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至2019年6月,罪犯张某2(已经判决)虚构“国家品牌战略工程”,编造相关政策及宣传资料,以每月给“股东”发放数十万元红利、业绩突出的可以进入国家相关直属机构工作等为由,通过发放奖励和固定工资吸引罪犯彭某、谷某、蔡某、黄某、樊某(均已经本院另案判决)等人加入该平台,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进行宣传“国家品牌战略工程”。
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期间,被告人苏某锋、童某、毕某征等人参与了“国家品牌战略工程”项目,以每年给“股东”发放数十万元红利等为由,通过建立和拉入加入微信群的方式进行宣传,向施某、马某、王某1等数十名受害人收取所谓“投资款”(每单收取1000元),实施诈骗,获取非法利益,其中苏某锋获利1.3万元、童某获利1.47万元、毕某征获利0.5万余元、袁某获利0.3万余元、赵某获利1万余元、盖某荣获利0.4万元、杜某照获利0.4万余元、陈某获利0.1万余元、韩某珍获利0.2万余元、朱某民获利0.1万元、阙某珍获利0.31万元、许某民获利0.3万元、林某生获利0.06万元。
公安机关于2019年9月10日至12月5日将被告人苏某锋、陈某等人抓获归案。
被告人苏某锋由其上线谷某介绍联系参与了“国家品牌战略工程”项目,据其供述:其在参与该项目期间,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向微信群里发布宣传“国家品牌战略工程”的资料,其建立的微信群经常被封群,封群之后又马上建立新的微信群,先后建立了十个左右的微信群,另外其还参与了“民族资产解冻”、“国网”、“慈善惠民”等网络项目,均被骗。
被告人盖某荣由其上线赵某1介绍联系参与了“国家品牌战略工程”项目,据其供述:其在参与该项目期间,通过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向微信群里发布宣传“国家品牌战略工程”的资料,有关该项目的微信群经常被封群,知道官方封群的理由是“传销、欺诈、色情等”,其下线也曾对该项目的虚假提出过质疑,自己也认为“只需要交1000元,就可以每年得20万元,还可以安排工作,这样的福利明显不符合常理”,其从2015年起就开始参与这些“中国梦、民族大业”这些项目(具体包括“东望集团”、“中销”“葡萄浏览器”、“泰木谷”等20多个),但都亏了不少钱。被告人盖某荣在2018年6月还在网络上对“中国梦”项目进行宣传,还参加了“精准扶贫大数据免费报单群”并且还在有关项目群里发表言论,教唆群里成员如何对抗公安机关的调查。
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苏谋锋、童某、毕谋征、袁某、赵谋、盖某荣、杜某照、陈某、韩某珍、朱某民、阙某珍、许某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被告人林某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上述13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均应当受到刑罚处罚。依法判决:
被告人苏某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被告人童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被告人毕某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被告人林某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相关人等分别获刑,罚金。
追缴被告人苏某锋等人违法所得,以追缴的违法所得先退赔本案的被害人后,所剩余的部分则上缴国库。
点评:很多人认为判缓刑是监外执行,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以下几点要重视:
1,一辈子的污点,走到哪里,人家都说判过刑!亲朋好友瞧不起你!
2,每个月要接受社区矫正,可以简单理解就是教育。
3,在矫正期间,肯定是不能出远门,不能出国的,自由吗?
4,子孙三代,永远不能参加国家工作,参加了工作的,前途就止步了,永远不能晋升了,政审过不了关。如果子孙非常有能力,因此参加不了国家工作,断送子孙后代的前程!子孙就会骂死你!一辈子都是家族的罪人!
你觉得这缓刑对罪犯有没有威力?这个获利600元,被判缓刑的人值不值得?亏大了!
因此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情,遵纪守法就是为子孙后代积德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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