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3
分类:投资骗局
阅读(2166)
募集资金5.71亿元,涉及233人,未返还1.27亿元……10月30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犯罪嫌疑人刘永生涉嫌集资诈骗罪、犯罪嫌疑人王来喜、袁艳林、陈嘉鑫等九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已于近日由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移送该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2013年11月起,犯罪嫌疑人刘永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骗取社会公众资金,虚构投资项目,以深圳市中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天财富公司)名义成立11家有限合伙企业,先后发行销售11只私募基金产品(其中,深圳市中天贰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基金产品在中基协有备案,其它10只基金产品未在中基协备案)。
中天财富公司通过举办产品说明会、发布微信公众号、业务员宣传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同时还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在中天财富的宣传欺骗下,多名投资人出资认购上述基金产品。
经查,中天财富在募集资金后,未按照基金合同或合伙协议的约定使用,存在将投资者募集资金转入刘永生个人银行账户和其关系密切的亲属、朋友个人银行账户、公司及关联公司银行账户的情况,用于支付偿还前期投资人本息、对外投资放贷、公司运营及被刘永生个人非法占有。
犯罪嫌疑人刘永生为中天财富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负责深圳市中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的整体事务、资金调拨权使用权、对外投资。
犯罪嫌疑人王来喜、袁艳林、陈嘉鑫、罗显林、梁超、陈文飞、刘国群、李木鑫、丘达成明知中天财富发行销售的基金产品未在中基协备案,所募集资金未投向基金对应的标的,为非法牟利,仍在中天财富工作并向社会公众宣传销售相关基金产品,领取高额工资及提成。
经初步审计,2013年11月至2019年12期间,中天财富通过11个基金公司(其中8个基金公司有资金流,3个基金公司没有资金流)共收到233位投资人转入资金571347473元,其中返还投资人434930009.02元,另通过刘永生个人账户返还投资人7257336.89元,通过业务员自身账户返还投资人2621080元,累计返还投资人444808425.91元,未返还126539047.09元。
相对而言,私募领域的非法集资较具迷惑性,一般投资者不易识别。不过,仔细琢磨,仍然不难发现不法分子的马脚。
其一,备案有猫腻。正规的私募管理人和私募产品,都应该在中基协备案。而中天财富先后发行销售11只私募基金产品,只有1只产品有备案。
其二,公开宣传推介。私募私募,私下募集,不得公开宣传推介。而中天财富通过举办产品说明会、发布微信公众号、业务员宣传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明显违规!
其三,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或承诺最低收益。国家有规定,理财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不能承诺收益。
其四,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私募投资有门槛,不是一般人想投就能投的!
【文章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版权归原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特此鸣谢!】
猜您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