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篇报道中,我们了解到了东方红航天生物公司在过去这些年间牵涉到的媒体报道与消费者家属们的投诉,以及公务员是否可以从事直销事业这个问题的答案,在本篇报道中,我们将重点关注的是东方红旗下的产品和模式该如何看待。
东方红航天生物旗下产品众多,经查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网站,我们发现东方红公司获得备案的直销产品只有六款(但按经销商的说法,目前东方红的直销产品有几十款),分别是航天东方红牌天润片、天曲牌益压康片、航天东方红牌航晶片(女用型)、东方红1号牌宇航口服液、天曲牌糖定康片、航天东方红牌航润胶囊。可见,上述产品仅是保健食品,并非药品。
然而,公众号“航天学府”却晒出了诸多案例,为上述产品的治病功效进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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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彰显治病奇效的案例也同样见诸于公众号“播业直通车”。
在百度文库上,类似案例也是层见叠出。
在美篇上,也有经销商晒出过类似案例。
对此,《广告法》第四条指出:“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法》第十七条指出,“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而这些案例的出现,还将涉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的行为。众所周知,任何产品的广告都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使用他人名义保证或者暗示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凡是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夸大功能、虚假宣传或者其他容易给消费者造成误解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或涉嫌虚假宣传。
说到围绕着东方红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事件,前段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示出来的《王成全、严春食品药品安全行政管理(食品、药品)二审行政判决书》也颇为值得关注。
据该裁判文书显示,2019年5月30日,投诉人穆某某向射洪市场监管局现场投诉举报射洪县金卓玛养生堂王成全在微信群里宣传其金卓玛产品包医百病,作虚假宣传。射洪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6月10日进行立案查处。2019年8月6日,射洪市场监管局作出射市监罚听告〔2019〕288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王成全、严春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宣传自己代理的金卓玛、鑫卓玛系列产品、一二类医疗器械产品、航天神舟系列食品及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具有百病皆可调理好的理疗功能,并在朋友圈和微信群中进行上述宣传,其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王成全、严春的虚假宣传行为,导致多人投诉,反映其理疗无效果,二人行为属《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行为,根据该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消费欺诈。
此后,王成全、严春进行上诉,声称其仅从事理疗服务,不生产商品,且是东方红航天生物等商的消费者,严格按生产厂家提供的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故不应适用该条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对此,法院认为,王成全不仅多次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还宣称“金卓玛、航天系列产品疗效好,能调理好全瘫痪、癌症等一百多种疑难杂症,只要坚持理疗,几十年形成的疑难杂症康复路一个结果,统统搞好。该广告词不但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夸大了产品性能,更是将保健品、三无产品作为药品进行宣传,明显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及第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有本办法第五条第(七)项至第(十)项、第六条和第十三条规定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行为”的规定,王成全、严春的虚假宣传行为同时构成欺诈行为。
二人上诉称其仅仅是消费者,是严格按照生产厂家提供的宣传资料进行宣传。从射洪市场监管局查明的事实看,王成全、严春在对消费者提供保健服务中,销售了保健品和一些自制药水,其属于销售者,而并不是消费者。且其按照厂家提供的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既宣传了保健品的疗效,也扩大宣传了使用效果,构成了虚假宣传。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作出如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39问医生网站上,曾有网友咨询:我母亲花了八千多元钱买了“天曲”溢脂康片及“东方红一号”宇航口服液(保健药)(半年的药量),据说是利用“航天搭载生物菌”研制的,对治疗和预防心血管病的效果非常好,不知是真是假。
