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质卡”这个骗局,到今天都还在进行,不少人还在乐此不彼的参与,也有不少人咨询是不是骗局?利箭在行动从稷山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判决书中获悉:“军民融合”、“创业慈善基金会”、“民生扶贫”、“特质卡”等是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其中一个骨干获刑,罚金,追缴诈骗钱款,退还被骗人。
畅某某自2017年开始先后加入“军民融合”、“创业慈善基金会”、“民生扶贫”、“特质卡”等多个 民族资产解冻 类虚假项目,并在项目中担任“宣传部长”、“办公室主任”、“总监”等职务。
被告人畅某某在明知以上项目均为虚假项目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进行项目宣传推广、发展下线会员、对抗调查,培训、收取会员报单费等工作,利用伪造的“国务院文件”、“国家委任状”等虚假文件,编造虚假的分红模式,骗取大量群众的信任,非法骗取他人钱款达11万余元。被告人畅某某发展下线会员共计270余人次,将诈骗的11万余元通过微信转账、银行转账的方式上交给了项目上线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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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2日 因涉嫌诈骗罪,经稷山县公安局决定,被监视居住,经稷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20年5月22日被监视居住。
稷山县人民检察院认为畅某某加入“ 民族资产解冻 类”项目后,在明知是虚假项目的情况下,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他人缴纳报单费加入该项目,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1万余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畅某某在“ 民族资产解冻 类”诈骗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被告人畅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建议对被告人畅某某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3年,并处罚金5000元。
稷山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畅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 民族资产解冻 类虚假项目,骗取他人数额巨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畅某某多次骗取多人钱款,酌情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畅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畅某某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签署具结书,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法院判决:
1、被告人畅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0.5万元。
2、依法追缴被告人畅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11万元,返还给被害人。
利箭在行动提醒:民族资产解冻类虚假项目是公安部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之一,凡是让交少量的钱,承诺高回报的投资,提交身份证等信息报单,统统都是诈骗,切勿相信!切勿有贪恋!被骗都是从相信骗子的谎言开始!在不确定的情况下,请去政府有关部门核实!切勿相信微信群,QQ群里面骗子们的美丽谎言的忽悠!
天上不会掉馅饼,好事哪里轮的上你?谁见过平白无故发钱的?传销诈骗的东西不要参与,否则后悔的一定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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