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比特币价格上涨5万美金一枚,关于挖矿的骗局又多起来了!近日小编接到网友反映打着日本某著名投资人投资的一个所谓的挖矿项目:
“矿机”成骗局 涉案29亿
我们来看看这个骗局是如何忽悠人投钱的!
静态收益: 投1万美金,月收益1.2万(月)✘12=15万(年)BBGO结算
动态:
1.见点奖:拿1-10代,一次性(BBGO 结算)
2.管理奖: 1代拿80%
2代拿20%
3-10代拿10%
3.级别奖:V1 : 直推10个 团队业绩20万$ 拿5% 1千—5千(天)
V 2 : 团队培养3个V1 拿9% 5千—1万 (天)
V3:团队培养3个V2 拿13% 1万—5万(天)
V4: 团队培养3个V3 拿16% 5万以上(天)
上V4后拿Weegle (媒体软件)的分红 BBGO 交易所.手续费分红
看着以上的宣传,静态年赚15万,发展下线还能快速回本,这摆明了就是庞氏骗局!但是网友发来的截图显示仅仅一个群就有400多人深陷其中!
男子投资数字货币被骗320万元,分25次向13个不同银行卡转账
“矿机挖矿平台”实为网络投资骗局近年来,比特币成为投资新宠,比特币挖矿机价格也是水涨船高。因此,不少诈骗分子以“矿机投资”为幌,引诱市民参与交易,最终使其上当受骗。近日,农行瑞安汀田支行及时戳穿了一起“矿机挖矿平台”提现骗局。
8月初,来自四川的吴女士在使用手机上网时,无意间打开了一个名为“矿机挖矿”的网络投资平台主页,并很快被网页中所示的高收益“矿机”产品所吸引。
在所谓的“高额回报”、“零元投入”等广告内容的反复宣传下,吴女士很快便在线注册了账户,满怀期待地开启“挖矿”之旅。果然,“好运”接踵而来,“收益”如期而至。
吴女士发现自己的零成本账户每天都有“资金”进账,短短几日,便积攒了百余元的账户余额。这“无本万利”的买卖让吴女士深信不疑,难以自拔。
8月25日,吴女士见其账户已有数百元收益,便向平台发起了提现申请。“矿机”平台很快做出了回复,要求吴女士须向平台指定账户汇入2万元保证金,并提供个人银行卡信息查询回单后,才可提现成功。吴女士并未多想,兴冲冲地来到农行瑞安汀田支行办理相关业务。
“请帮我打印一张银行卡信息查询回单。”柜台前,吴女士急切地等待着业务办理。出于职业习惯,该行柜面经理潘宏伟第一时间询问回单打印的用途,吴女士支支吾吾地表示:“我有用,你给我办就行了,我还要转账,迟了就不好了!”面对吴女士略带慌乱的表现,潘宏伟觉得其中必有蹊跷,于是暂停了业务办理,一边耐心安抚客户情绪,一边呼叫该行内勤行长朱瑞君前来协助了解情况。
吴女士见状便拿出手机,向工作人员展示“矿机”平台的提现页面,并说出了实情。随后,朱瑞君当着吴女士的面打开搜索软件,对平台的名字进行网络搜索,结果发现网上有许多人因使用该平台,而在“提现”时受骗上当,仔细一看,大部分受害者的经历与吴女士的如出一辙。吴女士这才恍然大悟,急忙删除了平台页面,并向农行工作人员连声道谢。
朱瑞君提醒广大市民,电信网络诈骗往往就是利用了人们的贪欲,以小钱小利瓦解受骗者的心理戒备,最终达到控制思想行为的目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请勿轻易相信各类网络投资理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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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想发财买比特币 转完钱后一下懵了 近19万结婚钱被骗没
远离虚拟币炒作骗局 购买矿机可能血本无归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一些虚拟货币也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到处行骗。近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公告,提示投资者“疫情防控期间理性选择投资渠道,谨防非法集资陷阱”。公告中,对于谎称可以代购代销“特效药”“口罩”“消毒液”等物资的消费返利,或炒作“冠状病毒加密货币”等概念的行为,均被山东金融监管局“风险”提示。同时,山东金融监管局强调,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且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
经济日报记者了解到,骗子大多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微博等网络渠道公开宣传。疫情期间,骗子往往以疫情防控为由,利用人们投资理财的迫切心理,承诺高额利息、按期分红或还本付息;集资方式一般以“众筹”“消费返利”“虚拟货币”等为主。比如,声称众筹资金开办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谎称可以代购代销“特效药”“口罩”“消毒液”等物资消费返利,或者炒作“互联网+”“区块链”及“冠状病毒加密货币”等概念实施非法集资。
对此,山东金融监管局公开向广大投资人做出三点提示:
第一, 不要轻信“保本高收益”、“低投入高收益”的忽悠;
第二, 不要轻信“众筹”“返利、“返本”的噱头;
第三,不要“借债投资”。
山东金融监管局特别强调,政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但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参与非法集资责任自负、风险自担,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山东金融监管局表示,目前举报受理电话均已开通,如果市民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请及时拨打电话进行举报,一经核实将会给予奖励。
除了山东,针对虚拟货币交易,1月20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虚拟货币”网络传销案。在该判决书上看到,被告人莫某年伙同他人,以虚拟矿机可以产虚拟币、虚拟币可以交易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购买虚拟矿机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通过回购参加者的虚拟币。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经查,2017年11月,被告人莫某年与倪某、莫某增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成立江西美乐婕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莫某年任法定代表人。2018年5月份左右,因公司经营不善,莫某年与倪某等人商议后,通过他人开发了名为“美链”的以销售虚拟矿机、虚拟币为内容的软件,并同时设计了相关宣传材料、运作模式、返利模式等。
东湖区法院认为,莫某年伙同他人,以虚拟矿机可以产虚拟币、虚拟币可以交易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购买虚拟矿机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上下线加入顺序组成层级,通过获取下线各层级一定比例的虚拟币收益作为返利依据,并通过回购参加者的虚拟币,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且发展人数众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东湖区法院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莫新年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莫某年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经济日报记者提醒投资者远离虚拟货币炒作。早在2017年9月4日,央行等7部门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称,国内通过发行代币形式包括首次代币发行(ICO)进行融资的活动大量涌现,投机炒作盛行,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严重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并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
作为个人投资者,不要被一夜暴富的宣传所蒙骗,不要沦为被收割的“韭菜”。很多虚拟货币上线时貌似涨幅巨大,但当普通投资者得到虚拟货币可以卖出时,却往往大幅下跌。除了割“韭菜”外,虚拟货币发行融资与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个人投资者都是这些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一定要谨防上当受骗。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网络“男友”引诱女子炒数字货币 最终骗取70万 这钱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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