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侦破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在案件侦查中发现:涉案人员梁某、马某一直为该传销平台提供平台搭建及技术支持,先后获利20余万元,二人虽没有直接参与传销活动,但为传销活动提供技术支撑也属于犯罪行为,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经查,马某、梁某在网上开设网店,主要出售网上商城、贷款等平台的源代码,并进行后期修改和维护,在明知自己行为违法的情况下向多个平台多次提供出售及维护行为,从中获取非法收入。
2020年11月,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网安民警分别赴佛山市、重庆市将马某、梁某抓获,扣押作案电脑1台,手机7部,硬盘4块,银行卡30余张。现犯罪嫌疑人梁某、马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网络黑灰产业发展迅速,他们往往单个作案、技术手段较高,有时一人即可同时支撑多个犯罪团伙,社会危害性极大。临汾市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严格按照“净网”专项行动部署,依法重拳打击黑灰产,营造安全有序、风清气正的良好网络生态。
同时,网安民警还总结出网络传销的三大套路,请广大群众牢记于心,准确识别出形态各异的传销骗局,切勿抱有“一夜暴富”、“侥幸心理”等贪婪思想,最终害人害己。
套路一:入会先交钱,否则一切都免谈。传销组织平台以经营各类产品为名义,通过人传人、网络聊天等方式介绍会员入会,以收益高、投资n期赎回一期为模式,变相扣押投资人本金就入门费。
套路二:拉人再拉人,发展下线就有钱。传销组织平台往往采取动态会员管理模式,发展下线越多则收益率越高,最终目的是让会员不断发展新会员。
套路三:平台及时关,原班人马“东山再起”。投资平台网站收纳够一定资金后就会关闭,存活时间较短。犯罪团伙会以其他名义重新建立平台,运营模式“换汤不换药”。[声明:此文来源于临汾网警巡查执法。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