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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套路揭秘!

骗了42万人,82.33亿元!一检察长退休后变成传销首犯复制善心汇模式,获刑12年

一名检察院副检察长退休后,伙同“善心汇”传销人员,复制“善心汇”传销活动的经营模式,在短短5个月内在全国各地发展会员42万人,收取传销资金高达82.33亿元。鹰鉴近日获悉,该起特大传销案的相关主犯已被封丘县人民法院判处12年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万元到10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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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鉴了解到,2017年2月份到7月份,被告人徐兴国伙同刘元君、门梁发、李俊易、刘晨俊、汪爱林、汪家俊、李祥华、丁海波、李洪岭等10人,复制“善心汇”经营模式,在网上开辟网站,组织团队通过线上线下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方式发展会员,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开展传销活动。

 

刘元君供述,其从检察院副检察长领导岗位退下来以后,出任新乡市民营经济维权发展促进会(下称:民促会)常务副会长兼封丘分会长,主要是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帮助,为会员单位解决短期困难,提供给民营经济实体作为乡银行借款的过桥资金,从中挣取些利息。

 

河南省中天食品有限公司(下称:中天公司)缴纳了200万的会费,成为民营经济促进会,并且以公司的名义和民促会封丘分会签订了一个为期三十年的租赁经营协议,该协议规定中天公司在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民促会有权对公司的全部厂房和设备行使三十年的租赁经营权。截至到2013年底,累计借款已经达到1700万,并且负债很高。

 

2015年底,中天公司因为债务太多,连续2年不能正常生产,民促会因资金无法收回,也处于不能维持状况,在这种情况下,中天公司法人陈某杰主动找到刘元君要求其入住公司,防止资产被抢。

 

2016年4月11日,刘元君带领张某安、李某尚、遆某防等人到公司考察后发现中天公司破败不堪,于是开会决定接管后采取保健面实体生产销售和开发电子商城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经营。

 

为了打保健绿色养生的招牌,扩大市场影响力和提高产品附加值,刘元君

安排遆某防到郑州注册了河南兴中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9月,善心汇传销人员李某岭、李某华、徐某国三人通过他人介绍找到刘元君,明确提出依托自己的团队帮刘元君把绿色产品做大。

 

随后,徐兴国伙同刘元君、门梁发、李俊易、刘晨俊、汪爱林、汪家俊、李祥华、丁海波、李洪岭等10人,复制“善心汇”经营模式,在网上开辟网站,组织团队通过线上线下推广兴中天互助平台方式发展会员,以“投资返利、拉人返利”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开展传销活动。

 

2017年3月,徐兴国、刘元君等人为了发展壮大,在郑州市江南春酒店召开面对全国招商及表彰会议,在会上以唱双簧的方式,自己拿钱给自己人发所谓的一等奖和二、三等奖,故意做样子引诱别人入会。

 

在表彰会议上,刘元君等人除了宣讲企业和国家鼓励创业的形势,以及提成和奖励制度外,为了烘托氛围,刘元君还请旭日阳刚、白加黑等明星到场表演歌曲、小品等节目。

 

2017年7月26日,“善心汇”传销案件被媒体报道后,刘元君等人在封丘宋都宾馆连夜召开会议,决定关闭网站。为了维持稳定,不让承受损失的会员闹事,刘元君决定继续经营电商平台,让会员将投资款转换为积分,兑换相应产品。

 

至案发,兴中天公司在组织传销犯罪活动的5个月时间内,发展会员59级42万人,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会员接受传销资金82.33亿元。其中,徐兴国发展下线57259名,删除未激活及身份证号重复的账户以后,剩余43891人。同时,非法获取收益23850840.91元。

 

封丘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徐兴国伙同刘元君、门梁发等人以资金互助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根据徐兴国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并结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据法律规定,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400万元。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鹰鉴了解到,刘元君、门梁发等人均因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该法院判处12年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00万元到10万元不等。[声明:此文来源于鹰鉴。转载此文是为了避免更多的群众上当受骗。若有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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