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表明青岛大狮(中销联合)有了定论,虽然主犯还没最终判决,但是领导人的宣判,无疑是对案子有了最后的定性!!打着民族旗号的中销联合是这个结局,像GEC环保币这种打着环保,国际组织旗号的传销诈骗,最终结局也好不到哪里去!!
那些还被蒙在鼓里的人,甚至还等着开网的人,可以放弃幻想了!!警方已经获取了全部后台数据,按照惯例大领导肯定是跑不掉的,彭某的宣判打响了第一枪,后面陆续还会有很多判决出来的!!对于一些小领导,如果他们做事太过分,下面的会员也可以考虑报警!!
以下内容摘抄自法院判决书,是整个法院审理判决的过程,其他案子的会员也可以参考参考,知道公安,检察院,法院案件侦破,审理,证据采纳等环节,学习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搜寻到更加有利的证据!!
公诉机关蒲江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彭某琴,女,1965年2月17日出生,汉族,四川省蒲江县人,高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四川省蒲江县。因本案于2019年10月23日被蒲江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1月27日被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以蒲检一部刑诉(2020)3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彭某琴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0年7月7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0年8月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石月书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彭某琴及其辩护人李翼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岳本华(另案处理)自2016年底先后成立青岛大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大狮公司)等三十余家公司,利用公司资质先后上线注册运营了中销联合(又名国人商城)、赚客帝国(又名爱尚集市)、星通易赚、尚品库、翠都优选、盘古邦、九龙璧、一壶茶、开心海豚、乾多多、文惠王等11款手机APP。
通过宣传中销联合具有国家背景,能够实现参与者股权分红,实现共产共富等虚假宣传,虚构其盈利项目,引诱参与者参加,进行传销活动。该传销活动组织已被山东省青岛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被告人彭某琴于2017年9月经他人介绍,先后注册由岳本华成立的青岛大狮公司等开发运营的中销联合等11个APP,成为推广员,参加由青岛大狮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在明知是传销的情况下,通过对身边人员劝说、发微信朋友圈宣传等方式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并鼓动下线人员购买“大礼包产品”成为会员,从其下线会员的消费中获得返利。
经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对提取的翠都等10个APP后台数据鉴定:被告人彭某琴发展下线人数共计369640人。
2018年8月14日,彭某琴按照青岛大狮公司的要求,以个人独资形式注册成立成都大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大师公司),并成为法人代表。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彭某琴收到岳本华利用本人或者员工的名义注册的公司返利款共计772.7万元,并按青岛大狮公司的安排,以组织下线人员外出旅游,购买公司三皇五帝产品为名,向158名线下人员以1万元至10万元不等金额发放返利。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认为,被告人彭某琴组织、领导以参加中销联合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注册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彭某琴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累计已达369640人,属情节严重。
