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亚元股权最新消息: “亚元”主谋锒铛入狱,传销余孽换壳“移动云信”继续行骗,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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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传防骗联盟讯:近日,反传防骗联盟再次接到用户举报,家人被人拉进一个名为”亚元”的项目,该项目自称是“一款顶尖升级版的虚拟现实加密数字货币,采用自主研发国际领先的‘环区块链加密’与‘开源代码’技术,像人民币编号和身份证号一样可以追溯、查询和实时跟踪”。投诉人眼看着自己身边的老人、朋友身陷囹圄,心里很着急,于是向反传防骗联盟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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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元自称是经“国家审批”的“中国梦”平台,在其公布的“中国梦”平台的名单中,除了“亚元集团”之外,还有多次曝光过的云数贸、五行币、尚朋高科、智天金融、中国红梅集团、3260人际网等传销平台。

【定性传销,多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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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元的制度模式

据投诉人提供的亚元的制度模式显示,投入20100元就可以成为亚元股东,如果再发展4个股东,或者个人直接投资超过10万,就可以成为“乡代”,每年可获得分红2250万。
据反传防骗联盟了解,“亚元集团”共分“省”、“市”、“县”、“乡”、“股东”、“普通会员”6个层级,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动态、静态奖励的方式进行返利。
所谓“动态模式”,就是按照个人业绩确定推荐奖比例;则静态模式就是投钱进去以后,不发展下线,按平台每日交易量分红。此外,公司还设置级差奖、平级服务奖等奖项。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中对传销行为的明确规定,传销组织具备三大特性,一是会员费,必须交费得到申请加入资质;二是拉人头数,必须靠加人入住得到巨额酬劳;三是计酬方法,以立即或间接性发展趋势工作人员为记提酬劳或购物返利根据;做为典型性的传销组织项目,亚元在其公布的制度模式中,缴纳入会费、拉人头发展下线、六级代理多层次计酬的特点均与《禁止传销条例》第二章第七条完全符合。

