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创始人被判无期!!
涉非法集资近737亿元超“e租宝”,截至案发尚有25万余名投资人217亿元未兑付——“善林金融”案一度震惊业界,从2018年4月平台创始人周伯云自首投案后、警方开展调查,至今年7月24日,该案终于有了审判结果。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显示:7月24日,公开宣判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公司”)、被告人周伯云等12人集资诈骗一案,对善林金融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15亿元(人民币,下同);对周伯云、田景升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7000万元、800万元;对翟中奇等其余10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刑罚,并处25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
25万投资人损失217亿元,创始人被判无期
7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善林金融公司)、被告人周伯云等12人集资诈骗一案,判决如下:
1.对善林金融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5亿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2.对周伯云、田景升(编者注:善林金融原执行总裁)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罚金7000万元、800万元;
3.对翟中奇等其余10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六年不等刑罚,并处25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罚金。
在线上线下发力的“善林金融”及其关联平台牵涉的投资人之多、涉及地域之广及涉及未兑付金额之多,刷新了多项记录,一度引发业内震惊。
此次上海一中院一审披露的细节也进一步证实:
29个地区设立千余家分公司及门店
经审理查明:2013年10月,被告人周伯云组建、设立被告单位善林金融公司,并实际控制“善林系”企业,陆续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并逐步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
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集资736.87亿元
为谋取非法利益,善林金融公司采用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4.5%至18%的年化收益,通过债权转让等名义,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共计736.87亿余元。
25万名受害人被实际经济损失217亿余元
上述非法集资钱款均被转入善林金融公司、周伯云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567.59亿余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34.63亿余元用于项目投资、收购公司股权、购买境外股票,35.39亿余元用于善林资产端线下、线上放贷,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公司运营费用、员工工资及佣金、关联公司往来款等。至案发,造成25万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共计217亿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善林金融公司及被告人周伯云等12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善林金融公司、周伯云等人的非法集资行为给被害人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秩序,结合本案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等共计200余人旁听了一审宣判。本市司法机关将继续加强对涉案资产的追赃挽损工作。
此外,记者注意到,自去年以来,全国多地对善林金融分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审判。
今年7月消息,湖北十堰市茅箭区法院依法审理的“善林金融”十堰分公司负责人柯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柯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后柯某提出上诉。日前,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今年7月消息,山西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忻府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善林金融”忻州分公司负责人杜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杜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非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8年12月20日消息,善林(上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负责人王某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近737亿!警方揭秘巨额非法集资四个套路
从2018年4月24日晚间,周伯云自首投案;到2019年善林金融案在上海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历时近三年半,投资人等来了一审判决,接下来仍然是漫长等待追赃挽损。
法院通报信息显示,2013年10月,周伯云组建善林金融公司,并实际控制“善林系”企业,陆续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并逐步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
从2013年10月平台创设到2018年4月崩盘,不过4年半的时间里,善林金融及旗下全国各地分公司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736.87亿元。它是如何做到的?
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 警方在调查揭秘了“善林金融”线下门店推销+线上互联网营销交易模式的巨额非法吸存的四个套路:
套路1.在全国广设1000余家线下门店布局,招聘员工并进行培训后,通过广告宣传、电话推销及群众口口相传等方式,支付员工高额工资和高额提成,大肆推销债权转让理财产品。
套路2.推销高额收益做诱饵,套住投资人。线下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所谓的“鑫月盈”、“鑫季丰”、“鑫年丰”、“政信通”等债权转让理财产品,允诺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利诱投资人;互联网上开设“善林财富”、“善林宝”、“幸福钱庄”、“广群金融”等线上理财平台,数款标的收益率10%以上,推出5000元奖励金等激励老用户带新、高返利。
套路3.做足包装宣传(高调做公益、获评多家机构奖项),在民众中营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骗取投资者信任。
套路4.借新还旧。善林金融对外宣称的投资项目并无盈利能力,通过借新还旧等方式偿还前期投资人到期本息。
彼时的网贷之家数据显示,善林财富主要是0~20万元的标的,投资周期以6个月及以上为主。在善林金融主要的线上平台“善林财富”上,投资了220万~440万元左右还都没收回的的“土豪用户”并不少,而其中的排名前十的用户有人在上面投资了约3000万元。
217亿元投资人募资款被肆意挥霍
除了募新还旧,以高额的利息回报不断拉人头,耗去了568亿元,其余非法集资的两百多亿元去了哪里?
围绕周伯云本人的层层股权关系图谱,显示其涉足了一个遍布新零售、房地产、汽车制造业等诸多资金密集型的投资大局。
天眼查信息显示,周伯云还曾从事房地产开发,于2006年11月注册了“天津佳伦宏业房地产有限公司”,至今周伯云仍持股99.5%绝对控股。
此外,通过高通盛融财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控股企业31家,涉及房地产、汽车制造业等多项资金密集型的产业投资,有高通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亿,2018年2月9日注册成立)、安源客车(注册资本5.07亿、占比70%)等,而高通盛融投资集团又参股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安源客车又投资成立了黑龙江德善小贷公司等。
但投资项目成效几何?善林金融从2016年起多次对外宣称投资了贵州等西部地区的PPP项目,但却并未见后续投资进展;周伯云实控的房地产公司项目屡屡因房子未完成无法交房以及拖欠工程款等合同纠纷被诉,被质疑项目投资烂尾棘手。
在此前的警方通报中称,善林金融“吸收社会大众资金形成资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
这次的法院通报称,除了567.59亿元用于偿付利息,其他“34.63亿余元用于项目投资、收购公司股权、购买境外股票,35.39亿余元用于善林资产端线下、线上放贷,其余款项被用于支付公司运营费用、员工工资及佣金、关联公司往来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