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以来,“天下众合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在全国范围內发展设立加盟连锁运营公司,发展固定业务推广团队,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以提供债事化解解居间服务为幌子,通过签订《债事服务协议》《易物卡购买合同》《委托寄卖合同》等合同,要求请求解债人按解债金额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承诺每月返还固定的高额收益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资金。
犯罪嫌疑人骆某某、廖某某、徐某某经营管理的贵州众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及李某某、段某甲、段某乙经营管理的贵州众好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与贵州众合天下债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居间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在协议范围内开展工作。
经查,2019年7月至2020年8月,众蕊公司、众好公司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93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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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容县公安局与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疑似传销窝点进行清查行动时,发现位于容县容州镇侨乡大道的“贵州众合天下债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容县分公司”经营异常,疑似传销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为此,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众合天下容县分公司的总经理、法人进行了约谈,口头警告公司法人必须合法经营,严禁拉人头入股开展传销活动;容县公安局将收集到的风险预警信息向上级公安机关汇报,并对“贵州众合天下债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容县分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严密关注和深入调查。
经查,众合天下公司以重庆业务总部为中心,在全国发展办事处或代理公司,通过网上网下宣传,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利用委托债事化解为幌子,要求请求解债人缴纳一定费用,承诺每月固定收益(年化收益率高达55%以上),变相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众合天下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并没有其宣称的实体盈利能力,吸收资金主要用于偿还解债人“启动资金”本金、支付利息、借新还旧、公司运营性支出等,基本采用“借新还旧”模式维持运营,经营模式呈现出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特征,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2020年8月18日,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在巡防大队的大力支持下开展查处行动,在“贵州众合天下债事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容县分公司”抓获非法集资头目刘某广、李某妅2人,抓获公司员工和股东8人,并对该公司进行了查封,现场搜查出非法集资的宣传资料、解债合同、股权书、奖励证书、电脑、宣传讲课设备等物品一大批。该案涉及容县投资者200多人,登记解债金额1个多亿,涉及投资金额3500多万元。
目前,刘某广、李某妅等10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非法集资手段层出不穷,但万变不离其宗,都是拆东墙补西壁,没有实业作支撑,没有可持续性,容易发生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等风险。对于非法集资犯罪,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广大群众要正确看待债务问题,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债务,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树立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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