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不法分子通过微信(公众号、朋友圈、添加好友)、微博、论坛、股吧、QQ等,以“无收益不收费”“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夸张性宣传术语,或者鼓吹过往交易“业绩”,招揽会员或者客户!
二是投资者加入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后,有自称“老师”“专家”的人,以传授炒币经验、培训炒币技巧为名,实际上他们就是平台自己的托!
三是有一些不法分子以“炒币”为名,实际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利用微信群、QQ群、网络直播室等进行所谓的带单,最后关网跑路!
风险提示: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请勿拿养老钱或者借款参与任何投资理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