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光明新零售通过碰瓷光明品牌,采用传销制度快速的发展。让操盘手忽悠了不少人,近日本网接投诉,有一叫宜日康美新零售的项目正在内排采用的手段和当时光明新零售非常类似。
经过调查发现这款由孙俪代言的宜日康美项目由深圳市宜日宜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为王晓芳,注册资金1000万元,实缴资金0元。而销售的产品和光明新零售产品基本类似,排油类固体饮料,同样宣传可以减肥。
根据经销商提供的奖金制度如下:
六个级别分别是:VIP、区代、县代、市代、省代、大区
成为代理以后就是VIP级别:分享一单体验装利润:18元、一盒利润:70元 5盒利润:350元。
团队10单升级区代:区代分享一单体验装利润:23元、一盒利润:100元、五盒利润:500元
整个升级过程以此类推:六个级别之间,体验装之间的差价是5元,一盒之间的差价是:30元,五盒之间的差价是:150元。
③如何晋升、晋升的条件
按照单量计算,单量累计永不清零,一盒等于5单,后续的复购都是累计单量
区代:直推5单、团队5单即可晋升
县代:团队累计100单、小团队不低于10单即可晋升
市代:团队累计600单、小团队不低于100单即可晋升
省代:团队累计6000单、小团队不低于1000单即可晋升
大区:团队累计20000单、小团队不低于6000单即可晋升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国务院令第444号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 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制度明显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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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清风剑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