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一起不起诉决定书。该决定书上显示,宁乡市公安局以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将张某某移送至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最终该院不予起诉。
宁乡市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2018年6月21日,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等人在长沙市岳麓区注册成立长沙存爱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存爱公司)传销组织,网络传销平台于2018年7月份试运行,推出APP第三方应用程序。
2018年11月份,犯罪嫌疑人赵某某通过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介绍以西安沃尚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出资1000万元持有长沙存爱公司股份49%,犯罪嫌疑人彭某某持有股份49%,犯罪嫌疑人宋某某以其妻周某某的名义持有公司股份2%。
该传销组织打着中国“一带一路”、“中非合作”的口号,鼓吹“创建让消费者成为投资者的大众创业平台”,开创“以0投资成为珠宝店老板”的颠覆性商业理念,通过大量虚假宣传、互联网推广、召开各类培训会等途径,以上线推荐下线的“人拉人”,方式引诱他人缴纳15391或28139元的会员费购买A款或B款的钻石道具,并在手机APP上进行注册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会员。
该传销组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拉人头”方式不断发展会员,共计发展会员10408人,涉案金额达14亿余余元,以“金字塔”结构形成层级104层。
2016年12月,赵某某、葛某某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成立河南沃联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沃联沃公司),赵某某、葛某某、张某某、李某某等人通过河南沃联沃公司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以沃联沃商城平台注册会员方式按层级发展下线会员达3万余人。
自2018年10月起,河南沃联沃公司为转移会员入会资金及利息的兑付压力,通过与长沙存爱公司合作,组织、引诱河南沃联沃公司的2200余会员,成为长沙存爱公司会员。
2018年8月,赵某某通过犯罪嫌疑人宋某某的介绍认识了陈某某(在逃)、薛某某(在逃)等人,赵某某通过河南沃联沃公司策划实行“IAC虚拟货币”的传销项目,吸引、诱惑会员以先购买比特币,再以比特币的适时价格作为依据购买等价值的IAC虚拟货币,以此成为“IAC虚拟货币”项目的会员。
赵某某共计收取会员购买的比特币达2080余枚,其中有1000余枚被赵某某抛销兑现,所得资金用于投资长沙存爱公司及与长沙存爱公司进行资金结算。
被不起诉人张某系赵某某的妻子,通过赵某某的介绍成为长沙存爱珠公司会员,张某成为会员后积极发展下线会员,目前张某为长沙存爱公司店长级别会员,共计发展下线51人,获得销售返利2万余元。
经检察院审查并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检察院仍然认为宁乡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张某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者、领导者作用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此文来源庞氏骗局预警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