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被告人赵永奎为缓解沃联沃公司因传销带来的资金兑付压力,经被告人宋国杰(系被告人赵永奎的老乡、被告人彭娟的朋友)出面联络,一方面由被告人宋国杰推荐介绍陈某某(另案处理)团队,以技术外包方式为沃联沃公司开发IAC虚拟数字货币项目(以下简称IAC币项目),以沃联沃会员为主体继续实施传销活动;另一方面由被告人宋国杰居间介绍沃联沃公司入股存爱公司成为股东,并号召、带动沃联沃公司会员加入存爱公司开展传销活动,使存爱公司传销组织得到迅速发展壮大。
上述传销组织及活动,波及河南、湖南、山西、陕西等多个省份,下线会员累计达10万余人,传销金额累计近10亿元(币种如无说明均为人民币,下同),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2016年12月,河南沃联沃公司成立,被告人赵永奎、葛润省各占股50%,其中被告人赵永奎任董事长并主要负责,被告人葛润省任法人代表、总经理。各相关被告人先后加入沃联沃公司任职,其中被告人曹某某为市场部运营总裁,被告人李某甲为董事长助理,被告人毛某某为网络APP技术开发人员,被告人张某甲为市场部销售人员(后担任存爱公司三门峡分公司经理)。
该公司自成立以来以网上商城及线下服务中心为载体平台,鼓吹互联网分享经济,通过大量虚假宣传、互联网推广、开设网络商城、推行手机APP、开设会员服务中心、召开培训会议等途径,违法以充值返现和“拉人头”方式引诱他人在沃联沃网上商城手机APP上注册并充值成为会员,以不断获取违法利益,发展的会员遍布河南、山西等省,在河南三门峡市、山西运城市等多个省份多个城市开设会员服务中心达九十余所。公司通过充值返还奖励和推荐他人分享奖励的方式,鼓励和吸引客户充值成为会员和介绍发展他人成为会员,对此设置了不同的奖励模式,具体规则如下:
静态奖励:客户在沃联沃网上商城充值(500元起步)成为会员后,公司赠送与充值金额同额度的可用于在沃联沃网上商城兑换有价值商品的积分,同时会员在充值后三个月内可以分批次共计获得会员充值金额120%的本金及利息返还(公司收取定额提现手续费)。公司成立之初,会员发展其他人员充值沃联沃网上商城成为下线会员,可以获得其发展的下线会员充值金额的7%作为分享奖励,下线会员再发展下线会员,会员仍可以获得再发展出来的会员的投资金额的3%作为分享奖励;后被告人赵永奎等人为规避其涉嫌传销活动的风险,将奖励规则改为会员推荐他人成为下线会员,公司奖励变更为下线会员充值金额的10%,再发展下线会员的不再给予奖励。至2019年4月,为缓解资金兑付压力,推荐他人成为下线会员,公司将奖励现金变更为奖励网上商城积分。
团队奖励:沃联沃公司为在传销活动中提高其会员发展下线的积极性和影响力,设立了以会员服务中心为名义的传销团队,鼓励发展下线获取团队奖励。具体操作方法是会员可以向公司市场部缴纳2万至10万不等的加盟费,在公司规定的区域内开设会员服务中心并负责管理该中心,职责是在其负责区域内发展新会员和鼓励老会员重复充值,该负责人的下线所有会员及服务中心区域范围内的会员由其负责日常的宣传和动员,负责人可以获得该服务中心新发展会员充值金额的5%、下线会员重复投资额的0.5%作为奖励。
截止至案发,经依法鉴定,沃联沃公司共计发展会员52101人,累计会员层级达27层,累计接受会员充值为8.5359亿元,公司收取手续费4923.874029万元,会员实际提现总额为7.8049741亿元,服务中心提现为6300.875853万元,会员损益额为1.978050176亿元。
2018年6月,长沙存爱公司成立,该公司网络销售平台于2018年7月份试运行,以中国“一带一路”、“中非合作”为宣传背景,鼓吹“创建让消费者成为投资者的大众创业平台”、“以0投资成为珠宝店老板”等概念,采取法律禁止的以上线推荐下线的“人拉人”方式,通过大量虚假宣传、互联网推广、召开各类培训会等途径,设置高额奖励引诱他人缴纳会员费加入,大肆组织领导开展传销活动,以获取违法利益。
具体传销模式为公司将标价为15391元和28139元的两种类型钻石产品定为“爆款”产品(其中15391元类型的产品占实际传销数量的绝大多数)用于传销,采取下不保底上封底的方式设置了静态奖励和动态奖励两种机制:
