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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箭从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判决书(案 号(2020)闽0121刑初499号)中获悉:
经审理查明:
1、2018年10月份,被告人程某胜明知“福民慈善基金会”是虚假的,并且属于国家打击的诈骗组织,仍参加该组织从事诈骗活动,大力发展会员来缴纳会员费,发展会员千余人,骗取他人人民币55243元。2、2019年4、5月份开始,被告人程某胜明知“祥天原始股”、“运鸿原始股”项目是虚假的,仍从事该项目骗取他人财物,共骗取张某等人共计人民币48000元。3、2019年9月开始,被告人程某胜经薛某强(另案处理)介绍在尹某忠(另案处理)线下从事“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扶贫体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项目,被告人程某胜明知该项目是虚假的,并且属于国家打击的诈骗项目,仍在微信中发送各种诱骗他人参与该项目,共骗取他人人民币130940元。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另查明,被告人程某胜将上述款项移交给其上线人员。此外,被告人程某胜在“祥天原始股”项目中违法所得5000元、“运鸿原始股”项目中违法所得1000元,“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扶贫体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项目中违法所得10000元,合计违法所得16000元,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程文胜家属代为退出违法所得16000元。关于其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程某胜的犯罪行为应认定构成组织、领导传销罪,而非诈骗罪的问题。经查,被告人程某·胜在2018年下半年以来,通过他人的推荐,陆续加入“福民慈善基金会”“祥天原始股”“运鸿原始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扶贫体系”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项目并发展为团队组长,后通过微信群发布虚假项目并发展下线会员投资。被告人程某胜通过微信转账、银行卡转账等方式接受下线会员投资款。其参与民族资产解冻类项目六个月以上,在明知参与的项目没有成功兑现仍继续发展、管理会员,帮组该犯罪组织诈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此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不予采纳。关于被告人程某胜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认定问题。经查,被告人程某胜对其参与的民资资产解冻项目的真实性产生质疑,但梦想“一夜暴富”,在明知项目是骗局后,仍抱有侥幸心理,继续从事相关项目,由被害人沦为诈骗的帮凶,帮助犯罪组织诈骗他人钱财,被告人程某胜未实际占有诈骗的款项,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闽侯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人民币234183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准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程某胜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程某胜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被告人家属已退出赃款16000元,酌情从轻处罚。其辩护人提出的从轻的辩护意见有理部分,本院予以采纳。综合考虑被告人程某胜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判决如下:1、被告人程某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扣押在公安机关的手机一部由扣押机关依法予以没收,其他扣押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利箭提醒:目前“祥天原始股”已经崩盘,头子周某荣已经侨居美国。然而“运鸿原始股”“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3260扶贫体系”等骗局还在继续,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以免上当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