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30
分类: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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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周先生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女子李某,李某自称是筹措资金借给他人投资生意、帮助他人投资审核风险和征信的,周先生如有闲钱可以交给她去投资。
“一开始我有点怀疑,但她表现出很有资金实力的样子,全身都是爱马仕等高端奢侈品,我就相信了。她还许诺我一个月15%至20%的收益。”
之后的7个月里,李某就以某某做房地产工程需要资金周转、客户买房子需要资金过桥、某大款的小三要借钱,甚至是借钱用于贩毒生意等理由,让周先生投了500多万元,期间李某返还了近400万元。后来,李某不支付利息,还让周先生继续投钱,他才产生怀疑。
而被害人赵女士也是同样的方式被骗走300多万元。她曾陪同李某购买爱马仕、香奈儿、卡地亚等奢侈品,亲眼看到李某刷卡消费,没想到她竟是个骗子。
她说,自己向他人借钱,给了高额利息,但这些钱并没有带来什么收益。之后,为了支付高额的月息,又不停向更多人借钱。账户里钱越来越少,窟窿越来越大,她则越陷越深,直到资金链断了。借钱的理由都是编造的,借到的钱款都用于还利息、本金,拆东墙补西墙。而那些奢侈品包现在都已经卖了。
经审查,李某通过展示家中奢侈品等手段以达到使他人误以为其资金雄厚的目的,虚构其从事投资生意、征信审核等工作,以月息10%至40%为诱饵,虚构各种理由,共诈骗周先生、赵女士等四人共计500多万元,用于个人挥霍及支付他人利息从而得以继续向他人借款。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李某的外在包装——众多奢侈品,让人产生资金雄厚的印象。
李某许诺高额月息,从一开始的10%一直到40%,越加越高,利诱被害人不断投资。
李某一开始按时返还本金和利息,让被害人误以为投资获利是真实存在的,继而加大投资力度,最终钱款被骗收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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