对此,日照市中医医院主任医师刘医生回复称:“您的母亲被骗了。医生们都是使用药物给患者治病的,对于市场上琳琅满目的保健品是没有什么了解的,但是可以告诉您的是,这类保健品往往是过度夸大其产品功效,以达到吸引消费者购买来坑钱的目的,具体有多少效果是不确定的,甚至还能用出不少副作用来,所以是不建议购买和使用的。”合肥凤凰肿瘤医院副主任医师雷医生则回复称:“建议你还是及时到心血管内科就诊,医生根据具体的情况治疗才是问题的关键,不建议你乱吃所谓的保健品,起不到治疗的效果的。”
顺带一提,在2011年6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茶饮料、碳酸饮料、果蔬汁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产品的质量抽查结果显示:抽查的4类349种饮料中,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维”杏仁露不符合标准规定。
2015年7月,该公司遭到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警告。
2017年9月,该公司遭到了怀柔区安监局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整改,处人民币五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0年7月,北京东方红航天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济宁)分公司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文章的最后,我们再来关注一下东方红所推行的奖金制度经历了怎样的变迁。
在某视频网站上,有一份发布在2016年的视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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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防骗小豆豆”又曝出了东方红当时以“投13800赚780万”为卖点的奖金制度:
调查发现,这种说法并非无中生有,如今,在某视频网站上,还存有东方红讲师在线下讲解这种制度的资料出现。
时间来到2020年5月,又有一位姓刘的经销商在美篇上发布东方红的奖金制度:
2020年7月,东方红公司推出了科技消费服务类平台“航e生活”。该平台的运营方是江苏航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那么当下的东方红采取的是怎样的模式进行运作的呢?对此,经销商阿雪(化名)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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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两个月内,东方红方面还推出了不少活动,2020年12月的活动政策:
2021年1月出现的最新活动政策:“东方红新老会员只要购买2000pv产品,用券也可以,就可以赠鱼蛋白粉一盒958元,鱼油2瓶436元,二者合计1394元。购4000pv产品,赠鱼蛋白粉2盒价值1916元,鱼油4瓶价值876元,以此类推,不限数量。”
2021年1日1日版本的《产品订购单》:
眼下,在腾讯灵鲲金融风险监管平台上,“东方红航天”这个关键词已经被标记了2245次,在评论区中,有小程序用户表示,“在里面买产品,两年以后每个月可以拿到一万元以上,这个就是传销”。
如今,在“110法律咨询网”、天涯社区、百度贴吧和知乎等平台上,关于东方红的质疑之声也正变得愈发响亮。
来自汉阳区的陈先生还曾在“武汉市长热线”上对当地东方红健康生活馆进行投诉。最终,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严肃责令了该店负责人,希望其诚信经营,不要夸大宣传。
另据“镇江民生频道”公众号报道,“辖区内很多老年人每天都会定点到一家宾馆内上课,还会带回家很多价格高昂的产品”,接连接到这样的报警后,扬中城西派出所民警前往当地进行了调查。据了解,会销的主办方销售的是一种名为“航天东方红系列”的产品,这些产品都是按疗程进行销售,不零售。民警检查时发现,现场这样的人员聚集场面,竟然一个灭火器都没有,而宾馆也只有一个消防通道,存在很大隐患,同时销售人员的资质和他们对产品的宣传都存在问题。
扬中市公安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姚苏航表示,发现只有法人代表,有一个所谓的营养师的证书,电脑里面有宣传的PPT,我们对这些PPT进行了查看,发现他们销售的是保健食品,包装上是有食准字号的,他们在宣传的过程中,对保健食品的功效进行了夸大。
民警现场联系了扬中市场监督局的工作人员,对销售的产品进行了取证调查。民警告诉记者,这些推销人员在宣传的过程中会声称产品可以治疗各类疾病,这已经涉嫌虚假宣传。
直销作为平台型就业的商业模式,为社会创造出了不少就业机会,缓解了部分就业压力。据《直销行业促进就业作用的研究报告》显示,未来直销行业发展趋势是互联网+灵活就业新形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帮助女性及弱势群体等就业。但现如今,鱼龙混杂的行业生态,也正亟待有关部门的出手。
(图片来源网络)
在2020年12月举行的全国直销违法案件研讨会上,有数据显示,2016年到2020年9月,全国市场监管部门查办直销违法案件273件,罚没金额1.1亿元。长远来看,监管部门的重拳出击,与媒体和消费者们的集体监督,将会使得“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变得越来越少,国内直销行业的面目也正在变得越来越澄澈。至于东方红航天生物公司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对此,微商电商内参将继续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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