被告人彭某琴辩护称,其不知道参加的活动是传销活动,也没有起到组织、领导作用,其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指控的下线人数有异议。
被告人彭某琴的辩护人辩护称:
1、被告人彭某琴的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1)彭某琴成立的成都大师公司在成立后所有公司资料及印章均交由青岛大狮集团,该公司无报税情况,无实质经营情况,被告人没有涉及青岛大狮集团的犯罪活动,也不是该集团的组织、领导者;
2)从鉴定意见上看,被告人彭某琴收取佣金只有两个层级,被告人对所有人员均没有管理权限,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3)主观方面,被告人认为获益的方式是自己购买东西的多少来返利,没有引诱胁迫他人参与传销活动骗取钱财的故意;辩护证据也能证明被告人参与经营活动没有犯罪的故意;
4)客观方面,没有任何人是受骗进入APP,也没有人因被告人的行为受到财产损失;
2、关键证据《鉴定意见书》认定的人数及层级存在错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3、公诉机关提出情节严重的量刑建议过重。辩护人提交视频资料1份,证实岳本华在承办公司年会时请到一些领导,导致彭某琴认为该活动是一个合法活动。
庭审中,公诉机关提交了以下证据证明其指控事实:
一、书证
1.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证实2019年3月,青岛警方对中销联合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开展收网行动,抓获岳本华等主要犯罪嫌疑人。经核查后台数据,彭某琴涉嫌在中销联合名下的APP内发展下线,彭某琴经电话通知到蒲江县公安局接受调查,蒲江县公安局于2019年5月26日对该案立案侦查。
2.彭某琴活动轨迹,证实2017年至2018年,彭某琴多次通过飞机、高铁等方式到山东青岛、济南、秦皇岛等地。
3.扣押决定书,证实案发后从彭某琴处扣押蓝色华为nova3手机1部。
4.青岛大狮公司分公司列表,证实成都大师公司系其分公司之一。
5.成都大师公司注册资料,证实该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彭某琴、监事何某秀。
6.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立案决定书、起诉意见书,证实中销联合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于2018年12月19日被青岛市市北分局立案侦查,并于2019年10月30日移送审查起诉至检察院。
7.情况说明,证实成都大师公司由彭玉琴个人独资,该公司无报税情况,无实质经营情况。
8.何某秀手机微信截图,证实彭某琴成立微信群“彭某琴团队第一平台问题单”,并系团队的团队长;彭某琴在微信中与下线人员的交流情况;彭某琴发送星通易赚APP二维码图案发展下线人员的情况。
9.彭某琴手机微信截图,证实彭某琴发展下线的情况。
二、证人证言
1.秦某瀚的证言,证实其系彭某琴儿子,彭某琴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方式参与中销联合,很多人主动到家里来找她跟她做,秦某瀚曾劝过她多次。2019年3月彭某琴还秦某瀚60万元,秦某瀚用这些钱还彭某琴在外面的债务和支付彭某琴的日常开销。彭某琴用秦某瀚的银行卡进行转账和账户进行APP注册,但秦某瀚没有参与其中。
2.何某秀的证言,证实2017年8月彭某琴邀请何某秀注册中销联合,并将其拉进很多相关的微信群。彭某琴在群里说花100元注册APP账号后签到领积分,积分到一定程度可以提取现金,商城里的东西愿意买就买,消费后介绍人会获得返利,自己介绍别人进去并在商城消费后自己也可以获得返利。何某秀在国人商场的APP上花100元钱注册了账号,彭某琴又拉何某秀在盘古邦注册了账号。
2018年1月何某秀投入5000元钱,并在商城购买东西,推荐其他人加入。2018年8月1日,彭某琴在微信群里说公司组织旅游,愿意旅游的报名,在商城里买1万元三皇五帝产品后公司会返1万元,但要自己先垫机票钱。
后彭某琴说她向公司申请,不买产品也可以免费旅游。何某秀、徐某霞、彭某琴一起到曲阜旅游,并收到公司转账1万元。彭某琴建了很多微信群,微信群经常被封,群里人多的时候有500人左右。
3.陈某英的证言,证实2018年冬天,其在蒲江广场上受到彭某琴鼓吹后,在中销联合旗下乾多多APP、盘古邦APP分别投资100元。彭某琴称下载APP后要拉人进来才有积分和返利、而且要继续投钱才会有收益。彭某琴也有介绍其他人加入这两个APP。
4.杨某芬的证言,证实2018年杨某芬在蒲江广场看见一堆中年人围在一起,听到彭某琴说加入乾多多、一壶茶APP可以赚钱,只要投钱进去,介绍他人在APP上投资,自己就可以赚钱。杨某芬将手机拿给彭玉琴操作,并投资了1200元,后来没有获得返利。
