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来自杭州的扶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自称可以“帮助更多家庭和孩子走出迷茫和困惑”,成了焦虑家长的“救命稻草”。在公开宣传中,扶鹰教育称已帮助超10万个家庭,线上线下学员累计超500万,“让大批扶鹰学员走进世界名校,或考入国内985、211院校”……
仅从这些描述来看,扶鹰教育似乎只是一个针对家庭问题的培训机构,但媒体报道的诸多细节显示,扶鹰教育带有明显的洗脑和精神控制特征。“演讲过程中,台下家长情绪高昂,不断有家长拍手、尖叫、呐喊,演讲结束后,家长与孩子纷纷举起手机与‘王博士’合影”。而现实中,确实也有学员非常沉迷所谓的“学习”——早上听直播,中午听录播,晚上还要用电脑和学员进行心得交流、情景对话、分组学习,以致出现家属报警的案例。而在搜索引擎里输入“扶鹰”,自动就弹出了“传销”“骗局”“受害者”之类的联想,看来确实有很多人对这一机构产生了怀疑。
更可疑的,则是扶鹰教育“人传人”的销售模式:比如A将免费课程推荐给B后,B的个人账号便绑定了A,B之后的所有消费,A都可以按35%抽成。而若B缴纳2980元成为“志愿者”,继续发展学员C,C在扶鹰消费线下课程后,不仅B可以提成15%,A也可以提成20%。这种多层次的计酬方式高度指向法律所定义的传销行为,而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认定传销行为的要点包括:组织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组织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组织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目前,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扶鹰总部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表示,由于扶鹰与其各层级销售人员撇开了关系,因此根据现有材料,暂时无法认定是传销。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表示,如有学员愿意主动提供证据的,请与该局联系。
近些年,以培训之名行传销之实的案例已经不罕见。2018年9月,深圳警方破获首例以“教练技术”为名,通过非法有害培训实施精神控制的新型传销案;2021年,一名32岁的女投资人晕倒在所谓的“里程LEGACY飞跃力工作坊”课堂上,后抢救无效去世,媒体调查后发现这家提供所谓“灵修课”的培训机构,不仅施加精神控制,同时“拉新人上课才能毕业”。
这些都是值得注意的动向。和传统的传销团伙不同,这些机构不再施加明显的人身控制和肢体伤害,相反主要通过封闭环境、信息灌入等方式,对“学员”施以精神控制,再进行牟利。同时也规避了一些法律风险,比如以教练培训、能力提升、团建为名进行运作,以保护隐私的幌子对培训内容严格保密等,这都给查处和监管带来了难题。
对于这种新型的精神传销,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部门都应当及时跟进,更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更加有针对性的常态化监管,绝不能再让它们游离于法律之外。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仅从这些描述来看,扶鹰教育似乎只是一个针对家庭问题的培训机构,但媒体报道的诸多细节显示,扶鹰教育带有明显的洗脑和精神控制特征。“演讲过程中,台下家长情绪高昂,不断有家长拍手、尖叫、呐喊,演讲结束后,家长与孩子纷纷举起手机与‘王博士’合影”。而现实中,确实也有学员非常沉迷所谓的“学习”——早上听直播,中午听录播,晚上还要用电脑和学员进行心得交流、情景对话、分组学习,以致出现家属报警的案例。而在搜索引擎里输入“扶鹰”,自动就弹出了“传销”“骗局”“受害者”之类的联想,看来确实有很多人对这一机构产生了怀疑。
更可疑的,则是扶鹰教育“人传人”的销售模式:比如A将免费课程推荐给B后,B的个人账号便绑定了A,B之后的所有消费,A都可以按35%抽成。而若B缴纳2980元成为“志愿者”,继续发展学员C,C在扶鹰消费线下课程后,不仅B可以提成15%,A也可以提成20%。这种多层次的计酬方式高度指向法律所定义的传销行为,而根据国务院公布的《禁止传销条例》,认定传销行为的要点包括:组织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组织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组织者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
目前,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对扶鹰总部进行检查。执法人员表示,由于扶鹰与其各层级销售人员撇开了关系,因此根据现有材料,暂时无法认定是传销。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表示,如有学员愿意主动提供证据的,请与该局联系。
近些年,以培训之名行传销之实的案例已经不罕见。2018年9月,深圳警方破获首例以“教练技术”为名,通过非法有害培训实施精神控制的新型传销案;2021年,一名32岁的女投资人晕倒在所谓的“里程LEGACY飞跃力工作坊”课堂上,后抢救无效去世,媒体调查后发现这家提供所谓“灵修课”的培训机构,不仅施加精神控制,同时“拉新人上课才能毕业”。
这些都是值得注意的动向。和传统的传销团伙不同,这些机构不再施加明显的人身控制和肢体伤害,相反主要通过封闭环境、信息灌入等方式,对“学员”施以精神控制,再进行牟利。同时也规避了一些法律风险,比如以教练培训、能力提升、团建为名进行运作,以保护隐私的幌子对培训内容严格保密等,这都给查处和监管带来了难题。
对于这种新型的精神传销,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部门都应当及时跟进,更新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更加有针对性的常态化监管,绝不能再让它们游离于法律之外。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