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高某富、张某田等7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伪造公司印章一案,对高某富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张某田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95万元。同时,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对李某皎等5人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至2019年8月,被告人高某富、张某田等人违反国家金融法律规定,利用银信平台、厚德平台,以承诺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公开宣传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大部分集资款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支付平台服务费、偿还债务、个人挥霍等,造成集资参与人巨大经济损失。
截至目前,办案机关已对高某富、张某田及其实控公司名下的相关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追缴到案的资产依法处置,最终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富、张某田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张某田等违反国家金融法律规定,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集资参与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特邀监督员等20余人旁听了宣判。
【提示】
在山东威海,高某富、张某田等人非法集资事件曾轰动一时。
本案中所称的“银信平台”,全称为“威海市环翠区银信民间融资登记服务中心”;“厚德平台”,是“威海市环翠区厚德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从工商信息来看,两家公司都是民间借贷服务机构,经营范围是在威海市环翠区为民间借贷双方依法提供资金供需信息发布、中介、登记等综合性服务。
结果,在高某富、张某田等被告人的操作下,银信、厚德两家公司由民间借贷服务机构变成了融资平台,成了非法集资的渠道。他们利用两家公司,以承诺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公开宣传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巨额资金。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识别防范非法集资陷阱,先核实融资主体的资质,有没有金融许可证,例如,本案中的银信、厚德两家公司明显就是超范围经营,由中介机构变成了融资机构,其实它们并没有吸收存款的资质。此外,虽然已经重复了千百遍,但还是要强调再强调——抵制高利诱惑!往往,你图别人的高息,别人却看上了你的本金!
来源:“威海法院”,长沙打非专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