实际上从2018年至今,国家监管部门就开始打击“亚元”传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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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县人民法院庭审“亚元文旅资产”传销头目
“亚元文旅资产”山东公司法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2015年,男子欧某注册了一家有限公司,欧某自任总经理。欧某依托“亚元文旅资产”传销平台下,公司很快得到了发展,并吸收了众多成员,欧某从中获利不少,并盘算着吸收发展更多的成员加入公司实现发财致富梦。
去年2月28日,分宜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山东省枣庄公安局峄城分局经侦大队请求协助抓捕网上在逃人员欧某的请求。接到协查请求后,经侦大队立即安排专人展开摸排, 得知欧某经常出入分宜某小区,在掌握该线索后,民警立即前往该小区附近进行布控蹲守,并于2月28日上午11时许成功将嫌疑人欧某抓获。
4名“亚元”“文旅资产”传销犯罪嫌疑人在山西落网
同年3月11日,盐湖公安分局情报信通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上网逃犯兰某、李某等人在盐湖区藏匿。当日11时,执法部门成功抓获六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四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江苏、山东、湖北三省相继上网追逃,其余两人涉嫌窝藏罪。
经查,自2017年7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兰某、李某、罗某、沈某等人利用“亚元”、“文旅资产”等项目为幌子,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涉及34万人的“亚元文旅资产”特大网络传销案宣判
同年8月21日,邵东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李某宝等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对涉案资金均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兰新民、欧阳鸿、李建康成立深圳前海亚文仓亚元数字货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建立“亚元”、“文旅资产”等虚拟资产的网上交易平台。
李某宝等7名被告人加入公司后,积极采用发微信、打电话、开现场会组织参观等方式进行宣传,引诱人员购买“亚元”、“文旅资产”入会,并要求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动态、静态奖励等方式进行返利。
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的参与人员高达34.1万余人,涉及湖南、山东、江苏等多个省份,所吸纳传销资金达19.9亿余元。
“亚元文旅”传销首犯兰新民等人被批捕
同年6月,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通报,江苏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兰新民、李建康等3人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批准逮捕。
兰新民就是“亚元”(亦称“文旅资产”)创始人和领导核心,号称警号为“000003”;李建康是整个集团公司的董事长,负责集团财务。
2015年5月至2018年2月,兰新民、欧阳鸿成立前海亚文仓公司,并建立“亚元”、“文旅资产”等虚拟资产的网上交易平台。通过网站平台吸引会员投资,并引诱其他人员加入,形成省级分公司、市级分公司、县级分公司、乡级分公司、股东会员、普通会员6个层级,根据发展下线人数、投资额,按照动态、静态奖励的方式进行返利。
建湖县检察院起诉“文旅资产”传销骨干
2019年3月份,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对亚元传销骨干孙某某提起公诉。经查,被告人孙某某于2017年9月加入传销组织亚元交易平台(文旅资产现货交易平台)后,为获取传销平台动态收益先后通过建立会员群、朋友圈、发信息等形式向他人发送亚元交易平台的简介、奖励制度、公司活动的宣传资料等进行宣传,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终审判决:传销头目兰新民获刑八年,并处罚金三百万,亚元传销就此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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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6日,“亚元文旅资产”特大网络传销案在江苏省盐都会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一审期间,原审法院以组织、向导传销运动罪、窝藏罪,划分判处兰新民等七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八年半到缓刑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三百万元到十万元不等的罚金。并对该团伙的七人作了以下判决:
一、兰新民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二、李某康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三、罗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
四、沈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五、任某杰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六、高某龙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七、王某娟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八、已被盐城市公安局扣押的赃款1.3亿多元,予以没收,依法上缴国库。
九、在案冻结的违法资金及其孳息,予以没收;在案查封、冻结的房产、公司股权中属于非法所得的部分,依法处置后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十、对各被告人的未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
【变换马甲,移动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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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兰新民等人的获刑,轰动一时的“亚元”传销案终于尘埃落定。本以为“亚元”传销至此会销声匿迹,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尽管相关涉案人员被抓或获刑,平台也已经关闭,但仍然不能让众多参与者从亿万富翁梦中醒来。该传销漏网的传销骨干,为了继续传销活动,对外宣称“兰新民被抓,是ZF对兰新民的“一种保护”,继续重演“云数贸”张建(宋密秋)被抓是ZJ采取的保护措施等洗脑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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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投诉人透露,自亚元传销头目兰新民被捕后,其余孽又打着兰新民的旗号卷土重来?摇身一变成为“移动云信”,发展更为迅速,且主要在小城市发展,并对外继续鼓吹兰新民是“GJ副主席”,警号00003,甚至扬言“不参与该平台,将来会对不起自己的家人和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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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投诉人提供的资料显示,移动云信自称是最强全球社交通讯支付软件,容量40亿左右 ,函盖了几乎所有互联网项目及优势与一体,QQ、淘宝、京东、百度、搜狗、58、携程等…是构成物联网的主框架。还有企业系统,企业可以直接入住。每个人有自己的商城,消费理财二次分润。具有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智能医疗功能,白板功能(对讲机、手写、和聋哑人对话、可以选择任意优秀老师的大中小学讲课,考核并能够拿到文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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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律师平台,反传防骗联盟留意到一位网民咨询“移动云信”是否是传销,投资2万1每年可挣200万是否是真的。律师给这位网民的回答是“不可能是真的”。

【屡遭举报,余孽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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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灵鲲金融风险查询举报中心

在灵鲲金融风险查询举报中心,“亚元”平台与其关联项目“亚元文旅资产”、“亚文”仓均已被定性为传销,目前处于“已破获”状态,被举报次数高达704次,在用户评论区,不少用户称亚元目前还有部分残余传销骨干打着“亚元”的名义继续行骗,鼓吹投资两万每年可分红两百万。在这些“亚元”余孽的吹嘘下,不少用户仍在大量购买股权,做着“亿万富翁”的发财梦。

【结语】

反传防骗联盟在此提醒广大用户:亚元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网络传销骗术!其鼓吹的移动云信在2019年二月份因传销组织被国家强制性关掉后已无开网的可能!兰新民也已被抓捕收监!反传防骗在此再次奉劝已投资亚元的用户不要对再开网抱有任何幻想。凡是打着“亚元开网”或“亚元即将开网”为名义让你投资的都是骗局,切不要相信并即时止损。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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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反传防骗联盟原创,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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