5.周某的证言,证实2018年,周某在彭某琴微信朋友圈看见一壶茶APP软件下载地址,说加入这个软件可以赚钱。周某打电话问过彭某琴后,注册了这个软件账号。
6.黄某的证言,证实2018年下半年黄某与朋友吃饭时,彭某琴给黄某说她们现在有个商城,注册成为会员可以买东西,不买东西可以每天签到领积分。黄某和彭某琴加了微信后,彭某琴把黄某拉进了一个微信群,群里面有很多人在发一些注册链接。
还说进商城后,在商城里买东西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积分可以兑换商品,也可以用来提现,如果介绍他人在商城买东西,自己也可以获得相应的积分。黄某点了她们发的链接注册了一些APP账号,当时注册时填写的是彭某琴的电话号码。黄某在商城买过东西,没有推荐其他人参与。
7.徐某霞的证言,证实2017年认识彭某琴后,彭某琴打电话给徐某霞介绍了中销联合,让其注册成为会员,在中销联合商城里购买东西领积分,积分多了可以返利。
徐某霞注册时,彭某琴让在推荐人一栏里面填写她的电话号码。后徐某霞在商场买过一些商品。徐某霞拿了2500元给何某秀,让何某秀带给彭某琴购买APP会员,但是彭某琴一直没有买会员,又没退钱。
2018年7月彭某琴问徐某霞去不去曲阜旅游,费用公司全出,但是要买价值1万元三皇五帝的产品,旅游后公司会返还1万元。徐某霞、何某秀、彭某琴去曲阜旅游时,开销全是彭某琴支付,而且有很多彭某琴的会员聚集在一起,大概有三大桌人吃饭,费用由彭某琴支付。
三、鉴定意见
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经鉴定,彭某琴在在一壶茶、爱尚集市(摇钱树)、翠都、盘古邦、乾多多、开心海豚、九龙壁、文慧王、星通易赚、尚品库10个APP中的下线总数、直接下线数、层级数情况,且彭玉琴系顶点会员。
同时,鉴定人出庭作证,证实10个APP的组织结构是根据用户与用户的推荐人之间的递推关系进行计算,每个用户有一个推荐人;用户获得的返利是以其下线购买的大礼包的情况计算,而大礼包设定的规则主要有推广比例、推广深度、佣金比例。
四、供述与辩解
1、岳本华的供述,证实中销联合是公司最初经营的一款APP平台,公司陆续开发上线了10余款同类型的APP软件,但对外宣传一直沿用中销联合。
青岛大狮公司是岳本华起步最早设立的公司,是所有APP唯一的实体经营。为了运营APP,岳本华在青岛注册成立了12家公司,岳本华系12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或监事,实际经营负责人。
公司所有业务是在APP手机软件上以返还佣金的方式鼓励会员发展下线会员到公司买东西的方式赚钱,公司卖给会员的商品价格都高于市场价,一般加价50%或100%。
加价的钱里面其中一部分用于返还上级会员,剩下的是软件的盈利,这样就可以在商品成本和各级会员的提成之外赚取利润。用户下载APP之后,首先进行登录并填写完善微信号、电话号码、真实姓名、性别、生日、职业等信息,普通用户在平台上只买东西是不赚钱的,没有返佣金权利,只能通过发展下级会员从下级会员购买商品中返利的方式才能赚钱,这就需要在平台购买指定的促销商品、指定大礼包、花100元购买资格或通过赠送方式开通返佣金的资格。
推广会员可以用ID号或者注册时用的手机号为媒介发展下线会员,被发展的会员在注册时会把上线会员的ID号或者手机号填到注册信息里,公司就知道谁是谁的下线,这样就有一级会员、二级会员以此类推。每一级会员可以从自己发展的下级会员购买商品的钱中赚取返还的佣金。
经过软件后台设置,加入人的软件自动按照推荐关系确定他的上下线关系以及所属层级,返利也是根据后台设置好的数据,软件上自动计算出每个人的返利情况。会员发展的下级会员越多,赚取的钱也越多。这些APP操作方法和获利模式基本相同。
公司APP投资的投资者都有各自的微信群,公司也有大的微信群涵盖所有地区分公司的负责人,以口口相传、召开宣传培训会、录制视频短片的方式进行宣传。岳本华公司在全国有17家分公司,由各地的会员负责,每款APP在各地有负责人,称为团队长,各地以分公司的名义发展会员。
2.彭某琴的供述,证实2017年9月,彭某琴通过微信朋友圈的一个链接加入中销联合。2018年8月,中销联合发展了几款APP,彭某琴加了11个APP。APP的操作模式是买东西返现,介绍人有一层的推荐奖。
11款APP平台上的操作系彭某琴在操作,但彭某琴不清楚自己发展了多少下线。彭某琴发过几个朋友圈,大部分人是通过彭某琴发的微信二维码或朋友圈自己加入商城的。去青岛开过会,彭某琴在成都注册了成都大师公司,并把资料交回总公司统一管理。
卡上772万元的资金是青岛总公司返给彭某琴的下线和彭某琴的资金,彭某琴根据公司给的会员表格上的金额返利给会员,大部分钱转给了下线会员。彭某琴记不清楚自己获得了多少返利,但自己投了320万元进去,返利自己复投了一部分,还了一部分给其儿子。
五、电子数据
