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共创吉祥最新消息 “共创吉祥”发展45万余人 贵州吉祥数贸公司特大传销案宣判

购买云吉祥酒、茶叶、化妆品等产品,就送等值的期权,公司上市后能得到高额分红,如果介绍其他人加入还能获得直推奖、对碰奖等奖金。实际上这是传销骗局。2月24日,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特大网络传销案进行了二审宣判。

2016年以来,潘某强伙同张某、许某库、张某楼、邹某容等人注册成立了贵州吉祥数贸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吉祥数贸公司)。该公司在互联网、微信群中发布购买产品投资送期权的宣传链接和广告,面向社会拉会员,至案发时止共从事了三期传销活动。

第一期项目叫云吉祥,从2016年5月起引诱参与人购买1000元到50000元不等的道具产品云吉祥酒,就可注册成为会员,同时公司口头承诺送等值的期权。

至2017年1月因第一期期权无法兑现,贵州吉祥数贸公司称第一期名额已满,启动第二期项目吉祥北斗,引诱参与人购买1000元到50000元不等的道具产品云吉祥酒、茶叶、化妆品等,就可注册成为会员,同样口头承诺送等值的期权。

2017年6月,山东淄博公安机关对贵州吉祥数贸公司以涉嫌组织、领导活动罪对法人代表潘荣强等人打击处理,因此贵州吉祥数贸公司网上销售平台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10月18日暂停。

第三期项目叫国嘉大健康或共创吉祥,从2018年4月中旬至案发,道具产品及送期权的承诺与第二期的相同,潘某利系山东共创吉祥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2018年7月,新疆博尔塔拉公安机关对从事第三期共创吉祥的潘某利等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打击处理。

为吸引老会员发展新会员,公司在三期传销活动中均设置了直推奖、对碰奖等奖金制度。公司为推广道具产品,在各省设立省级代理商,负责各省会员的宣传、发展和管理,在各地市设立实体店、代理商,一方面经营产品,一方面发展会员。

在此期间,被告人宋某昌、唐某耘、钟某劲、易某保、许某威、伍某军、文某忠、毛某胜先后加入该传销公司,负责产品对接、实体店销售管理、公司政策和产品的宣传、发展会员及管理会员团队等。其中,唐某耘、易某保先后成为吉祥公司湖南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在湖南的团队。

湖南分公司负责在湖南进行有关吉祥公司政策和产品的宣传、发展会员及管理会员团队。湖南所有的会员交会员款通过各团队负责人集中交至湖南分公司,湖南分公司根据系统数据将奖金发放给相应会员,剩下的会员款再根据总公司的安排全部转至相关账户。

至案发时止,第三期共创吉祥传销活动共发展会员458150人,吸纳传销资金14.68亿余元。其中,唐某耘发展下级会员29889人,下级订单累计消费8740万余元;易某保发展下级会员6820人,下级订单累计消费1678万余元;许某威发展下级209370人,下级订单累计消费7.39亿余元;伍某军发展下级会员1542人,下级订单累计消费457万余元;毛某胜发展下级会员469人,下级订单累计消费116.39万元。

原审法院认定,上述各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分别判处五年到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万元到5万元不等。宣判后,宋某昌、唐某耘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审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确定各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作出适当判决,处罚并无不当,故宋某昌、唐某耘的上诉请求及理由,以及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本院不予采纳。

2月24日,二审法院依法律规定,驳回上诉人宋某昌、唐某耘的上诉,全案维持原判。[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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