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网3月23日发布:3月22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一起网络传销案,该传销组织以投资电子“原始股票”获得高额回报为名开展传销活动,被告人王某淘加入该组织后,积极发展下线,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淘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宣判后,被告人王某淘不服,提出上诉。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拆分模式 宣称只涨不跌
2017年1月,被告人王某淘经朋友周某(另案处理)介绍加入“ST搜宝国际”网络传销组织,该组织以其开发的“ST国际-TB交易网络平台”开展传销活动。
该平台发行所谓的电子“原始股票”,该“原始股票”又以平台发行虚拟的TB币作为介质,TB币的兑换以“美元”计算,会员在平台上将投资的人民币以7比1的比例兑换成“美元”,4“美元”又兑换1TB。会员购买的TB币价格在2美元开始上涨,当TB币价格涨幅至4“美元”时开始进行拆分,每拆分一次TB币的数量即翻涨一倍,且只涨不跌,以此宣扬加入的会员可获得高额回报,诱使社会公众投资参与。
参与人员在缴纳人民币700元、3500元、7000元、21000元、35000元、210000元不等的费用后,即可成为该组织1星、2星、3星、4星、5星及商户级别的会员,并获得相应TB币。当会员发展、吸收相当数量的会员或资金后,该会员又会被升级为金钻会员、蓝钻会员、黑钻会员和总监,其中金钻会员、蓝钻会员、黑钻会员和总监需分别完成一千单、三千单、五千单和一万单的任务(每一单任务等于700元人民币)。
TB币在平台上通过模拟股票的方式(只涨不跌)翻倍增值。根据该交易平台规则,会员每发展一名下线,则该会员及其上线均可以获得诸如推荐奖、管理奖、对碰奖、见点奖和交易奖等的TB币奖励,以鼓励发展新会员。同时,每名会员下面只能放置两名下线,并以此排列,形成层级。TB币的用途被该平台按比例划分为原点复投、强制复投、强制消费、提现。会员可以在平台上通过转卖TB币,或者将TB币转换成注册币后再卖给新会员获利;平台则通过会员间交易TB币收取10%的交易费获利。
为牟取利益 积极发展下线
周某作为“ST搜宝国际”岳阳地区负责人,为发展下线会员先后成立了向阳团队、飘逸团队、同心团队和淘金团队,被告人王某淘作为周某发展的直接下线,系淘金团队的负责人。被告人王某淘先后以岳阳市岳阳楼区南湖水岸茶楼、亮山会所为据点,向他人介绍、宣传“ST搜宝国际”传销组织及进行授课、讲解“ST国际-TB交易网络平台”的运作、交易、盈利模式,积极发展下线会员,收取下线的传销资金。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王某淘先后发展了张某1、姚某1加入该组织。随后,张某1发展谭某2、刘某1等多人加入该传销组织;姚某1则发展了蔡某1等多人加入该组织。至案发,被告人王某淘通过传销活动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会员层级达九级以上、发展的传销组织人员达160人以上,被告人王某淘本人亦成为该平台黑钻会员。
2019年5月左右,“ST国际-TB交易网络平台”关闭。2020年5月13日,被告人王某淘在浙江省绍兴市被公安民警抓获。
文章来源:李旭反传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