1.彭某琴银行交易记录,证实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彭某琴尾号0914的农行卡收到来自中销联合旗下的山东卧虎藏龙服饰有限公司、山东华夏财神商贸公司等公司的转账772.7万元,并向下线转账支付款项。其中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4日向158人支付返利581万元,2018年7月向7人支付返利56.3万元。
2.彭某琴支付宝交易记录,证实彭某琴在商城购买商品的交易情况、支付宝转账情况、支付宝提现情况。
以上指控证据经当庭质证,客观真实、来源合法、并与案件事实相关联,能够证实被告人彭某琴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事实,予以采信。关于辩护人提供的视听材料,与本案无关联性,不予采信。
经审理查明,岳本华于2016年先后成立青岛大狮公司等十二家公司,并担任十二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监事。岳本华利用公司资质先后上线注册运营了中销联合(又名国人商城)、赚客帝国(又名爱尚集市)、星通易赚、尚品库、翠都优选、盘古邦、九龙璧、一壶茶、开心海豚、乾多多、文惠王11款手机APP。
通过虚假宣传,引诱参与者参加,并通过购买“大礼包”商品、促销商品、100元入会等方式成为推广员,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下线参加者通过扫描推广员的推广二维码或者填写推广员的手机号码等方式,在上述APP软件中成为推广员的下级会员,再购买商品,向上级推广员返利;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该传销活动组织已被山东省青岛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
被告人彭某琴于2017年9月经他人介绍,先后注册青岛大狮公司开发运营的中销联合等11个APP,成为推广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被告人彭玉琴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并鼓动下线会员购买“大礼包产品”或缴纳100元成为会员,从下线会员的消费中获得返利。
经鉴定,被告人彭某琴发展下线的情况如下:翠都APP,直接下线数160,下线总数8727,下线层级17;九龙壁APP,直接下线数155,下线总数53789,下线层级19;开心海豚APP,直接下线数139,下线总数7233,下线层级18;盘古邦APP,直接下线数157,下线总数13625,下线层级22;乾多多APP,直接下线数155,下线总数32821,下线层级22;尚品库APP,直接下线数135,下线总数30590,下线层级16;文惠王APP,直接下线数180,下线总数78003,下线层级22;星通易赚(赚客)APP,直接下线数101,下线总数40183,下线层级17;爱尚集市(摇钱树)APP,直接下线数94,下线总数24419,下线层级15;一壶茶APP,直接下线数182,下线总数80250,下线层级20,被告人彭某琴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人数共计369640人。
2018年8月14日,被告人彭某琴按照青岛大狮公司的要求,以个人独资形式注册成立成都大师公司,并任法定代表人。彭某琴将公司印章、营业执照等交青岛大狮公司使用,成为其分公司之一。
2018年2月至2018年8月彭某琴收到岳本华利用本人或者员工的名义注册的山东卧虎藏龙服饰有限公司、山东华夏财神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精忠报国商贸有限公司以货款、服务费名义转的返利款772.7万元,并按青岛大狮公司的安排,向一百多下线人员发放返利。
另查明,案发后,蒲江县公安局从被告人彭某琴处扣押手机1部。
针对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本院结合本案事实和证据作如下评析:
一、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
本案中的APP在注册会员时必须填写推荐会员的ID或者手机号码,这样商城的后台系统便会自动锁定上下线关系并自动计算、分配上线各层级人员相应的报酬,相关的会员信息会保存在后台数据库。
侦查机关依据固定的ECS镜像和RDS数据库备份重建商场网站,委托福建中证司法鉴定中心提取商城用户信息、商品信息记录、订单信息记录等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出APP的主要运行流程、网站用户组织结构等。
通过对商城网站的数据进行提取、汇总、分析后分析出彭某琴的组织结构数据,彭某琴系顶点会员,层级为一级及彭某琴的直推数、下线数及下线层级等情况。司法鉴定意见书其鉴定检材来源清楚、合法、内容客观真实,鉴定程序合法,鉴定意见明确,鉴定人具有鉴定资质,应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
