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刑事判决书等信息确认情况,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清退时间
清退手续登记办理时间定于2024年1月25日早上9点开始至1月26日下午5点30结束。
清退对象
本次清退对象为已完成信息核实登记,且经江西景德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赣景德审字(2022)019号专项审计报告、赣景德审字(2022)027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补充说明等确定有融资余额的集资参与人,共计118人次。
清退金额及比例
清退金总金额为11171759.6元,清退资金明细详见附件。
资金清退比例为100%,清退金额以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损失为准。
清退方式
考虑被害人大多为老年人,且年前部分老年人等钱急用等实际情况,本次资金清退,以现场办理清退案款登记手续、手续核验完成后线上集中银行转账发放形式清退。由中国农业银行协助完成,银行转账清退资金以转账方式汇入集资参与人现场核验的银行账户,请集资参与人现场提交:集资参与人自己名下第一类银行卡复印件,复印件上标明: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名称(具体到支行)、联行号、电话号码,并提交集资参与人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提交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特别提示
一、下列情形,请相关集资参与人予以关注:
1.集资参与人亡故的,继承人按公证文书或法律文书确定的继承人及份额进行清退;
2.本次清退前,存在部分人员提出参与清退意见,但因未参与信息核实登记或未提供集资资料、相关法律文书等原因,未能完成此次信息核实登记,导致无法清退。我院对上述人员提出的情况与抵押权人协调,同意预留一定金额予以提存,待上述人员提交相关材料、依法定程序完成信息核实登记确认后,再在预留金额范围内予以清退,请有相关情况人员在本次清退时间以前向公安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以备登记和预留资金。
二、由于各银行办理资金拨付及实际到账所需的时间不同,清退资金到账的时间可能有差异,请集资参与人耐心等待,并及时查询到账信息。
三、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我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除本院公布的电话外)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身份证号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也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办理上述事宜。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三)其他民事债务;
(四)罚金;
(五)没收财产。
债权人对执行标的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主张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前款第(一)项规定的医疗费用受偿后,予以支持。
咨询电话:07988280758
07988289586
07988280126
来源:珠山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