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海川汇究竟有着怎样的平台背景?“文票经纪人”指的是什么?投资该项目之后能有哪些收益可拿?“艾羽莎芍药粉颜透亮面膜”是否具有美白功效?“艾羽莎高保湿面膜”自称具有“抗过敏”作用是否符合相关法规?
项目背景,现状如何
据推广人提供的课件资料显示,海川汇的经营主体为中科瀛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据官方资料显示,该公司是一家集团化运作的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现已逐步发展成为一家集文化产业、康美板块、农业板块,金融板块“四位一体”协同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
其中,金融板块指的是联合江苏省文交所推出的“横琴之巅”——中科瀛海以法国公爵豪威堡xo为标的发行的这款金融产品,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投资海川汇其实就是投资“横琴之巅”。在海川汇的管理层方面,有公开资料显示,其董事长为胡俊。
经查,中科瀛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3日,法定代表人张永峰,股东有张永峰(大股东)、徐建忠,监事为李娜,注册资本5000万元,据2021年度报告显示,该公司股东们的实缴出资额为0元,参保员工也为0人。
2023年2月28日,“海川汇启动盛宴”在无锡正式召开。在本次活动中,海川汇宣布其已启动了上海、东北、广东、苏州、南京、盐城等各大省份与城市共13家运营中心,预计2023年将突破百家运营中心。
说到海川汇的招商广告,“文票”以及“文票经纪人”的概念自然不得不提,据海川汇发布的资料显示,文票是国家授权的产交所(例如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产品或产权而发行的线上电子产权文票,跟股票一样,具备买卖和转让的特征。文票经纪人是金融行业新一代高端职业,是基于江苏省文交所和海川汇共同推动企业产品证券化的文票持有和分享者。
江苏省文交所全称为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即中科瀛海的战略合作方),该公司原名江苏紫金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9日,法定代表人闫成杰,股东有江苏省文化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大股东)、江苏爱涛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南京市文化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还是目前全国唯一一所由两家“全国文化企业30强”单位参股的省级文化产权交易所。
揭底模式,五份收益?
接下来,我们再来关注一下投资者在当下入局海川汇会得到哪些收益。据推广人员阿强(化名)提供的资料显示,投资该项目需要花费6000元入局,一共可以赚五份钱,第一份钱,是赚升值的钱;第二份钱,是赚置换翻倍的钱;第三份钱,是赚持票分红的钱;第四份钱, 是赚分享的钱;第五份钱,是赚开发市场的钱,找到三个伙伴,就能成为经纪人。换种角度来讲,所谓的这五份收益其实也可以分为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来看待。
要想参与到这个项目当中,需要先下载两个APP并使用同一个手机号完成注册,这两个APP指的是海川汇APP和江苏省文交所的APP。
关于持票升值方面收益,相关课件是这样介绍的:“会员数会不断累积,而每期文票限量限额发行,后期会员成倍叠加累积,而每期额度只少量增加,形成倒推形势,多数人推少数额度,市场增速越来越快。开板交易后,票价从300元到3000元,大约需要5000个会员,完成这个会员数量的累积之后,就可以实现十倍增值。当票价达到3000元后,票价处于高位,市场推动有所缓慢,这时平台将采用多票连发机制。第二支票发行,票价又从300元开始,所有会员手里的票数增加十倍。原有会员基数重新开始,从300元推每期一两百户的额度,速度更快,力度更大,票价再次从300元上升到3000元。此时第三支票发行,票数再次增加十倍,如果你是最早期第一批会员,这时手里的原始票数已达百倍。以此类推,原始票的票数可达十倍,百倍,千倍……永续循环,生生不息。在等待票价升值的过程当中,投资人还可以不断拿到津贴奖励。只要票一直在交易所不卖,这个津贴就可以一直拿。”
关于推广市场方面的收益也同样需要着重讲解,第一项奖励是直接推荐奖,即获得客户分红收益的100%。
第二项收益是经纪人津贴,根据发展人员的多少以及团队开户数的不同,海川汇将参与者分为了经纪人、主管、经理、总监、董事共计五个级别。
截至目前,海川汇的奖金制度讲解课件已然经过了数次修改,以往版本的奖金制度解读资料与如今的文字表述还有所不同,比如不同职级的“考核要求”,不过对比下来,其本质差别不大,很可能只是改了个说法而已。
据相关APP显示,“横琴之巅”早在2022年11月就正式上线江苏文交所了。
2023年4月,“横琴之巅”进入第一轮循环运营机制。
尤为值得一提的是,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在海川汇APP内部的注册协议页面内,出现的运营公司名称并非中科瀛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而是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普通产品,自称美白?
在上文中,我们提到了中科瀛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布局了多个板块,在海川汇APP内,果然也有不少身处“康美板块”的产品正在销售,被摆在商城显眼位置上的“艾羽莎芍药粉颜透亮面膜”便是其中之一,在官方商城的介绍下,该产品被包装出了美白功效。
而实际上,该产品的备案编号为粤G妆网备字2021122214,生产企业为广州市帛卉化妆品有限公司,可见,该产品仅为国产普通化妆品,并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用于祛斑美白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对此,《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化妆品的名称、成分、功效等标签标注的事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以及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普通化妆品不得宣称特殊化妆品相关功效。因此,普通化妆品在广告中标注美白等特殊化妆品功效,涉嫌构成了虚假功效宣称行为。
正如上述宣传材料所述,在商品详情页面内,该产品不仅将自身包装出了美白功效,同时还自称含有美白成分。这样一来,可能会有消费者被这样的宣传方式所误导,进而误以为该产品也具有其所含成分被包装出来的功效。《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化妆产品,抗敏功效?
无独有偶,在海川汇APP内涉嫌虚假宣传的化妆品并不只此一款,还包括“艾羽莎高保湿面膜”在内,在该产品的商品详情页面当中,这款面膜被指出具有“抗过敏”的作用。
经查,这款化妆品在2022年10月已取消备案。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命名规定》、《化妆品命名指南》等文件要求,化妆品宣称用语应根据其语言环境来确定,禁止表达的词意或使用的词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词语: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处方、药用、治疗、解毒、抗敏、除菌、无斑、祛疤、生发、溶脂、瘦身及各类皮肤病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等。显然,“抗过敏”并不是化妆品具有的功效,超出了化妆品定义,属于超范围宣传和宣传医疗作用。
后 记
综上所述,海川汇APP对相关化妆品的广告宣传行为涉嫌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很可能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一言蔽之,如果化妆品没有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却声称具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才具备的美白等功效,群众就可以进行举报。
至于以“打造共创共享的全产业链赋能平台”为公司愿景的中科瀛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今后会如何发展?围绕着相关产品出现的虚假宣传问题,能否得到经营方的重视与整改?对此,微商电商调研将继续保持关注。