二、被告人彭某琴是否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主观方面,被告人彭某琴作为公司的顶点会员,并成立分公司,参与了公司模式的宣传推广,并从中获利,彭某琴对该模式的运行是明知的,对公司的传销性质是明知的,对传销活动具有主观明知;彭某琴是否认识到该模式的违法性,不影响彭玉琴对传销活动主观明知的认定。
客观方面,从彭某琴的银行交易记录、支付宝交易记录,证人证言、手机微信截图、活动轨迹,能证实彭某琴通过向身边人宣传、发微信朋友圈的方式积极发展下线会员,形成自上而下、多层级、金字塔状的组织结构;
其次,司法鉴定意见书可以证实彭某琴通过发展人员组成层级关系达三级以上,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再次,彭某琴成立分公司、建立微信群,积极宣传、组织活动,发放返利,在传销活动中承担宣传、培训、管理的职责。故应认定彭某琴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其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本院认为,被告人彭某琴组织、领导以参加中销联合等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彭某琴直接或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369640人,属情节严重;
但被告人彭某琴在多个APP中的下线人员有交叉的情况,故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被告人彭某琴与他人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彭某琴不是首要发起人,主要帮助青岛大狮公司发展下线会员、吸纳会员资金,其下线会员大部分不是由其直接发展,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蒲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彭某琴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采纳。关于被告人彭某琴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彭某琴的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司法鉴定意见书不能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公诉机关提出的情节严重的量刑建议过重,彭某琴的下线人数错误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相悖,不予采纳。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彭某琴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
由此可见,对于传销活动的判定,并不以你知不知道这是传销为依据,而是你是否对模式制度知情!!只要对模式制度知情,并且发展下线获利,那就可以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罪!!
对应到外汇资金盘的话,你可以狡辩自己不知道是传销,认为利润来源于市场,但是法院根本不会采纳(彭某琴对该模式的运行是明知的,对公司的传销性质是明知的,对传销活动具有主观明知;彭某琴是否认识到该模式的违法性,不影响彭玉琴对传销活动主观明知的认定)!!
说得更通俗一点,就像你不知道杀人是犯法的,但是你确实是杀了人,那么照样是犯罪!!要怪只能怪自己法律知识淡薄,而不能狡辩说不知道是犯法的,就想逃避处罚,所以具备法律常识还是很有必要的!!
网站后台数据可以说是最重要的证据,警方一般有两种途径获得,一是通过技术手段在数据销毁前获取到,二是直接控制了高层人员,让其主动交出数据,当初普顿就是被获取到了网站数据崩盘跑路的!!
据坊间传闻,TR已经被警方盯上了,在试图获取他们的网站数据,TR在发现以后把网站打散成了几十个,打算拖延时间继续再骗一阵!!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这个烟雾弹顶多能拖延点时间而已,不过目前并不确定此事的真假,如果是真的的话,那么领导人都会是人人自危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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