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 Token案子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各地发现这是个很好的给地方创收的手段,再加上各地警方对区块链犯罪的深入研究,再加上国家对网络诈骗的严打之势,导致了币圈操盘手越来越多的落网!!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这种情况还会更频繁,盐城,鹤岗等地看到币圈资金盘就像看到肉一样(两地加起来打掉的币圈资金盘估计超过十个了)!!其他各地都在紧跟他们的步伐,操盘手的生存空间只会越来越小,币圈再也不是法外之地了!!
搞了半年的瑞波共识项目,近期就被提前公诉了,以下是检察院的公诉书!!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检察院
起 诉 书
被告人刘某某,男,1986年**月**日出生,因涉嫌诈骗,于2020年5月15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疫情原因于次日变更为监视居住;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0年6月2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乐陵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闫某某,男,1985年**月**日出生,因涉嫌诈骗,于2020年5月15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疫情原因于次日变更为监视居住;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0年6月2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乐陵市公安局执行逮捕,于2020年9月4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被告人黄某某,男,1988年**月**日出生,因涉嫌诈骗,于2020年5月15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疫情原因于次日变更为监视居住;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0年6月2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乐陵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吴某某,男,1991年**月**日出生,因涉嫌诈骗,于2020年5月15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疫情原因于次日变更为监视居住;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0年6月2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乐陵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被告人李某某,女,1989年**月**日出生,因涉嫌诈骗,于2020年5月15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因疫情原因于次日变更为监视居住;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0年6月2日,被乐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0年7月9日经本院批准逮捕,同日由乐陵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乐陵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某某、闫某某、黄某某、吴某某、李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于2020年9月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20年9月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和认罪认罚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9年10月至2020年5月期间,被告人刘某某、闫某某、黄某某、吴某某、李某某利用创设的“瑞波共识”网络平台,以投资虚拟币“瑞波币”为名,采取发展会员的方式,利用“瑞波共识”网络平台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一定的费用,以交纳费用的多少形成上下级关系,组成层级,并以下线的业绩为依据计算获取返利,牟取非法利益。经鉴定,平台有177637个注册会员号,其中有14968个实际投资会员号,最高层级数为306层。被告人刘某某、闫某某、黄某某、吴某某、李某某于2020年5月1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区**路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1.户籍信息等书证;2.证人宋某某的证言;3.被告人刘某某、闫某某、黄某某、吴某某、李某某的供述与辩解;4.广东中科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等鉴定意见。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闫某某、黄某某、吴某某、李某某五人共谋组织、领导刑法意义上的传销组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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