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消费又称“可持续消费”,是从满足生态需要出发,以有益健康和保护生态环境为基本内涵,符合人的健康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各种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的统称。绿色消费的内容非常宽泛,不仅包括绿色产品,还包括物资的回收利用、能源的有效使用、对生存环境和物种的保护等,可以说涵盖生产行为、消费行为的方方面面。绿色消费是一种以适度节制消费,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崇尚自然和保护生态等为特征的新型消费行为和过程。近期,我们发现一款名为“大有生活”的APP,宣称“用绿色积分激活需求,增强消费原动力”。果真如宣传这般?接下来我们详细了解。
国企背书,公司现状如何?
据该平台推广资料介绍,“大有生活”的主体经营公司为大有兴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陈立忠,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为魏健,监事为项伟,大股东为大有兴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5000万元,参保人数0人。
图片来源:企查查
据企查查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的监事项伟在2023年2月27日还因关联企业未履行法定义务被限制高消费,涉案金额仅为93722.20元。
图片来源:企查查
另外,据企查查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大股东大有兴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大有数字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控股100%,而大有数字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则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三大巨头各控股33.3333%。
图片来源:企查查
由此可见该公司的背书还是很强硬的,包括企查查对该公司的备注定义都是国有企业。
图片来源:企查查
消费返积分,六级代理如何收益?
据平台推广资料介绍,参与用户注册后去商城购买商品获得绿色积分,然后在福利商城进行抢购,抢购成功后可以选择提货,也可以选择在平台寄售,寄售成功后将可以获得8%的利润,周期为7天,如果寄售失败,参与用户可以选择提货,或者七折变回绿色积分。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同时,该平台为了鼓励参与用户积极推广市场,设置了六级代理,达到一定的流水要求以及一定的团队框架,可以享受不同的业绩提成,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M1.直推分享五单,团队流水达5000元,业绩提成2%;
M2.直推分享的5个人中有三个人达到M1,团队流水达20万,业绩提成3%;
M3.团队中三个部门各有一个人达到M2,团队流水达200万,业绩提成4%;
M4.团队中三个部门各有一个人达到M3,团队流水达2000万,业绩提成5%;
M5.团队中三个部门各有一个人达到M4,团队流水达20000万,业绩提成6%;
M6.团队中三个部门各有一个人达到M5,团队流水达60000万,业绩提成6.2%。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另外,该平台推广资料还介绍了公司的收益方式,并且表示无论参与用户如何参与,平台都永不亏钱,那么是不是侧面就可以理解为,参与用户投资后,只有收益和赔钱一说呢?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从上诉资料中我们不难看出,该平台不但设置了投资门槛,还通过明显的团队框架以及高额的业绩提成,吸引参与用户通过团队体制内源源不断的拉人头来投资,韭菜一层一层的割。试问如此错做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至于以“共同创富”为口号的大有生活今后如何发展?以及该平台现推行的模式和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否会得到重视与整改?对此,侠X态度将继续保持关注。
国企背书,公司现状如何?
据该平台推广资料介绍,“大有生活”的主体经营公司为大有兴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8日,法定代表人为陈立忠,执行董事兼财务负责人为魏健,监事为项伟,大股东为大有兴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5000万元,参保人数0人。
图片来源:企查查
据企查查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的监事项伟在2023年2月27日还因关联企业未履行法定义务被限制高消费,涉案金额仅为93722.20元。
图片来源:企查查
另外,据企查查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的大股东大有兴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由大有数字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控股100%,而大有数字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则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华迪计算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三大巨头各控股33.3333%。
图片来源:企查查
由此可见该公司的背书还是很强硬的,包括企查查对该公司的备注定义都是国有企业。
图片来源:企查查
消费返积分,六级代理如何收益?
据平台推广资料介绍,参与用户注册后去商城购买商品获得绿色积分,然后在福利商城进行抢购,抢购成功后可以选择提货,也可以选择在平台寄售,寄售成功后将可以获得8%的利润,周期为7天,如果寄售失败,参与用户可以选择提货,或者七折变回绿色积分。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同时,该平台为了鼓励参与用户积极推广市场,设置了六级代理,达到一定的流水要求以及一定的团队框架,可以享受不同的业绩提成,接下来为大家详细介绍:
M1.直推分享五单,团队流水达5000元,业绩提成2%;
M2.直推分享的5个人中有三个人达到M1,团队流水达20万,业绩提成3%;
M3.团队中三个部门各有一个人达到M2,团队流水达200万,业绩提成4%;
M4.团队中三个部门各有一个人达到M3,团队流水达2000万,业绩提成5%;
M5.团队中三个部门各有一个人达到M4,团队流水达20000万,业绩提成6%;
M6.团队中三个部门各有一个人达到M5,团队流水达60000万,业绩提成6.2%。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另外,该平台推广资料还介绍了公司的收益方式,并且表示无论参与用户如何参与,平台都永不亏钱,那么是不是侧面就可以理解为,参与用户投资后,只有收益和赔钱一说呢?
图片来源:该平台推广资料
从上诉资料中我们不难看出,该平台不但设置了投资门槛,还通过明显的团队框架以及高额的业绩提成,吸引参与用户通过团队体制内源源不断的拉人头来投资,韭菜一层一层的割。试问如此错做是否合法合规?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该条例第七条将上述定义分解为如下三种类型:
第一,拉人头,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二,入门费,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第三,团队计酬,即: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至于以“共同创富”为口号的大有生活今后如何发展?以及该平台现推行的模式和制度所存在的问题是否会得到重视与整改?对此,侠X态度将继续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