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彭水县人民检察院对外披露了该起特大诈骗案的最新进展。鹰鉴在彭水县人民检察院披露的不起诉决定书上看到,因彭水县公安局认定戴某某等人共同实施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不予起诉。
彭水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2019年6月,鞠某某明知“马尔代夫国际盘”系虚假国家项目,仍然到彭水县宣传该盘系国家项目,渲染爱国情怀和民族情结,宣称只要购买该项目股份,成为“马尔代夫国际盘”会员,等该盘上市后,便可以得到大额分红。
唐某某、谢某某二人得知该盘系“云数贸”(宋密秋(化名张健)开发的传销项目,宋密秋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刑,)下一个分盘后仍然继续进行虚假宣传,从而使冉某某、李某某、马某某、王某某、刘某某等人受骗注册成为“马尔代夫国际盘”会员。
注册“马尔代夫国际盘”会员需用人民币购买该盘的现金币,鞠某某的现金币来源于侯某某,而侯某某是从吴某某处购买,吴某某则是从戴某某处购买。
戴某某、侯某某、吴某某、王某某、唐某某、谢某某明知该盘系虚假国家项目,仍然长期大量出售“马尔代夫国际盘”现金币,通过层层赚取差价的方式获取非法利益。
经统计,戴某某诈骗金额为18721443元;侯某某诈骗金额为2899036元;吴某某诈骗金额为2634838元;王某某诈骗的金额为588790元;唐某某诈骗金额为5500元;谢某某诈骗金额为23000元。
本案由彭水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戴某某、侯某某、吴某某、王某某、唐某某、谢某某涉嫌诈骗罪,向彭水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其间,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彭水县公安局补充侦查两次。
经彭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该院仍然认为彭水县公安局认定戴某某、侯某某、吴某某、王某某、唐某某、谢某某涉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因“马尔代夫国际盘”推广者未到案,无法证实“马尔代夫国际盘”的具体模式,亦无法证实涉案人从事买卖“马尔代夫国际盘”现金币的主观心态及其行为在“马尔代夫国际盘”推广模式中的具体作用。
根据现有证据,彭水县公安局认定戴某某等人共同实施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1月27日,彭水县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决定对戴某某、侯某某、吴某某、王某某、唐某某、谢某某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