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2、线上客户提供∶在平台上个人账户注册认证、转款记录、购买记录、代售记录、提现记录,账户银行绑定、资金出入记录等截图打印件;绑定银行卡复印件;银行账户交易流水、汇款转账凭证。
3、与案件相关的录音录像等电子证据,能反映案件情况的相关证据。报案地点∶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经侦大队(郑州市郑东新区中兴路与盛和街交叉口向西20米路南)。联系人:张警官,电话∶0371-61003110)。
上海红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芝罘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警方通告
上海红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芝罘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立案调查,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 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本案侦查工作即将结束,请尚未报案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银行账户投资及获利交易明细 (第一笔投资日期至2020年1月份),上海红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芝罘分公司通过网上、网下签订合同的复印件、确认函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单页复印),到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报案截止日期2021年1月7日。逾期将视为放弃报案。
上海红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芝罘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非法集资行为人(含业务员、业务辅助人员、其他为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人员)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月7日止,应主动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说明情况,并将自己在上海红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烟台芝罘分公司期间收取的返点、提成费及工资收入等赃款全额退缴。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及时退缴上述款项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
凡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退缴赃款或者归还上述款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温警官、邹警官
联系电话:0535—6209005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金沟寨长生中心花园17号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2020年12月7号
来源:芝罘公安、经侦大队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蒲城张玉堂,张红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张玉堂(男,蒲城县东杨乡滑曲村五组人,系蒲城县泰玉小麦种植专业合作社法人),张红顺(男,蒲城县东杨乡滑曲村五组人,系蒲城县易捷惠信息咨询中心法人)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现已进入侦查阶段,为查明案情,全面取证,凡是在张玉堂、张红顺、由建民、崔俊奇处存款的个人(之前未经公安机关询问过的)在本公告发布之日60日内(2020年12月5日至2021年2月5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存款单原件、复印件及其它相关凭证到蒲城县公安局兴镇派出所说明情况并配合调查。
来源:平安富平
利箭提醒:责任自负的意思含不在规定时间报案登记,将来就会被视为放弃退款。
报案参考模板:
【文章来源:利箭在行动综合,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