静态奖励:交纳A款15391元或B款28139元,购买任意一款钻石后,即直接获得该款产品10%的返现1539元或2813元。如果会员不发展下线,每月可以获得公司当月所有业绩5%的分红,但不超过1250元/月,返完为止;如果会员发展下线(本月至少分享1人购买钻石),每月可以获得公司当月所有业绩10%的分红,但不超过2500元/月,返完为止。
动态奖励:(1)直推奖,直接分享的第1-5份每份提成10%,第6-10份每份提成15%,第11-20份每份提成20%,第21份及以上的每份提成25%。(2)管理奖,共设置普通会员、店长、主管、经理、销售总监、高级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开店股东九个层级,奖励规则如下:直接分享3人且团队累计份数达12份的达到店长级别,每月可获得公司营业额4%、最高收益不超过5000元的奖励…
截止至案发,经依法鉴定,存爱公司共计发展会员10408人,以“金字塔”结构形成层级104层,总订单数为9216条,其中已付款订单9095条,商品份数9266份。自2018年6月至案发累计收入1.5827848229亿元,支出1.3547903261亿元,资金结余2279.944968万元。
2019年4月,陈某某团队因无法按约定继续开发运作IAC币而失联,导致项目停止。截止至案发,经依法鉴定,IAC币项目共计注册会员58030个,层级总计13层,“非锁仓IAC”数量为3.883251211亿个,“锁仓IAC”数量为5.087473935亿个,其中实际持有IAC数字货币达1000枚以上人员为6680人,被告人赵永奎共计收取IAC币项目会员购买的比特币达2080余枚,其中有1000余枚被被告人赵永奎抛销兑现,所得人民币部分用于投资长沙存爱公司及与长沙存爱公司进行资金结算,部分用于沃联沃公司的日常运转,剩余比特币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
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和到案情况
1.被告人赵永奎系河南沃联沃公司创立者之一,占股50%,公司成立后担任董事长,并作为实际控制人决定公司的所有决策,对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实施的所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负责。被告人赵永奎经被告人宋国杰介绍后,由沃联沃公司注资1000万元,通过沃尚邦公司名义入股存爱公司,持有该公司49%的股份,大力宣传、发动沃联沃会员加入存爱公司成为会员,积极组织、领导并参与公司的传销活动。被告人赵永奎其沃联沃公司个人会员名下有下线人数346人、下级层级8层,工资收入52万元,在以IAC币项目开展传销活动中,个人名下持有2080.521615个比特币;在存爱公司的个人会员级别为开店股东,下线人数6875人、下线层级100层、销售返利136.720974万元,工资收入12.33万元。
2.被告人彭娟系长沙存爱公司的创立者,公司成立后担任总裁,负责存爱公司的全盘工作。被告人彭娟经被告人宋国杰介绍,引入被告人赵永奎的沃尚邦公司注资入股后,持有存爱公司49%的股份,积极组织、领导公司的传销活动,对以公司及分公司名义实施的所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负责。在存爱公司的个人会员级别为总经理,下线人数10404人、下线层级102层、销售返利88.705803万元,工资收入15.1116万元,在产品购进中非法获利约103万元。
2000枚比特币,放到现在就是6000万美元,将近4个亿人民币了。不得不说,骗子太多,傻子不够用了。
估计以后对于这些传销诈骗的都是严打了,来币圈CX跑马圈地的方法也就很快就不可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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