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恩施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杨某忠、曾某军、杨某平、蒲某龙、杨某媚等38人涉嫌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检察机关指控称:2012年至2020年3月间,被告人杨某忠、曾某军、杨某平、蒲某龙、杨某媚等人先后来到恩施市,以“北京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在没有实际商品的情况下,以缴纳入门费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五级三阶制”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及点数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以按级晋升制、无限代累积制、三代科长一线串接制、超越回归制、出局制的“五大制度”,及小投资大事业、无风险无压力、有保障、四种收入、人帮人、海外旅游的“六大好处”为噱头,宣传引诱他人参加和继续发展人员加入传销组织进行传销活动。
该传销组织以“家”为单位,每个“家”将传销人员集中管理,实行统一食宿,授课宣传传销,传销人员利用手机联系、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形成“家长”、“扶持科长”、“团队科长”、“网上科长”、“经理”组成的管理层级,各“家人”在团队内部相互流动。
其中“家长”负责管理在其“家”的传销人员的食宿、思想动态,督促传销人员发展下线;“扶持科长”负责检查、督促各个“家”的纪律、安全、卫生、授课、传销人员的思想动态等;“团队科长”负责管理所在团队的事务;“网上科长”“经理”负责管理操纵所在团队,收取、分配下线人员缴纳的入门费。
该传销组织在恩施市发展过程中已形成多个传销团队,案发时查获三个团队,共21个“家”302人。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声明:此文来源于恩施市人民法院。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