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由生活家”平台迅速崛起,但其经营模式引起网友质疑。该平台主打高端护肤、生活日化和健康营养补充产品,宣传口号涉及“自用省钱,分享赚钱”的微商套路。
平台设立会员系统,将消费者划分为粉丝、代言人和创业导师,鼓励复购并分享给新人获取提成。成为创业导师需支付3980元,享受20%分享提成和额外区域提成。同时,平台设立分红奖金池,要求完成高额销售额或支付39800元以获得资格,但需每月完成一定额度的复购。
《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通过平台的制度可知,该平台具有入门费、拉人头和团队计酬的特征,涉嫌传销。该平台隶属于“成都鑫某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为“天某”(兼任G某集团亚太区CEO)。与G某集团有密切关系,该集团曾涉嫌虚假宣传和传销行为,引起投诉和行政处罚。
研发团队中的“陈某明”博士同时是G某集团董事长,曾因虚假宣传和违法产品被行政处罚。与“自由某某家”产品鱼子系列护肤品外包装与著名品牌“莱某妮”相似,引发质疑。
综合分析,“自由某某家”涉嫌新一轮消费陷阱,其模式与G某集团的负面历史相联系。投资者应慎重,避免因贪图分红而陷入自己花钱给自己分红的困境。在面对项目时,务必保持警惕,防范潜在损失。
关于“自由某某家”的后续发展,我们将继续关注并提醒各位投资者保持警觉,确保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