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代言人北京阳光巨人教育子公司 涉嫌传销被罚没5000余万元!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渔塘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渔塘科技)因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5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9436291元;共计50936291元。
图片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据京海市监处罚〔2023〕213号显示,当事人主要根据市场需要及0-12岁适龄用户对语数外学科启蒙的需求,生产制作线上课程内容,制定相应的课程服务。当事人主营产品包括以下3部分:1.实体图书与教具、玩具、生活用品等电商商品;2.各种语数外培优小课课程;3.图书包一站式学习解决方案:包括英文学习包、中文语文学习包、杨易数理学习包、英文STEAM学习包等高端产品。推广模式是通过1、2两块实体图书包与教具、小课引流获得用户,再引导学员购买高端学习包产品盈利。
另查,当事人通过诸多推广途径发展公司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朋友圈、电话营销等。妈妈代言人是当事人设计的一种快速发展会员的营销模式。“妈妈代言人”模式从2017年1月开始,到2020年12月后逐步减少。
当事人妈妈代言人共分为五类:初级代言人、中级代言人、高级代言人、黄金代言人、合伙代言人。妈妈代言人等级升级按照其累计推广收益金额实现升级。推广收益金额即通过链接或海报,推广给好友大塘小鱼任意商品,他人购买成功后,获得的收益。妈妈代言人模式中,高级代言人、黄金代言人及合伙代言人可享受粉丝躺赚收益,粉丝躺赚即你可以按代言人等级比例享受你的粉丝(下线)推广商品的收益。
……
当事人的妈妈代言人模式,符合组织要件,形成了人员链,也符合计酬要件中的按下线销售业绩给付上线报酬的团队计酬模式。因此,对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妈妈代言人的粉丝躺赚模式涉嫌构成传销。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财务数据,当事人图书包、零售图书以及教具玩具的采购成本(购进价款)合计为68527903元,销售收入合计为119520181元,违法所得为50992278(119520181-68527903)。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在违法所得认定时,对当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据法律、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已经支持出的税费,应予以扣除。当事人“妈妈代言人”经营活动已纳税金额为1555987元。这部分税金按照规定应予以扣除。因此,当事人妈妈代言人粉丝躺赚模式最终的违法所得应为49436291元(50992278-1555987)。
图片来源企查查
据企查查显示,渔塘科技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为1050万元,郭潇潇 担任法人,北京阳光巨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100%。公开信息显示,渔塘科技是一个亲子阅读专业推广品牌,致力于通过音频、视频、动画等形式的展示,制作一款家庭轻学习产品。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此外,渔塘科技在2020年8月3日,曾因发布违法广告,被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0元。2020年8月28日、9月7日,分别因“存在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及“打卡返“笃金”(现金)等方式开展营销活动,诱导家长购买课程”被政府约谈
文章来源:舆情观察网
图片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据京海市监处罚〔2023〕213号显示,当事人主要根据市场需要及0-12岁适龄用户对语数外学科启蒙的需求,生产制作线上课程内容,制定相应的课程服务。当事人主营产品包括以下3部分:1.实体图书与教具、玩具、生活用品等电商商品;2.各种语数外培优小课课程;3.图书包一站式学习解决方案:包括英文学习包、中文语文学习包、杨易数理学习包、英文STEAM学习包等高端产品。推广模式是通过1、2两块实体图书包与教具、小课引流获得用户,再引导学员购买高端学习包产品盈利。
另查,当事人通过诸多推广途径发展公司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朋友圈、电话营销等。妈妈代言人是当事人设计的一种快速发展会员的营销模式。“妈妈代言人”模式从2017年1月开始,到2020年12月后逐步减少。
当事人妈妈代言人共分为五类:初级代言人、中级代言人、高级代言人、黄金代言人、合伙代言人。妈妈代言人等级升级按照其累计推广收益金额实现升级。推广收益金额即通过链接或海报,推广给好友大塘小鱼任意商品,他人购买成功后,获得的收益。妈妈代言人模式中,高级代言人、黄金代言人及合伙代言人可享受粉丝躺赚收益,粉丝躺赚即你可以按代言人等级比例享受你的粉丝(下线)推广商品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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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妈妈代言人模式,符合组织要件,形成了人员链,也符合计酬要件中的按下线销售业绩给付上线报酬的团队计酬模式。因此,对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妈妈代言人的粉丝躺赚模式涉嫌构成传销。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财务数据,当事人图书包、零售图书以及教具玩具的采购成本(购进价款)合计为68527903元,销售收入合计为119520181元,违法所得为50992278(119520181-68527903)。另,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在违法所得认定时,对当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据法律、法规和省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已经支持出的税费,应予以扣除。当事人“妈妈代言人”经营活动已纳税金额为1555987元。这部分税金按照规定应予以扣除。因此,当事人妈妈代言人粉丝躺赚模式最终的违法所得应为49436291元(50992278-1555987)。
图片来源企查查
据企查查显示,渔塘科技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4日,注册资本为1050万元,郭潇潇 担任法人,北京阳光巨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控股100%。公开信息显示,渔塘科技是一个亲子阅读专业推广品牌,致力于通过音频、视频、动画等形式的展示,制作一款家庭轻学习产品。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
此外,渔塘科技在2020年8月3日,曾因发布违法广告,被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00元。2020年8月28日、9月7日,分别因“存在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及“打卡返“笃金”(现金)等方式开展营销活动,诱导家长购买课程”被政府约谈
文章来源:舆情观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