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盘骗局曝光!
网络套路揭秘!

买“原始股”实现暴富?当心竹篮打水一场空

许多怀揣一夜暴富梦想的投资者,听说所谓“原始股”一旦上市就会有巨大的收益,因此此趋之若鹜。正是利用了这种心理,不少骗子开始打着“原始股”名义实施诈骗,甚至各种传销组织也假借“原始股”之名行骗,此类骗局隐蔽性强、手法层出不穷,广大群众听到所谓的“原始股”投资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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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曝光
由段国帅控制的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河南多地设立分公司,自称“环保产业的先锋企业”。通过互联网宣传造势,使不少人以为这是一家潜在的“绩优股”企业。同时利用该企业在上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身份,对外宣称“上市公司”。段国帅等人在河南召开“增资扩股”发布会,宣布该“上市公司”将定向发行“原始股”。对外发售股权理财集资,承诺年收益达48%,超过同期银行存款收益20多倍。上海优索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原始股”共向群众非法融资2亿多元,涉及上千名投资者。2015年,段国帅因涉嫌以“原始股”非法集资,被抓捕归案。
骗局解析
非法发行股票活动有以下几种常见的表现形式:一是称公司将要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诱使投资者购买其股票;二是以大股东转让股份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资金或高价转让股票;三是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等为名,未经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四是以给境内企业提供境外上市服务为名,向社会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
当前“原始股”骗局层出不穷,甚至各种传销组织也假借“原始股”之名行骗,大多都故意混淆了“股权交易中心”与“股交所”,而投资者只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这四个公开市场买卖股票,才属于法律保护范围,除此之外的其他交易市场挂牌并不等同于上市,而这些挂牌企业抛售的所谓“原始股”,属于私下转让,也不受法律保护。
通过电话、门店销售人员、网络渠道向老百姓公开销售“原始股”,实际上本身就违反了证券法“不得变相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即使花钱买到所谓的“原始股”,也属于私下转让,并不受法律保护,倘若企业不能如期上市登陆资本市场,花钱买到所谓的“股权凭证”就是一张废纸。
[此文来源:三峡晚报  记者 何凡 通讯员 金奎,版权说明:以上文字及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学习和交流使用,不具有任何商业用途,其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平台赞同其观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版权或来源标注有误,请及时和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迅速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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