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办“黑金卡”给你500万!这是诈骗!一男子获刑10年,罚没50万!

不少人还在咨询“黑金卡”是不是真的?“黑金卡”这个骗局,还不是一种,各式各样的都有,可谓是五花八门,眼花缭乱。对于这种骗局,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看截图就明白“品种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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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黑金卡”,给你5万,50万!500万!还有无息贷款?骗子们的各种招数都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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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黑金卡”的判决出来了,利箭在行动从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判决书中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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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份开始,被害人赵某某组建自己团队从事所谓的“民族资产解冻”活动,赵某某是团队负责人。在2018年间,被告人刘某安获得赵某某的联系电话号码,但认为自己诈骗不了赵某某,于是在同年9月份将赵某某的联系方式告诉其朋友徐某魁(另案处理),让徐某魁试着诈骗赵某某。

2018年9月至11月,徐某魁先和李某(另案处理)诈骗赵某某12万多元之后,徐某魁单独诈骗赵某136900元。被告人刘某安得知徐某魁诈骗赵某某成功,就要求和徐某魁一起诈骗赵某某。经商量,由徐某魁扮演海外老人潘某,由被告人刘某安扮演海外老人陈某某,合伙诈骗赵某某。

被告人刘某安和徐某魁电话联系赵某某,谎称从海外解冻3600亿元的善款要发放给跑民族大业的有功人员,赵某某信以为真。

被告人刘某安和徐某魁让赵某某缴纳解冻巨款需要办理黑金卡、签字费、个人所得税费等各种手续费,赵某某从其助手刘某账户于2018年12月3日至12月23日共汇款64万多元到徐某魁提供的户名为曹某农业银行卡,通过POS机分别刷卡416000元,162000元,银行卡余额68000余元,所得赃款扣除手续费后被告人刘某安和徐某魁二人平分,每人分得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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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8日被告人刘某安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田林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结伙骗取他人财物64.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安与另案处理的同伙人徐某魁的地位和作用相当,均是主犯,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被告人刘某安犯罪后,虽然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具备自首的要件,自首不能成立。被告人刘某安对老年人多次实施诈骗,法院决定对其从重处罚。

被告人刘某安辩称没有提供诈骗信息给徐某魁,也没有得和徐某魁商量诈骗赵某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徐某魁领款60万元左右。称徐某魁给的20万元是在打牌的时候借给他的,不是分得的诈骗款,买车的30万元是在平果工地所得的,该辩解意见与本案的事实不相符,不予采纳。

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最后法院判决如下:

1、被告人刘某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0万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2、依法追缴被告人刘某安非法所得款30万元人民币,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提醒:不管是哪一种“黑金卡”都是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没有交钱的,是骗参与者信息的。凡是让你交少量的钱,承诺给予高额回报,不是传销就是诈骗,切不可相信,以免上当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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