规。
据云范商城官宣资料显示,云范商城app于2021年4月7日上线,是全国唯一一家消费增值平台,是行业里唯一一家把泡沫转化为有价通证并流通和落地应用的拼团项目,隶属农业部。主营社区团购和直播经济一条龙服务,有自己的技术团队、线下云仓和配送站点。
图片来源:天眼查
据天眼查显示,云范商城的主体运营公司为是云范电子商务(黑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5日,注册地址是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地德里小区404栋4单元4层1号的住宅房,注册资本100万,实缴不详,人员规模不详,参保人数为0,法人代表吕嘉伟。
【背靠农业部遭打脸】
据网友透露,云范商城在其宣传中均以农业部作为背书,称其背景强大,线下700多家网点,是中国农业部旗下的控股企业、农业部兼股公司,并由工信部颁发证书。而反传防骗联盟通过天眼查查询却发现云范电子商务公司与农业部并无关联。
图片来源:天眼查
据天眼查提供的股权穿透图显示,云范电子商务公司的股东为持股60%的李妍妍、持股20%的吕嘉伟以及持股20%的云巢国际供应链(黑龙江)有限公司。
图片来源:天眼查
云巢国际供应链(黑龙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14日,公司法人代表为迟丽娟,注册地址为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城创新创业广场12号楼(世茂大道66号)324室,注册资本为2亿,实缴不详,其企业集团为“沈阳蓝田”。
而蓝田集团就是云范公司所谓的“农业部旗下控股企业”,先不论蓝田集团农业部控股是否真实,光是“云范公司是隶属于农业部”这一说法就已经漏洞百出,按照云范公司的说法,云巢公司持有云范公司20%的股份,云巢公司的企业集团是蓝田集团,而蓝田集团又是农业部控股的,所以云范公司也是农业部控股的。这是什么逻辑?A投资了B,B又投资了C,所以A就一定投资了C,A和C就有关系了?不觉得很荒谬吗?
而反观蓝田集团,也真可谓是劣迹斑斑,据反传防骗联盟查询得知,蓝田集团早在1997年就已经与农业部脱离了关系。据此前的媒体报道,1996年,沈阳市政府将蓝田股份公司1828万国家股划转给农业部,农业部给蓝田股份公司3000万股上市配额指标。当年5月,蓝田股份以每股8.38元向社会发行3000万股公众股,农业部持有蓝田股份1828万的国家股的经营管理权又委托给蓝田代理。1997年10月20日,农业部最终下达了兼并通知,在其农财发(1997)10号文件:“经部研究决定,将物资公司的全部资产、人员划转给了蓝田总公司,法定出资人变更为蓝田股份公司,划转后物资公司为蓝天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此后不久,由农业部财务司、人事司负责人召开物资公司职工大会,宣布自此物资公司与农业部脱钩。
据媒体报道,与农业部脱离关系后的蓝田集团并不安份,近年来,蓝田集团多次利用央企噱头参与烂尾项目。“背靠农业部”,中国蓝田自带光环,令无数民营企业趋之若鹜,纷纷前来“投靠”。反传防骗联盟从天眼查获得的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4月,层层穿透之后,中国蓝田持股的民企一共有1564家。
【奖励制度涉嫌传销】
据云范商城宣传资料显示,云范商城采用的是全新拼购+奖金池分红+集市交易的全新模式。
创新团购玩法: 每人一天10次拼团,拼不中退还100+1元奖励,拼中即发商品。每邀请一会员奖励10次拼团,每天可无限次参与拼团。比如你今天邀请了10人,就获得100次拼团次数,累计可日后使用全新玩法,消除泡沫,累计拼中五次,赠送1云朵,云朵在集市上委托交易,团队长回收,最低价格会在600元,除了集市变现还可兑换区域/城市代理增加收益。
参团卷获取方式:
每日签到可获利10张参团券;
邀请的直推第一次参团可获利10张参团券;
成为返利节点,签到额外赠送20张参团券。
返利节点:所有返利节点平分奖金池的20%;
区域代理:该区域每中奖一次,获得1.5%奖励(以收货地址为准),所有区域代理平分奖金池的40%;
城市盟主:该城市每中奖一次,获得1.5%奖励(以收货地址为准),获得该城市驿优驿选社区团购总流水1%的奖励,所有城市盟主平分奖金池的40%。
除了不同级别所获利的奖金不同之外,推广他人参团,也可获利分红奖励,直推五人拿团队无限代贡献值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到,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反传防骗联盟认为,云范公司制定返利节点、区域代理、城市盟主三个代理级别已超出了法律的规定。且云范公司通过让他人以订购产品的名义缴纳门槛费成为其代理,并按代理级别的不同组成上下级关系,代理商以下级代理和下下级代理的业绩为依据享受奖励,高层代理还以团队总业绩获得奖励并拿无限代贡献值奖励等方式均符合传销的行为特征,涉嫌传销。
【结语】
背靠农业部经查却毫无关联,所谓的央企“蓝田集团”也早已劣迹斑斑。“购物有云范,买啥都有范”的云范商城以拼团购物获得云朵为载体拉人头发展下线,行传销之实,加上其“农业部旗下控股企业”的虚假宣传,这就是云范商城的本质。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天上不可能会掉馅饼,做人还是得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做事,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所谓的躺赚,真的想赚钱,还是要衡量好自己的优势,整合好自己的资源才是王道。至于今天笔者笔下的“云范商城”会以什么方式结束,反传防骗联盟拭目以待!
文章来源:反传防骗联盟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